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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 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025-10-02 11:00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25〕96号)、《西南大学研究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办法》(西校〔2021〕74号)及西南大学发布的相关通知规定,特制定《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学院应届本科公费师范专业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学院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为保障推免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本科副书记

成员:院纪委书记(不参与表决),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专业负责人、系主任代表,学工办主任、教务办主任、本科教学秘书、毕业年级辅导员  

表决人数应为单数(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本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

(二) 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研究制定/修订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和年度推免方案;

3.审核鉴定推免候选学生成果;

4.审核学院推免生推荐名单;

5.受理学生对推免工作的意见、异议或建议。

二、推荐指标及基本条件

(一)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依据学校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二) 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 的基本条件

师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达到以下基本条件可参加本研衔接推免排序。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和从教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推免前已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年所有必修课程,且所修必修课程正考(含缓考,免修免考认定,运动队奖励记分认定或运动队训练课程替换认定)成绩合格。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年学科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教师教育必修课、综合实践课程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点2.0及以上。

3.综合积分排序方式按(西校〔2025〕96号)执行。

三、综合积分排名办法及积分规则

综合积分由成绩积分和“五育”综合评价积分两部分构成,其中成绩积分占80%,“五育”综合评价积分占20%。综合积分(百分制)=成绩积分(百分制)×80% +“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20%。综合积分使用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若排名相同可增加小数位数。

(一)成绩积分

使用课程正考(含缓考,免修免考认定,运动队奖励记分认定或运动队训练课程替换认定)成绩,不计重修成绩。

成绩积分计算公式为:成绩积分=∑参加计算的课程成绩*学分/∑参加计算的课程学分。

注:

1.成绩积分由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加权学分平均分计算得出;

2.交换学生只以西南大学考试的相关成绩计算推免积分,在外校取得的成绩不管是整体兑换学分,或是已转换为具体成绩分数的课程,均不纳入推免成绩积分计算。

(二) “五育”综合评价积分

“五育”综合评价积分按以下条款进行计分。

注: 成果认定有关说明

(1)以在校期间实际已经取得的成果为准,录用通知和处于公示阶段的成果不予认可;

(2)文件中未明确列出的成果不予计分,有争议的成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认定;

(3)为核实学生提交的学术成果的真实性和级别,学院将组织学术成果鉴定答辩;

(4)成果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学校该年度推免工作的时间安排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填写《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推免申请表》及《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推免材料表》,并按要求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表格;

2.根据《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推免材料表》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电子扫描件(论文原文、封面、目录、检索报告、查重报告,其中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30%;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

(二)使用综合积分由高到低排序的方式进行遴选推荐。

(三)学院按学校时间安排进行审核、公示,完成推荐工作,及时上报学校。

五、其它相关说明

(一)坚持立德树人标准,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异议或建议,应先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并同时提供有效的证据或证明材料。

(三)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本细则由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负责解释,如上位文件、通知发生变化,以最新要求为准。

(五)本细则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

 

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

                        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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