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25]96号)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地理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
监督长:纪委书记(不参与表决)
成 员:学术委员会委员代表、相关专业负责人、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第二条 推免生名额确定
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全部用于各专业,并按照各专业本科生人数确定推免基础比例名额,最终推免名额由推免工作小组讨论确定。
第三条 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学校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已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年所有必修课程,且所修必修课程正考(含缓考,免修免考认定,运动队奖励记分认定或运动队训练课程替换认定)成绩合格。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四)综合积分排名靠前。综合积分排名须在本专业前40%(退役学生可放宽至60%),使用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综合积分由成绩积分和“五育”综合评价积分两部分构成,计算方法详见第四条。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思想品德评议结果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六)外语成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425分(710分制)及以上;
2.雅思考试6分及以上;
3.托福考试80分(120分制)及以上;
4.公共外语小语种课程四学期平均正考(含缓考、运动队奖励记分认定或运动队训练课程替换认定)成绩在80分(百分制)以上。
(七)公益服务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有参加志愿服务经历;
2.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
3.在校期间有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经历。
第四条 综合积分计算办法
综合积分(百分制)=成绩积分(百分制)*80%+“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20%。
(一)成绩积分
成绩积分由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分计算得出。推免排名使用课程正考(含缓考,免修免考认定,运动队奖励记分认定或运动队训练课程替换认定)成绩。
成绩积分=∑参加计算的课程成绩*学分/∑参加计算的课程学分。
备注:学生在校外交流期间修读的成绩,仅作为成绩合格的依据,不计入成绩积分的平均分。
(二)“五育”综合评价积分
积分规则详见《西南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推免“五育”综合评价积分分值表》(附件1)。相关说明如下:
1.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获奖证书、正式文件、专利证书落款时间,论文正式见刊(处于online或in press状态[外刊需提供DOI号]的予以认可)时间均需在此之前。
2.论文成果均指期刊论文,不包括会议论文、增刊、内部出版物。
3.与本专业无关的竞赛成果、科创活动、科创成果不计分。
4.非西南大学地理科学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不计分。
5.如学校更改相关政策文件,则以学校最新政策文件为准,对应修改本细则中变动的条款。
第五条 推荐工作程序
(一)推免工作动员:面向毕业年级学生进行推免工作动员,详细介绍本院具体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二)成绩积分计算:教学工作办公室做好学生成绩计算和成绩积分排名工作,并在提交推免申请前在年级范围内公示。
(三)学生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西南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推免申请表》(附件2),提供有学校电子签章的纸质成绩单、外语成绩证明、公益服务证明及符合“五育”综合评价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签署提交《参与推免学生个人情况报备声明》(附件3)。
(四)资格审核和综合积分计算
1.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所填写申请表内容及提交相关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对学生思想品德进行评议,并向推免工作小组提供申请人情况汇总表和明确的思想品德评议结果(合格、不合格的明确结论)。
2.教学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成绩进行复核,形成推免生成绩积分汇总表;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竞赛成果、科创活动、科创成果进行审核,并确定成果类别和等级,形成“五育”综合评价积分汇总表;计算得出推免综合积分排名,上报推免工作小组。
3.推免工作小组审定申请人推免资格和综合积分排名。
(五)综合积分排名公示。将结果在申请人范围内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妥处异议。
(六)推免名单确定及公示。依据综合积分排序结果确定各专业的推免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
(七)工作监督:如发现学院在推免工作中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可实名向学院纪委反映,受理电话:023-68253004;邮箱:swudkjw@163.com。
(八)名单上报。推免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推免工作小组长签字,单位盖章,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九)资格确认。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查询、报名等环节操作。因学生自身原因造成未按时完成上述环节要求由此导致推免程序受阻的,由学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
(十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推免工作小组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七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西南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