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指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是促进高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推免制度在人才选拔中综合全面、公平自主的优势,按照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及《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25〕96 号》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西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本细则仅适用于我院2026届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两个本科专业。
一、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周翱、李念兵
副组长:张磊、任文山
组员:何荣幸、 雷洪、孔玲、刘肖杉、孙立元、罗列红
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推免生遴选工作。
二、推免原则及推免名额
(一)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倾向等的考核,全面衡量知识、能力和素养,择优选拔。
(二)符合推免生报名基本条件者,学院按其成绩积分占80%、“五育”综合评价积分占20%的结构比例,计算综合积分。综合积分满分为100分,积分细则见后。学院按照综合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推荐排序。综合积分相同者以科研实践能力强、获夏令营优秀营员荣誉者优先。
(三)推免生名额以学校当年下达到学院的实际名额为准。
三、推免生报名基本条件
以下六条基本条件须同时满足方可报名。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已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四年制)所有必修课程,且所修必修课程正考(含缓考,免修免考认定,运动队奖励记分认定或运动队训练课程替换认定)成绩合格。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五)综合积分排名靠前。综合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退役学生可放宽至60%)。
(六)外语成绩要求。外语成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 425分(710分制)及以上;
2.雅思考试成绩6分及以上;
3.托福考试80分(120分制)及以上。
四、积分细则及认定范围
(一)综合积分(百分制)=成绩积分(百分制)×80%+“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20%。综合积分保留两位小数,若排名相同可增加小数位数。
1.成绩积分的计算方法
成绩积分计算公式为:成绩积分=∑参加计算的课程成绩*学分/∑参加计算的课程学分。
成绩积分由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加权学分平均分计算得出。推荐排名使用课程正考(含缓考、免修免考认定、运动队奖励计分认定或运动队训练课程认定)成绩。
2. “五育”综合评价积分
“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的依据:学生的外语水平、科技成果(包括科技论文、科技项目、专利技术)、竞赛奖励、个人荣誉等方面。
(二)认定范围
1.外语水平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710分制)及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6.5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5分(120分制)及以上。
2. 科技论文
科技论文主要是指申请人发表在与化学相关的公开刊物上的研究论文。
3. 科技项目
科技项目主要是指申请人主持的各级各类科研或创新创业项目,且西南大学为第一申报依托单位。
4. 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指以西南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国家或国际发明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
5.竞赛奖励
指申请人获校级及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学术科技、知识技能竞赛的奖励(竞赛项目详细信息统计见附表1)。
6.个人荣誉:指申请人获重庆市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国家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大学生自强之星。省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大学生自强之星。)
5.补充说明
(1)成果以实际取得的成果为准,处于申请和公示阶段的成果不予认可,学术论文接收即可。
(2)积分成果若有研究生或外单位参与的,只对我院本科生作为第一成果拥有人进行加分。
(3)竞赛分为个人和团队奖励,团队奖励计分分配方式为,总分的10%先计给排名第一的获奖人,剩余总分的90%由所有获奖人再进行平均分配。
(4)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排序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5)对于 “附表1”中未提到的新增“竞赛”的奖励认定,由推免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6)成果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7)奖励积分的成果均需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对于科技成果、专利、竞赛及个人荣誉,均需提供原始实验数据记录或过程性原始证明材料,并由其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三)加分细则
1.外语水平加分: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710分制)及以上计0.5分,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20分(710分制)及以上计1分;雅思考试成绩6.5分及以上计2分;托福考试成绩95分(120分制)及以上计1分。外语水平奖励积分只计分值最高1项。
2. 科技论文加分: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只认定排名第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署名西南大学为第一发表单位,被SCI收录的,根据中科院当年的期刊分区对论文进行认定加分,具体加分细则如下:属于T类的计10分,一区的计8分,属于二区的计4分,属于三区、四区的计2分。中文核心期刊(以当年《国内核心期刊目录》为准)收录的计0.5分。
3. 科技项目加分: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国创”)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计1分;获批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市创”),计0.5分;获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校创”),计0.25分。以上各类项目按期结题后,再分别奖励2分、1分、0.25分。如果项目中途终止,则不计分。
4. 专利技术加分:以西南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化学相关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若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计4分;若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计2分。
5.竞赛奖励加分:个人获国家级科技创新和知识技能竞赛类第一至第三等级奖,分别计8分、4分、2分;获省部级第一至第三等级奖分别计2分、1.5分、1分;获校级第一至第三等级奖分别计1分、0.5分、0.25分;经学院选拔参加全国化学类专业大学生科技活动交流会口头报告和墙报展示分别计0.5分和0.25分。团体获国家级科技创新和知识技能竞赛类第一至第三等级奖,分别计10分、5分、2.5分;获省部级第一至第三等级奖分别计2.5分、2分、1.25分;获校级第一至第三等级奖分别计1分、0.5分、0.25分。
6.个人荣誉加分:获国家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大学生自强之星,计1分;获省市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大学生自强之星,计0.5分。
7.积分计算中有争议的类别,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分别讨论确定。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公示推免实施细则和名额。
(二)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完成学生成绩积分排名工作。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申请,并提交相应奖励积分证明材料。
(四)由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学生成绩及各类奖励积分材料,按照积分规则对各专业学生综合积分进行计算并排序,确定推免生名单。
(五)公示学院推免生名单。推免生名单在本学院(部)网站和学生易于监督的场所予以公示,公开学生成绩积分、奖励积分等具体情况,公示期不少于7日。对公示有异议的情况,由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人进行查证、核实并具体处理。
(六)学院推免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单位盖章,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七)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推免工作和网上报考录取工作。
(八)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
六、管理与监督
(一)学院将推免政策规定、有关推免资格、申诉渠道等进行公开。
(二)申请材料中如有需要专家评审、鉴定,或有争议情况的,可提请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若某一专业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人数较少导致该专业推免名额过剩,则由学院将多余名额按照规定比例重新分配至另一专业使用。
(四)推免工作中如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应首先向学院实名书面反映,联系电话68366033(院纪委书记)、68367675(推免工作小组本科教学秘书),电子邮箱:hxhgjw@126.com(院纪委书记)。若对学院的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该项工作申诉受理机构。
(五)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推免生资格,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 至 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若学校最新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本细则将按照学校最新规定作出相应调整。
(七)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9月
附表1:
化学类专业相关科技竞赛项目统计表
序号
名称
主办单位
认定级别
性质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教育部等
国家级
团队
2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
重庆市教委等
省部级
团队
3
西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西南大学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校内选拔赛)
西南大学
校级
团队
4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
国家级
团队
5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庆赛区选拔赛
共青团重庆市委
省部级
团队
6
“含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西南大学
校级
团队
7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学教育研究中心
国家级
个人
8
重庆市高校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或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重庆赛区竞赛)
重庆市化学化工学会
校级
团队
9
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教育部化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师范协作组
国家级
个人
10
全国化学类专业大学生科技活动交流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级
个人
11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
国家级
团队
12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西南赛区竞赛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西南赛区委员会
校级(2023年以前参赛获奖的项目),
省部级(2023年及以后参赛获奖的项目)
团队
13
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决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
省部级(2023年以前参赛获奖的项目)
国家级(2023年及以后参赛获奖的项目)
团队
14
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西南赛区竞赛
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西南赛区委员会
校级(2023年以前参赛获奖的项目)
省部级(2023年及以后参赛获奖的项目)
团队
15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总决赛
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级
团队
16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西南赛区决赛
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省部级
团队
17
川渝地区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
四川省/重庆市化学化工学会
校级
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