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交大〔2021〕163 号)(以下简称学校推免工作办法)的精神,结合河海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河海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受理学生申诉和处理等。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梁越 叶四桥
副组长:汪承志 刘君
成 员:吴莉 胡江 李鹏飞 张鹏 汪魁 杨延梅 袁绍春 王林峰 徐炜
秘 书:孟彩侠 李丽
二、推免条件
学院全体应届毕业生满足《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交大〔2021〕163 号)的条件,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投票同意推荐。
三、推免程序
1、学院公布学校推免工作办法及本实施细则,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推免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2、学生应认真了解学校推免工作办法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确认推免报名条件。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2025年9月8日18点前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在考虑各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的基础上,向国家级“一流专业”、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和考研率高的专业倾斜,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和候补名额。
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核实评价学生提交成果,根据奖励加分标准(附表1)确定最终奖励加分。
5、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实施细则审查报名学生基本条件,审核奖励加分成果,计算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按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加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推荐名额确定推免生排序和候补人员名单,公示3天。
6、专业报名人数小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确定的该专业推免生名额时,多余名额由全院未能获得推免资格的报名学生中综合成绩最高者获得;专业推荐人员在学院确定后,公示期未能通过,推免名额由候补人员依次递补。
四、提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材料清单
(1)重庆交通大学2026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
(2)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如分布两页,双面打印);
(3)重庆交通大学2026届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4)申请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教授推荐信”2封;
(5)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6)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及计算机二级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加分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所有支撑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证书原件须查验);
备注:电子版提交教学办邮箱:hhxyjxb@cqjtu.edu.cn;纸质版提交至河海学院教学办(河海学院209室)
五、附则
1.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分计分办法参见附表1;
2.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推免工作全过程接受全院师生和社会监督,学院纪委受理相关问题举报;
5.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河海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解释权归河海学院。
河海学院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