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以人的设计创造行为为对象,是关于设计行为的目标、内涵、价值、方法及其解释与评价体系的科学。设计学展开关于设计创造实践的、历史的、文化的、教育的多维研究,是一门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自足性与开放性、人文特征与工程特征相结合的交叉学科。设计以文化创新、生活方式及审美取向的提升为理念;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考为基本方法;以人的精神性、物质性需求及设计对象的物理特征、事理特征、情理特征的把握与体现为要旨;以价值创造与形态创造的适度统一为目标,建构设计学研究的方法体系。
设计学理论体系由设计审美理论、设计认知理论、设计技术理论、设计教育理论等四部分构成,由设计历史与文化、设计思维与方法、设计工程与技术、设计经济与管理四个子知识领域构成基本的知识结构,该结构涵盖设计调查、设计创意、设计表达、设计工程、设计管理及设计教育等多个专业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