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4月1日
一、总则
1. 本办法适用于辽宁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
2.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推荐条件
1. 申请者须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品行端正,无违纪违规记录。
2. 学业成绩优秀,专业排名须符合学校规定的比例要求(具体比例以当年通知为准)。
3. 英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分数要求。
4. 科研创新、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1.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推免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荐名单。
3. 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复核。
5.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四、管理与监督
1. 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 对弄虚作假或违规操作者,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方式:辽宁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继续教育处)
来源网址:https://jwc.lnutcm.edu.cn/info/1033/1141.htm
附件:辽宁中医药大学+校级+2026年+辽宁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辽宁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继续教育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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