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微信
朋友圈
QQ
微博
取消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海文考研保研推免正文

临床医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5-10-07 15:50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 ")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保证人才遴选质量,鼓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综合能力,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中医校〔2025〕62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举措,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教学〔2006〕14号)、 《关 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20〕 12号)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要 求 , 学院推免工作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德 、智 、体、美 、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勿滥。

二、组织领导

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就当年推免工作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推免材料审核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学工部和教学部管理人员、年级辅导员和专业教师代表,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学院年度推免生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在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及本办法框架下制定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加分具体细则,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确定综合排名顺序 ,拟定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 ,经学生工作专题会研究并院内公示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5人,包括校外专家3人,对学生相关科研、创新及竞赛获奖等成果进行审核鉴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专家组名单另行公布。

三 、推免名额分配及录取原则

按照学校下达指标,学院统筹分配推免名额到各专业,录取名额分配及录取原则遵照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

四、申请资格认定条件

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培养等专项招生计划录取学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由学院党委根据学校关于学生思想品德鉴定的有关规定出具鉴定意见,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所学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需在专业年级前30%以内(含),且均以初次成绩计算 ,不得有重修或重考记录。

(四)英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425分(含)以上。小语种通过国家四级考试并获得证书,其中日语考生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2级者视为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有同等效力;民族医类学生需曾修读大学英语且成绩合格。

五、推免生综合成绩排名方法

推免生需满足“四、申请资格认定条件”中的所有基本条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推荐。

(一)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附加分×20%

(二)学业成绩=必修课程和限选平均学分绩点(小数点后保留2位)×10+50

(三)附加分类别及分值

附加分包含科研类、创新创业类、学科类、文体类和综合类,附加分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类加分不超过20分。

1.科研类

①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每篇计10分。核心期刊以文章见刊当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图书馆)、《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为准。以第一作者发表科技核心期刊论文和普刊论文,每篇分别计4分和1分,科技核心期刊论文和普刊论文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注:所有刊物要求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

②以第一作者(如为共同第一作者 ,需排名第一)发表SCI论文(不含当年最新公布高风险预警期刊论文),根据文章见刊

当年的中科院分区计分。具体计分方式为:

分区

分值

分区

分值

一区

40分

三区

20分

二区

30分

四区

10分

③国家级课题负责人(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除外)计20分,参与者第一、二、三名分别计15、10、5分;省级课题负责人计10分,参与者第一、二名分别计8分、5分;校级重点课题负责人计4分,校级一般课题负责人计3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负责人计4分,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负责人计3分。以同一内容申报获得的课题项目,取最高等级立项加分。

2.创新创业类

①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在专利授权期内第一发明人计20分,第二发明人计10分,实用新型专利不计分。

②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按获奖级

别及主创排名计分,具体计分方式为:


排名

国赛

金奖/特等

国赛

银奖/一等

国赛

铜奖/二等

国赛三

等奖/省 赛金奖一

等奖

省赛

银奖/

二等奖

省赛

铜奖/

三等奖

第一主创

40

30

20

10

6

3

第二主创

20

15

10

5

3

/

第三主创

15

10

5

/

/

/

第四主创

10

5

/

/

/

/

第五主创

5

/

/

/

/

/

③以负责人身份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简称"三创赛")省赛一等奖计1分,二等奖计0.5分。

④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类别或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不同项目参加同一类别或同一赛事可累计加分。

3.学科类

①由学校学科竞赛办公室认定的权威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学生为独自参赛者或参赛团队的主要参与人员,一等奖计40分,二等奖计20分,三等奖计10分。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2分。同一类别比赛,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②参加全国中医经典能力等级考试或西部经典等级考试,根据得分等级计算加分。所有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非百分制的记分进行转化后计算。转化分=考试得分/考试总分×100%,具体计分方式为:

 

分数                      等级

三级/六级

二级/四级

一级/三级

≥90

15

10

6

80≤分数≤89

10

8

4

70≤分数≤79

8

6

2

60≤分数≤69

6

4

1

此项不累加,以最高分计算。

③英语六级考试通过者,计2分。雅思考试6分/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者计3分。此项不累计,只加一项。

 

④获得“国医之星”荣誉称号者,计3分。

4.文体类

①获得国家级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团体或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每人次计15、10、5分;获得省级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团体或个人一等奖的每人次计10分。同一作品参加不同级别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不同作品参加同一赛事可累计加分。

②体育竞赛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更高级别赛事金银铜牌加30分,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或四川省大学生运动会金银铜牌加15分;全国中医药院校传统保健体育运动会金银铜牌或四川省大学生单项锦标赛加5分。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不同项目参加同一赛事可累计加分。

5.综合类

①获得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分别加20分、10分、5分;获四川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金奖、银奖、铜奖分别加5分、3分、2分。

②获得全国先进个人称号或优秀团队第一负责人每人次计10分,获得四川省先进个人称号或优秀团队第一负责人每人次计5分(若获奖项目有等级差异,按5分、4分、3分认定),不累加。具体项目由学生处和校团委认定。

③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计5分;荣立个人三等功计5分。

④截止当年学校推免生工作通知确定的时间前取得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列的国际组织3个月及以上实习录用通知书或工作录用通知书,并切实参加实习或接受工作的,计5分。本项不累加。

⑤获得" 四川省综合素质A级证书"者,计5分。

⑥任职满一年以上考核合格的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团委秘书长、校社团联合会理事长计6分;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院分团委秘书处成员计4分;校院学生组织负责人(每个组织只认定1名负责人)计2-3分;校院级考核优秀的专业学术组织负责人计(每个组织只认定1名负责人)1-2分(院级组织负责人计1分,校级组织负责人计2分);在同一校院级学生组织或专业学术组织任职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部长计1分(每个组织只认定1人);连续三年担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 团支书,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每班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认定不超过两人),且辅导员考核合格、班级评议合格,计1分。此项只计算最高分,不累加,不重复计算。

⑦任职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十二桥团总支秘书处成员计2分。

⑧大学四年共8学期综合素质分换算成附加分后,计满分2分。综素分附加分总分等于8学期附加分之和。每学期综素分换成附加分的计算公式=0.25/50分*每学期综素分

注:每学期综素分上限50分。

(四)附加分加分项目中成绩或荣誉的取得,均须以成都中医药大学或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或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第一完成单位,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学习期间,修读专业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当年收缴材料的截止时间前取得。

(五)学生获得的各类奖项需在提交申请时提供正式的证书或文件,学术论文必须已见刊发表或有正式的录用通知(需附上缴费凭证),专利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六)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六、推免生选拔程序和方法

1.坚持自愿申请和择优选拔原则。每年9月初,学生必须本人如实递交申请,接受学院公开选拔,符合条件但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2.各专业根据“推免生综合成绩排名方法”确定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综合排名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若排名在前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则依次进行递补。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成绩档案表(学生成绩单需上传推免系统),包括截止推免前所有必修、限选课课程、环节成绩,以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4.申请学生加分项目中如含有科研类、创新创业类及学科竞赛类加分,需在院内一定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由学院推免材料审核专家组担任答辩专家,对相关成果及获奖进行审核鉴定,并出具明确审定意见。答辩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5.各专业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后,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备案;同时在院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初选的学生名单,由学院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校长办公会审定。

6.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应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复议,网上公布复议结果。如异议者向学院或学校其他相关部门提出异议,接收异议者应尽快将相应材料转至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如原公示内容有变化的,对变化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如无异议,由学校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七、其他事宜

已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不能在获取推免资格当届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科研失信行为者;

5.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

6.毕业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违反遴选基本条件者。

 

 

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

2025年9月8日

上一篇:基础医学院关于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下一篇:成都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关于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工作细则
关键词: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免费获取考研大礼包

称呼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邮箱
学历
微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