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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关于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工作细则

2025-10-07 15:52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举措,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保证我院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成中医校[2025]62号)文件,特制定《成都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关于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如下:

一、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

针灸推拿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审核、推荐工作。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管理人员、年级辅导员和专业教师代表等。

学院成立推免材料审核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3,成员需具有正高级职称。校外专家可为专业期刊主编、审稿人,学科竞赛评审专家等。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学生推免材料、科研创新成果及竞赛获奖进行审核鉴定。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应具备基本条件

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应具基备以下所有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培养等专项招生计划录取学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由学院党委根据学校关于学生思想品德鉴定的有关规定出具鉴定意见,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所学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需在专业年级前30%以内(含),且均以初次成绩计算,不得有重修或重考记录。

4.英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425分(含)以上。小语种通过国家四级考试并获得证书,其中日语考生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2级者视为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有同等效力;民族医类学生需曾修读大学英语且成绩合格。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生需满足上述基本条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推荐。

(一)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附加分×20%。

(二)学业成绩=必修课程和限选平均学分绩点(小数点后保留2位)×10+50。

(三)附加分类别及分值

附加分包含科研类、创新创业类、学科类、文体类和综合类,附加分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类加分不超过20分。

1. 科研类

① 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经专家组确认其学术价值后每篇计10分。核心期刊以文章见刊当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图书馆)、《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为准。

② 以第一作者(如为共同第一作者,需排名第一)发表SCI论文(不含当年最新公布高风险预警期刊论文),经专家组确认其学术价值后,根据文章见刊当年的中科院分区计分。具体计分方式为:

分区

分值

分区

分值

1区

40分

3区

20分

2区

30分

4区

10分

③ 以第一作者在一般学术期刊(CNKI可检索期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经专家组确认其学术价值后每篇计1分,该项累加不超过3分。

④ 国家级课题负责人(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除外)计20分,参与者第一、二、三名分别计15、10、5分;省级课题负责人计10分,参与者第一、二名分别计8分、5分。以同一内容申报获得的课题项目,取最高等级立项加分。

2.创新创业类

① 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在专利授权期内第一发明人计20分,第二发明人计10分,实用新型专利不计分。

② 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赛)按获奖级别及主创排名计分,具体计分方式为:


       等级

排名

国赛

金奖/特等奖

国赛

银奖/一等奖

国赛

铜奖/二等奖

国赛

三等奖

第一主创

40

30

20

10

第二主创

20

15

10

5

第三主创

15

10

5

/

第四主创

10

5

/

/

第五主创

5

/

/

/

获部省级创新创业比赛一等奖/金奖的第一主创计8分。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类别或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不同项目参加同一类别或同一赛事可累计加分。

③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课题负责人分别计4分、2分。该条上述内容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

3. 学科类

① 由学校学科竞赛办公室认定的权威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一等奖计40分,二等奖计20分,三等奖计10分;学院认

定的部省级学科类竞赛一等奖/金奖及以上计15分。如学科竞赛中设置团体、个人等不同类别奖励,获得团体奖励者,且获个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在取其上述最高级别奖励分值的基础上再增加10%分值。同一类别比赛,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② 参加全国中医经典能力等级考试或西部经典等级考试,根据得分等级计算加分。所有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非百分制的记分进行转化后计算。转化分=考试得分/考试总分×100%,具体计分方式为:

分数         等级

三级/六级

二级/四级

一级/三级

≥90

15

10

6

80≤分数≤89

10

8

4

70≤分数≤79

8

6

2

60≤分数≤69

6

4

1

此项不累加,以最高分计算。

4.文体类

① 获得国家级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团体或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每人次计15、10、5分;获得省级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团体或个人一等奖的每人次计3分。同一作品参加不同级别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不同作品参加同一赛事可累计加分。

② 体育竞赛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更高级别赛事金银铜牌加30分,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金银铜牌加15分,全国中医药院校传统保健体育运动会金银铜牌加5分;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不同项目参加同一赛事可累计加分。

5. 综合类

① 获得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分别加20分、10分、5分。

② 获得全国先进个人称号或优秀团队第一负责人每人次计10分,不累加。获得省级个人荣誉称号或优秀团队第一负责人记5分,不累加。获国家级志愿服务项目奖励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的第一负责人分别计10分、6分、4分;省级志愿服务项目奖励一等奖/金奖的第一负责人计3分。具体项目由学生处、校团委及学院认定。

③ 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计5分;荣立个人三等功计5分。

④ 截止当年学校推免生工作通知确定的时间前取得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列的国际组织3个月及以上实习录用通知书或工作录用通知书,并切实参加实习或接受工作的,计5分。本项不累加。

⑤ 获得“四川省综合素质A级证书”者,计5分。

⑥ 任职校院分团委学生会、班级学生干部满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加0.5分,担任多项职务不叠加;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干部、社会工作优秀奖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每次加0.5分,同一奖项不叠加;获得校长特别奖、成都中医药大学杏林标兵奖(包括提名奖)、成都中医药大学自强之星称号者每次加1分,同一奖项不叠加。上述加分累计总分不超过2分。

(四)附加分加分项目中成绩或荣誉的取得, 均须以成都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学习期间,修读专业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当年收缴材料的截止时间前取得。

(五)学生获得的各类奖项需在提交申请时提供有正式的证书或文件,学术论文必须已见刊发表或有正式的录用通知,专利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六)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七)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业成绩高者优先;若学业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科研类、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类、文体类、综合类附加分顺序进行排序。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程序

1.学生自愿报名,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及诚信承诺书,准备支撑材料,上交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申请学生加分项目中如含有科研类、创新创业类及学科竞赛类加分,学院将在院内一定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由专家组担任答辩专家,对相关成果及获奖进行审核鉴定,并出具明确审定意见。答辩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3.9月12日前,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完成拟推荐学生资格审核及挂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定名单及学生相关推免材料。

4.公示期间对推荐免试结果存异议者可向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直接反映或申诉。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诉者进行复议,网上公布复议结果。

申诉电话:028-61703327

5.推荐名单上报到学院党政联席会进行讨论、审定。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后上报学校。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纪律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大、操作规程严格的工作,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规范开展工作。工作人员若有子女及亲属在本校就读且申请推免者,必须回避。已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不能在获取推免资格当届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科研失信行为;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毕业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违反遴选基本条件者,取消保送资格。

本工作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针灸推拿学院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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