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会议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16号)等文件精神及《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20〕54号),为做好我校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综合推免或特殊学术专长推免条件的学生,按有关程序可以向所在学院提出推免申请。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
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等国家政策规定不能参加推免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优良,无任何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
5.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综合推免申请条件
1.成绩优良,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课程全部通过;必修课(不含辅修)无补考或重修记录,加权平均成绩(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师范类专业含教师教育必修课+教师教育选修课)在同年级同专业全体同学中排名位居前20%,
学校认定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为前30%,国家级基地班为前60%,申报国优计划者可在上述条件基础上等比例放宽10%;申报卓越教师者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全体同学中排名位居前30%;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综合素质测评均为合格及以上。
2.外语基础好,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艺术类、体育类和对口招生录取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非英语语种类学生需满足主修语种的相应外语成绩要求。
(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申请条件
必要条件:学习勤奋,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课程(不含辅修)全部通过(高水平运动员为转换后的成绩),加权平均成绩(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师范类专业含教师教育必修课+教师教育选修课)在同年级同专业全体同学中排名位居前50%,世承书院为前70%;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综合素质测评均为合格及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类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等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以上奖励。
2.在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在校期间服过兵役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
3.具有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者,在体育竞技比赛、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国家级以上奖励与荣誉;竞赛成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办法
(一)各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突出对创新实践能力的考察。
(二)各学院须对申请推免的学生综合评分并按专业排名,综合评分中加权平均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85%,综合素质测评不高于10%,各类加分等权重不高于5%。
(三)各学院在综合推免时,对于在大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中获得省级奖励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
(四)学生在校期间仅可参加一次免试研究生推荐,第七学期(五年制为第九学期)始申请休学和留级的不得再次参加下一年度推荐。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一)综合推免名额分配
单位
名额
单位
名额
汉语言文学基地班
15
历史学基地班
14
生物科学基地班
30
浩青实验班
6
全媒体新闻实验班
6
卓越法律人才班
8
哲学基地班
8
钟书班
5
天问班
6
周光召班
6
音乐(中外合作办学)
6
体育(中外合作办学)
6
美术(中外合作办学)
5
地理科学学院
29
法学院
27
公共管理学院
27
工程与设计学院
28
化学化工学院
32
教育科学学院
25
历史文化学院
26
旅游学院
3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9
美术学院
21
商学院
42
生命科学学院
22
数学与统计学院
35
体育学院
47
外国语学院
40
文学院
44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31
新闻与传播学院
38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41
医学院
53
音乐学院
17
“3+1+2”卓越中学教师
20
“4+2”卓越中学教师
20
“4+2”卓越中职教师
5
“5+3”卓越医生
8
“国优计划”研究生专项
38
(二)“国优计划”研究生招生培养学院为: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以上5个学院理工类专业学生可申请,在符合入围条件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名优先原则进行推荐,培养模式、招生目录等详见《湖南师范大学2025年“国优计划” 实施方案》(附件1)。国优计划名额分配明细见下表:
学院
名额
数学与统计学院
8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8
地理科学学院
8
生命科学学院
8
化学化工学院
6
(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名额:按文件要求不超过总名额的10%,即99个。
四、具体流程时间安排
推免工作在教务系统中运行,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第二阶段为综合推免。
(一)特殊学术专长推免流程及时间安排
1. 9月初,学校根据特殊学术专长推免文件对大学生学科竞赛、体育类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等获奖成绩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符合资格学生名单,并在教务推免系统中上传。
2. 符合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申请资格的学生在9月8日前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确认;符合综合推免申请资格的学生在9月12日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确认。
3. 9月上旬,学校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鉴定,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获奖情况、成绩、排名等因素确定特殊学术专长推免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综合推免流程及时间安排
1.推免工作启动前,各学院在学校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并上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向全院学生公布。
2. 9月初,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设置各院系保研名额。
3. 各学院登录教务系统设置好院系推免条件及推免成绩比例,录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其他加分成绩(不得专门组织遴选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9月8日前,在院内将成绩排名符合推免入围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名单由学院在教务系统推免模块中导出,公示需留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学院按要求将综合推免学生推荐名单纸质档(在教务系统推免模块中导出)和电子档于9月12日下午17:00前报教务处办公室。其中纸质档须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4. 学生在9月18日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确认。
5. 符合专项计划推免的学生在推免通知下发后,需及时联系相关负责单位报名。
专项计划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卓越中学教师
谢老师
0731-88872923
三棵树广场教学科研楼425
卓越中职教师
吴老师
15802617991
工设院中栋208
卓越医师
李老师
0731-88912424
医学部综合楼308
国优计划
吴老师
0731-88872350
研究生院2楼206
6. 学院于9月18日下午17:00前,将推免学生成绩单(在教务系统推免模块中导出)电子档(PDF格式,以身份证号码_学生姓名命名)以学院命名打包报教务处办公室。
(三)录取流程及安排
1.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荐名单后,学生需登录教务系统进行资格确认。经确认后的推荐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2.9月20日前,学校上传推免生名单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3. 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在9月22日-10月20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的相关信息,填写报考志愿,并按要求向所申请的推免生招生单位递交材料,查询并选择接受对方的复试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其组织的复试。学校“国优计划”“卓越教师”“卓越中职”“卓越医生”“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支教团”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推免生只能填报指定学校唯一志愿,其余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三个志愿,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最终只可选择一个接收单位的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及时在系统内查询复试成绩和待录取通知,确认接受录取通知。
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至10月20日,推免生未进行网上注册或报名、未获得报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未接受报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五、其他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要求及程序进行推荐,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举报电话:88872119、88872206
举报信箱:jwc@hunnu.edu.cn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年9月2日
https://yjsy.hunnu.edu.cn/info/1027/159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