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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地理系2025年度推荐工作方案及工作办法

2025-09-28 10:10 1212 来源:海文考研

北京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地理系 2025 年度推荐工作方案

 

一、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构成人员


二、  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环节及时间节点

2025  年8月27 日-28 日:

根据 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简称“工作办法”),完成本专业2022级学生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专业成绩排名,并在教务系统内公布。

通知所有学生填写《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公布提交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逾期未提交《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的学生,其“科研创新”和“国际化水平”项加分记为0。

 

 2025 年8月29日:

教务老师收集本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 2025年8月29日下午18:00 点整。将全部纸版申请材料提交至文理学院教务办公室魏叶老师(地址:励教楼F402-A)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新增的信息和证明材料。

 

 2025 年8月31日-9月1日

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学生提交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并根据工作办法,计算每位学生的“科研创新”和“国际化水平”项加分。

计入会同书院提供的“社会服务”项加分,计算2022级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并排名。

 

2025 年9月2-4 日:

公示本专业2022级学生参与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综合评价成绩和排名。公示期间,学生对综合评价成绩或排名如有异议,提交本系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组处理。

 

2025 年9月5日:

公示期满,提交《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专业成绩、综合评价计分排名表》(含电子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含电子版)至珠海校区教务部。

 

三、  联系人

课程、各类科研创新活动和外语水平等综合考核成绩事宜联系人为地理系教务魏老师,社会服务综合考核成绩事宜联系人为2022级班主任郑老师,其他事宜联系人为推荐工作小组组长谢老师。

 

文理学院地理系

2025年8月

北京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地理系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 推荐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推荐工作小组由文理学院地理系专业教师、教务教师和会同书院教师构成。

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法和工作方案,审核申请推免学生提交的各类成果材料,进行综合考核,提出推荐名单等。遇到本办法未涉及内容,或争议事项,由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组织专家审核,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重大争议事项报文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处理。

二、 申请条件

(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均有资格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并且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时或转专业后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通过我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经认定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水平);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7、体质健康测试达到本科毕业标准。

(二)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以及存在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研究生学段尚未入学的,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取消其推免资格;已经推免入学的,学校可将相关情况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告研究生招生院校,按有关程序取消其学籍。

(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放弃申请。按时参加学院、系、书院组织的推免工作会议,需现场签字确认名额的,务必到场确认,未经同意擅自不到场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 名额分配

(一)普通名额

1、执行学校分配保研名额的基本原则。

2、名额不限定留校和外推比例。

(二)候补名额

提供2名候补学生,如遇分配到名额的同学放弃资格或公示期资格被取消,该名额递补;如遇追加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排序产生。

四、 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综合考核采用结构计分法:课程成绩所占权重85%,各类科研创新活动9%,外语水平2%,社会服务4%。其中前3项的综合考核成绩细则规定详见附件1(文理学院地理系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细则),社会服务部分的综合考核成绩细则规定详见附件2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社会服务部分计分细则)。

综合成绩Z按照下面的计算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进行排名。如遇总分相同,则以课程成绩S排序。

每位学生课程成绩标准化算法:

(S-Smin)/(Smax-Smin)×85

式中, S是每位学生的课程成绩(每个人的平均学分绩); S min是全体学生课程成绩的最低分; S max是全体学生课程成绩的最高分

每位学生科研、外语、社会服务得分标准化算法:

(R-Rmin)/(Rmax-Rmin)×15

式中, R是每位学生科研、外语、社会服务得分之和; R min是全体学生科研、外语、社会服务得分的最低分; R max是全体学生科研、外语、社会服务得分的最高分。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Z =(S-Smin)/(Smax-Smin)×85+(R-Rmin)/(Rmax-Rmin)×15

式中, Z是每位学生的综合成绩,其他各项意义同上。

五、 申请程序

1、学生自愿报名,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地理专业2022级学生填写《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不参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填写知情及不参与说明书(附件3)。具体提交起止时间、地点和方式随后通知。逾期不提交者视为放弃申请。

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新增的信息和证明材料,未提交《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的学生,其“科研创新”和“国际化水平”项加分记为0。

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学生提交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并根据工作办法,计算每位学生的“科研创新”和“国际化水平”项加分,计入会同书院提供的“社会服务”项加分,计算2022 级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并排名。

公示本专业2022级学生 参与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和排名。公示期间,学生对综合评价成绩或排名如有异议,提交本系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组处理。

六、 申诉渠道

如对课程、各类科研创新活动和外语水平等综合考核成绩有异议,请联系地理系教务老师。如对社会服务部分综合考核成绩有异议,请联系2022级班主任郑老师。如对其他事宜有异议,请联系推荐工作小组组长谢老师。

对推荐程序或推荐结果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实名反馈至工作组秘书邮箱:(weiye@bnu.edu.cn)。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时限的异议不予回应。

七、 其他

本办法尚未涉及到的内容,若符合本细则精神的,由推荐工作小组审议。在本办法执行过程中,遇到争议事项,由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处理,重大争议事项报文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处理。

本办法适用于地理科学专业2022级本科生,最终解释权归文理学院地理系。

 

文理学院地理系

2025年7月


 

附件1:文理学院地理系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细则


   
    

内       容

分 值

最高限分

备注

一、课程成绩

计入课程的平均学分绩(遵循教务系统平均学分绩排名结果)

计入的课程为:

(1)通识课程:数学类、物理类、化学类、地理类必修课程

(2)全部学科基础课程

(3)全部专业必修课程

(4)专业选修课程:计入专业选修学分18分,仅计入教学计划的专业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自由选修地理模块课程),由学生自己选择计入课程。

特别说明:

重修后及格的课程如需要计入平均学分绩,无论重修成绩多少,均按60分计算。

如在推免时仍有必修课程不及格,取消保研资格。因出国、转专业等特殊原因导致必修课程未修读的,或因缓考导致必修课程未获得成绩的,交由推荐工作组、教指委讨论决定。

平均学分绩(百分制)*85%

85分


二、科研创新

本科

科研项目(见备注①)

主持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立项0.8分

结题2分

优秀3分

3分

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立项0.4分

结题1分

优秀1.5分

主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立项0.6分

结题1.6分

优秀2.4分

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立项0.3分

结题0.8分

优秀1.2分

主持校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立项0.2分

结题1分

优秀2分

参加校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立项0.1分

结题0.5分

优秀1分

发表学业相关的学术成果(见备注②)

SCI、SSCI检索系统刊物

地理学报

授权发明专利

仅认定第一作者为在校本科生的文章;仅认定前三作者的加分;仅认定见刊或online的文章

第一作者3分

第二作者2分

第三作者1分

不限

可累计

中文核心期刊(以中国知网当年期刊类别查询结果为准)

第一作者2

第二作者1

第三作者0.5

学科

竞赛

获奖(见备注③)

第一类: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赛事;未在列表中的赛事交由工作组讨论)

l      中国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l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l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l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l     iGEM国际遗传工程机器设计竞赛

l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含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

l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l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l   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

l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l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l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l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

l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l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l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l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第二类:一级专业学会等组织主办的全国性地理资源环境类竞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赛事)

l     “共享杯”大学生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大赛

l     “全国青年地理工作者学术研讨会”主题辩论赛

l     全国大学生自然资源科技作品大赛

l     大学生世界遗产保护提案大赛

l     国际遗传工程机器大赛

l     “超图杯”SuperMap全国高校GIS大赛

l     全国大学生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竞赛

l     全国大学生GIS 应用技能大赛

l     中国高校地理科学展示大赛

l   中国大学生GIS软件开发竞赛

第一等级

独立获奖人/团队负责人3分

团队其他成员2分

3分

第二等级

独立获奖人/团队负责人2分

团队其他成员1分

第三等级

独立获奖人/团队负责人1分

团队其他成员0.5分

三、外

大学英语成绩在全年级前30%

雅思成绩达6.5分及以上者

托福(iBT)单次成绩达90分及以上者

GRE 成绩语文达150分、且作文达4分及以上者

PETS5级达70分及以上者

GMAT语文达27分、且作文达4分及以上者

新托业考试听力阅读均达275分、口语和写作均达160分及以上者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570分及以上者

多邻国考试成绩达110分及以上者

剑桥领思考试成绩达179分及以上者

1.5分

2分

境外交流经历三个月及以上(需办理过相关学籍手续)

0.5分

四、社会服务,计分分值最高为4分,由会同书院组织计算,具体细则详见附件2。

备注:

①   本科生科研项目只计一项,取最高分,不能累计;

②   仅认定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第一作者必须为在校本科生;仅认定前三作者;仅认定见刊或者online的论文。该部分加分不设最高限分,但科研创新部分合计限9分。

③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方可计入。

同一系列的学科竞赛只计算最高级别的项目;如外研社英语演讲、阅读、写作竞赛为同一系列;“互联网+”“挑战杯”创业大赛为同一系列。

仅对前三个获奖等级加分。比如:如果赛制设定特等奖,则特等奖是“第一等级”、一等奖是“第二等级”、二等奖是“第三等级”。

如获奖证书无团队负责人和成员的区别,则全部按照成员计分。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会同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社会服务部分计分细则

一、社会工作计分细则

内    容

分 值

说    明

学校层面: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区团委直属学生组织的正副职负责人。

书院层面:党建工作室学生副主任,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书院直属学生组织的正副职负责人。

考核

合格

1.0

①本部分计分仅针对相应学生干部,不含领取劳务补贴的各类助管。不同岗位任职不累计,仅计最高分。

②原则上须在申请计分的岗位连续任职满一学年。

③申请计分须出具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原件。

④如学生组织未区分正、副职负责人,原则上按照一名正职负责人、多名副职负责人计算分数总值,取平均值计分。

⑤特殊情况由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学校层面:团委各部门(中心)学生负责人,学生会的各部门正职负责人,校区团委直属学生组织的各部门正职负责人。

书院层面:党建工作室、团委、学生会、书院直属学生组织的各部门正职负责人。

考核

合格

0.7

学校层面:团委各部门(中心)下设组织正副职负责人,学生会各部门副职负责人、校区团委直属学生组织的各部门副职负责人。

书院层面:党建工作室、团委、学生会、书院直属学生组织的各部门副职负责人,团支书、班长。

考核

合格

0.5

说明:该部分加分总计不超过1.0分。


 

二、实践与服务计分细则

类 别

内    容

分    值

志愿服务认定

(不超过0.8分)

参加各级行政部门、乡镇及以上工青妇组织、社区、村委会、事业单位、境内正式注册的社会公益组织,或学校、书院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60-119

小时/学年

120及以上

小时/学年

0.2

0.4

说明:①主要以在“i志愿”等由各级政府部门开发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录入的时长为准,其他情况按照《北京师范大学会同书院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认定细则(试行)》(师会同发〔2024〕9号)及附件要求经书院团委认定(须在活动结束后两周内提交认定材料),未按要求进行认定的不予计分。②可认定时长的请校外志愿服务应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并明确为“志愿服务”类活动。③不同学年的时长(截至下一学年开学之日)不累计,分别计分,计分上限为0.8分。④凡申请参加志愿服务认定计分的,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推免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⑤对于计入社会实践奖励分值的,其对应“志愿服务”时长不再重复计算。

社会实践获奖

(不超过0.8分)

参加学校、书院认证的寒暑假社会实践,并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类别

队长

队员

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0.8

0.6

获市级奖励

0.6

0.4

获校级奖励

0.3

0.2

说明:①本部分可计分的社会实践需经过完整的立项、结项评级等项目制管理过程。②不同实践项目可累计计分,最多可计2项,最高可计0.8分。③同一实践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励的,取计最高分。④本表分值为各级社会实践获奖的二等次奖励分值,一等次奖励在此基础上加0.1分,三等次奖励在此基础上减0.1分。⑤若社会实践评比设置金、银、铜奖等类似奖励,则分别按照一、二、三等次奖励计分,其他奖励(如优秀团队、重点项目等)不予计分;若所设评级等次覆盖所有完成或结项队伍,则最低等次不予计分。

非学术类

比赛获奖

(不超过0.8分)

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非学术类比赛并获奖

类别

省级及以上

市级

校级

集体一等奖

0.6

0.4

0.2

集体二等奖

0.5

0.3

集体三等奖

0.4

0.2

个人一等奖

0.8

0.6

0.3

个人二等奖

0.7

0.5

0.2

个人三等奖

0.6

0.4

0.1

说明:①原则上校级比赛事项应获得所在学年的书院学生综合测评计分认定或经过书院通报表扬方可提出申请,经书院认定方可计分。校级以上比赛须由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主办并颁发证书。②集体项目计分的须为主力队员(须实际上场参赛并由教练或指导教师开具相关证明)。③同一比赛获不同级别奖项的,取最高级别获奖计分。④若比赛设置第一、二、三名(或金、银、铜奖等类似奖励),则分别按照一、二、三等奖计分,一等奖以上获奖按一等奖计分。参与省级及以上体育美育比赛并获得第四至第八名奖励,集体项目依次按0.35、0.3、0.25、0.2、0.15计分,个人项目依次按0.55、0.5、0.45、0.4、0.35计分;参与校级比赛获奖计分,最多可累计0.6分。⑤须以学校或书院名义参赛方可计分。

说明:该部分加分总计不超过2.0分。









三、荣誉奖励计分细则

内    容

分 值

说    明

获评国家奖学金

1.0

只计一次,不累计。

获评省部级个人荣誉称号

0.8

只计一次,不累计。

获评校级荣誉称号、个人单项奖: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奖、优秀共产党员、京师先锋党员、优秀团支书、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文体之星奖、十佳社长、社会工作奖、志愿服务奖、劳动之星奖等

0.5

只取最高值计一次,不累计。

获评书院荣誉称号:精神风尚先进个人、文艺体育先进个人、劳动服务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等

0.3

说明:省部级个人荣誉称号须由行政部门、党团组织评定并颁发证书。

该部分加分总计不超过1.0分。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细则所列计分事项应于大四学年第一学期第0周前(校历第1周的前一周)完成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2.年度推免综合考核时,申报者需按细则计分事项、书院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新的计分事项申报。如后续班级初审、书院复审、公示过程中就已申报计分事项确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的,按要求提交并进行补充公示。经班级初审小组初审、书院复审小组复审、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计分。未按要求申报,以及未经审核、公示程序的概不计分。

3.对于本细则外表现特别优异的计分事项,如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在国际和全国性重大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或获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由书院复审小组提出建议,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计分分值。

4.社会服务部分计分总分不超过4.0分,书院计分审定后按各专业推免综合考核办法进行分值折算。

 


附件3:不参与北京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地理系2022级地理科学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不参与北京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地理系2022级地理科学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已收到申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文理学院地理系2022级地理科学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通知,并放弃申请,特此说明。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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