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湖南省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毕业生档案寄送、调档、报到证改办、双证办理等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寄送
1.非在职考生。湖南省生源的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毕业后,由招生单位将其档案、毕业证、学位证寄送至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报到证抬头为湖南省教育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在备注栏内注明单位名称)。
2.在职考生。湖南省生源的骨干计划在职考生毕业后,由招生单位将其档案、毕业证、学位证寄送至考生原工作单位(即入学前与考生签订《定向协议书》的乙方),报到证抬头为原工作单位。
二、调档及报到证改办手续
(一)现场办理
1.省内就业。毕业后在湖南省内就业的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凭调档函(由工作单位或具有人事管理权的上级管理单位开具)、就业协议书(或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录用文件)、身份证、报到证等资料原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调档及报到证改办手续;工作单位不具备存档权限无法开具调档函的,毕业生须由单位在湖南省内缴纳一年社保后,凭社保缴纳证明、工资流水单、正式劳动合同、人才市场档案接收函、身份证、报到证等资料原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调档及报到证改办手续。
2.西部八省(区)就业。允许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毕业后到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西部八省(区)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企等单位工作,凭调档函(由工作单位或具有人事管理权的上级管理单位开具)、就业协议书(或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录用文件)、身份证、报到证等资料原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调档及报到证改办手续。
(二)邮寄办理
非在职考生不能到现场办理调档和报到证改办手续的,可将上述资料(身份证为复印件,其余资料为原件)及《湖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业务办理申请书》(见附件1)邮寄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三、双证办理手续
1.双证复印、借出及扫描。非在职考生办理调档手续前,可凭身份证原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复印毕业证、学位证;办理入职手续或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双证原件的,可凭身份证原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借出双证,15个工作日内归还。也可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湖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业务办理申请书》发送到指定邮箱,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将双证扫描件以pdf形式发送至申请人电子邮箱。
2.取出双证。办理调档手续时,双证交还毕业生。已在省内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在调档前需要取出双证的,可凭身份证和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双证取出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到现场办理相关手续的,除提交相关资料外,还须现场填写《湖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业务办理申请书》。委托他人到现场办理上述手续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省就业指导中心不接收毕业生党组织关系。骨干计划毕业生办理毕业手续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或者户籍地的基层党组织。在办理调档手续前需要调出党员档案的,凭身份证和党组织关系接收函到省就业指导中心现场或者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3.往届骨干计划毕业生相关手续参照本《须知》办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湖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联系人:康老师,电话:0731-84712883。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周老师、汪老师,联系电话:0731-82116082,82116092,电子邮箱:11870639@qq.com,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
附件:1. 湖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业务办理申请书
2.湖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手续办理流程图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1日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作者:民族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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