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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026-09-14 10:45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体育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原文未注明
一、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党总支书记和行政院长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体育教育系、运动训练系、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系主任为成员,负责制定本学院推荐工作细则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 组长:王志霄(党总支书记)、咸云龙(院长);副组长:严津(副书记兼副院长)、马兆明(副院长)、古雅辉(副院长);成员:王振洲(体育教育系主任)、张志荣(运动训练系主任)、曾锡银(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系主任)。
二、工作安排
(一)推荐条件
1. 按照《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3〕107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推荐程序和办法
1. 按照学校要求制定体育学院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报学部、本科生院备案后及时公布并开展推荐工作。
2.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书院提交申请,填写《宁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书院依据体育学院实施细则审核学生所提交的各类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并将符合申请条件且自愿申请的学生申请表、附加项目成绩及相关材料交于学生所在学部。学生在校专业课程平均成绩由所在学部从学校教学运行保障部教学平台导出并审核确认,在校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由书院出具。
3. 对符合申请条件并自愿提出申请的学生,学部以遴选总成绩排序的方式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其中附加项目成绩由书院依据体育学院的《附加项目考核办法》提供。遴选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遴选总成绩=专业课程平均成绩×92%+附加项目成绩。其中,专业课程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应修课程学分,满分100分;附加项目成绩按实际分值计算,满分8分。
(1)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取学生在校前三年专业课程成绩平均分。
(2)附加项目成绩主要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者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及取得的科研成果、科研竞赛获奖等。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其最高分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纳入附加项目考核。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工作小组,由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依据体育学院制定的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对学生的附加项目成绩进行赋分。
(3)附加项目成绩按实际分值计算,满分8分。附加项目成绩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的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依据服兵役年限与综合表现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1分;特殊学术专长中科研论文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依据学生学术水平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1分;特殊学术专长中科研竞赛奖励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依据奖励等级、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1分;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最高得分不超过1分,依据服务时长及表现等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0.4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得分不超过1分,依据实习时长和服务证明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0.4分。
(4)附加项目考核办法由书院负责、学院配合依据《附加项目赋分指导意见》制定,经体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议,由书院统一报本科生院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后实施。附加项目考核办法具体见附件2。
(5)推免资格的获得依照"专业课程平均成绩92%+附加项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排在末尾且出现同分情况时,以学生专业课程平均成绩的分数作为排序依据进行录取。
4. 其他说明
(1)学院根据不同专业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推免生名额。其中体育教育专业单列;因招生条件和培养方式一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两个专业合并。
(2)如果某专业推荐名额达不到符合规定条件时,多出名额将调剂到院内其他专业,如果其他专业推荐名额也未到达规定条件,则名额作废。
(三)推荐流程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9月9日前向所在书院提交申请,填写《宁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书院、学院专家小组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对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材料进行审核、赋分,评定附加项目成绩,并于9月11日前在守正书院官方网站首页公布。
3. 学部打印学生成绩单,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审核,计算专业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形成遴选总成绩及排名,并于9月13日前提交遴选小组审核。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将推免名额分配至相应专业,并于9月13日前提交遴选小组审核。
4. 遴选小组根据学生遴选总成绩及各专业推免名额,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于9月14日前由遴选小组组长签字、学部盖章,报送本科生院,并在学部官方网站首页公布。
三、学术专长答辩
1. 学院根据学校要求成立专家审核工作小组。组长:咸云龙(兼);成员:严津、马兆明、古雅辉、曾锡银、石红、虎晓东。
2. 专家审核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依据学院制定的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对学生的附加项目成绩进行赋分。并组织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3. 特殊学术专长答辩实行实名制现场评分方式,重点评价学生所提交学术成果的创新性和学生本人的贡献度。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须独立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须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备查,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成绩计算体系。
四、其他事项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所有环节和过程均要做到可追溯;对推免生工作的原则、办法、程序和结果等事项须通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审核推免生的申请表、成绩单、证明材料等各项推荐材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如果学习、工作中出现与推荐条件所规定的条款不符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三)要落实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其他可能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性的情形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学校;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上报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附件1:体育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名单
1.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经体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2025年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
2. 组长:咸云龙(院长);副组长:严津(副书记兼副院长)、马兆明(副院长)、古雅辉(副院长);成员:曾锡银(系主任)、石红(教师)、虎晓东(教师)。
附件2:体育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附加项目考核办法
一、工作安排
1. 申请学生须符合《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3〕107号)中的推荐条件。
2. 涉及附加项目成绩及申请学生所获各种奖励、成果等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以正式刊物、文件、获奖证书等为依据。
3.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9月9日前向守正书院各辅导员老师提交申请,填写《宁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 守正书院将联同学院、学部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定附加项目成绩,并于9月11日前在守正书院官方网站首页公布。
二、赋分规定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
1. 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的最高得分2分,依据服兵役年限与综合表现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1分。各档加分情况:1档,服兵役满2年且获得个人三等功及其以上奖励,分值2分;2档,服兵役满2年且获得营级及以上个人嘉奖,分值1.1分;3档,服兵役满2年,分值0.2分。
(二)科研成果
1. 原则上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经考核通过标志性学术成果最高得分2分,依据学生学术水平和学术贡献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1分。各档加分情况:1档,SSCI全文收录的论文、A&HCI全文收录的论文、CSSCI收录的期刊的论文(每个学科排名第一的期刊)、《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论文,分值2分;2档,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分值1.1分;3档,一般核心期刊及以上,分值0.2分。
2.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论文仅作参考,不纳入评价成绩计算。
(三)科研竞赛奖励
1. 学生特殊学术专长中科研与体育竞赛奖励最高得分2分,依据奖励等级、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1分。
2. 加分类别:根据学科竞赛的组织机构、社会影响和获奖难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将科研与体育竞赛项目分为I类、II类竞赛。I类竞赛包括: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II类竞赛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的竞赛项目、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其他类竞赛为教育部或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其他类体育竞赛。
3. 加分规则:
A. 科研竞赛奖励参考为排名前七位的主力队员。
B. 体育竞赛奖励中,集体项目若该项目比赛上场人数为N,则主力队员数为N,其余为非主力队员;主力及非主力队员名单由教练员提供,并提交图片、视频等相关依据;体育竞赛奖励主力和非主力队员按权重加分。
C. 同一项目获不同竞赛、不同等级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进行累加。
D. 所有加分项目应有官方表彰文件、证书原件予以证实,且获奖截止时间为申请推免当年度的8月31日前。
4. 加分办法:
A. 学生参加科研竞赛奖励得分参考表4中分值,乘以项目成员排名权重分配系数(表5),为该获奖项目个人得分。
B. 体育竞赛集体项目权重分配系数为主力队员占比60%,非主力队员占比为40%。
5. 科研竞赛项目成员排名权重分配系数:一人项目,第一1/1;二人项目,第一2/3、第二1/3;三人项目,第一3/6、第二2/6、第三1/6;四人项目,第一5/11、第二3/11、第三2/11、第四1/11;五人项目,第一7/18、第二5/18、第三3/18、第四2/18、第五1/18;六人项目,第一10/26、第二6/26、第三4/26、第四3/26、第五2/26、第六1/26;七人项目,第一12/36、第二8/36、第三6/36、第四4/36、第五3/36、第六2/36、第七1/36。
6. 各类竞赛加分具体情况见表4(原文表格数据未完整呈现,涉及竞赛级别、获奖层次、总分、获奖等级、得分等字段,具体分值以原文表4为准)。


附件:宁夏大学+体育学院+2026年+体育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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