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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026-09-14 10:45 1206 来源:海文考研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4日
一、组织领导
1. 马克思主义学院制定本学院推荐工作细则。
2. 书院负责、学院配合组织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工作小组,由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
二、工作安排
1. 专家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2. 依据学院制定的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对学生的附加项目成绩进行赋分。
三、学术专长答辩
1. 特殊学术专长答辩实行实名制现场评分方式,重点评价学生所提交学术成果的创新性和学生本人的贡献度。
2. 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须独立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3. 答辩须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备查,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4. 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成绩计算体系。
四、其他事项
1. 申请学生须符合《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3〕107号)中的推荐条件。
2. 学生提交的附加分相关成果等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据,如有弄虚作假、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不予以赋分认定,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超出本办法的内容,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认定,同时将认定结果报本科生院备案。
附件1 马克思主义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名单
1. 组长:孙建军(书记)、范映渊(院长)
2. 副组长:钱容德(副院长)、张艳(副书记兼副院长)
3. 成员:马越(副院长)、林冬子(思政系主任)、丁颖(思政系副主任)
附件2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推免工作附加项目考核办法
一、分值分配
1. 附加项目成绩共计8分,其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的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科研成果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科研竞赛奖励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最高得分不超过1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得分不超过1分。
2. 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纳入附加项目考核。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3.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参考,不纳入评价成绩计算。
4. 书院负责、学院配合组织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工作小组,由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5. 特殊学术专长答辩实行实名制现场评分方式,重点评价学生所提交学术成果的创新性和学生本人的贡献度。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须独立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须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备查,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成绩计算体系。
二、赋分原则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
1. 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可依据服兵役年限、获得部队嘉奖表彰等综合表现情况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1分。
2. 加分办法:
(1)参军入伍(至少两年服务期):1档,0.67分;
(2)参军入伍且在服兵役期间(至少两年服务期)荣获优秀士兵或营嘉奖1次:2档,1.33分;
(3)参军入伍且在服兵役期间(至少两年服务期)获得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荣誉1次:3档,2.00分。
(二)科研成果
1. 原则上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艺术类作品;科研论文必须是与本专业学科领域相关的成果,成果署名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二完成人(指导教师须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论文,作品必须为第一作者。
2. 可依据学生学术水平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1分。
3. 加分办法:
(1)一般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0.67分,作品0.67分;
(2)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论文1.33分,作品1.33分;
(3)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全文收录的论文、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全文收录的论文、CSSCI收录的期刊的论文(每个学科排名第一的期刊)、《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论文:论文2.00分,作品2.00分。
4.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论文仅作参考,不纳入评价成绩计算。
(三)科研竞赛奖励
1. 特殊学术专长中经考核通过的科研竞赛奖励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依据奖励等级、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1分。
2. 加分类别:
(1)Ⅰ类学科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2)Ⅱ类学科竞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的竞赛项目;
(3)Ⅲ类学科竞赛:其他类竞赛(全国赛)。
3. 加分规则:
(1)科研竞赛奖励参考为排名前七的主力队员;
(2)同一项目获不同竞赛、不同等级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进行累加;
(3)所有加分项目应有官方表彰文件、证书原件予以证实,且获奖截止时间为申请推免年度的8月31日前。
4. 加分办法:
(1)Ⅰ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以上总分2.00,得分2.00;二等奖总分2.00,得分1.80;三等奖总分2.00,得分1.60;
(2)Ⅱ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以上总分1.60,得分1.60;二等奖总分1.60,得分1.44;三等奖总分1.60,得分1.28;
(3)其他类学科竞赛(全国赛)国家级:一等奖以上总分1.28,得分1.28;二等奖总分1.28,得分1.15;三等奖总分1.28,得分1.00。
5. 项目成员排名权重分配系数:
(1)一人项目:第一1/1;
(2)二人项目:第一2/3,第二1/3;
(3)三人项目:第一3/6,第二2/6,第三1/6;
(4)四人项目:第一5/11,第二3/11,第三2/11,第四1/11;
(5)五人项目:第一7/18,第二5/18,第三3/18,第四2/18,第五1/18;
(6)六人项目:第一10/26,第二6/26,第三4/26,第四3/26,第五2/26,第六1/26;
(7)七人项目:第一12/36,第二8/36,第三6/36,第四4/36,第五3/36,第六2/36,第七1/36。
6. 学生参加科研竞赛奖励得分参考表中分值,乘以项目成员排名权重分配系数,为该获奖项目个人得分。
7. 科研竞赛得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千分位。
(四)志愿服务
1. 参加地市级以上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表现突出者的最高得分不超过1分,可依据学生综合表现和活动效果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0.4分。
2. 加分类别:
(1)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志愿服务时长,根据学生二课成绩单中志愿服务总时长进行认定;
(2)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参加地市级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取得相关证明者。
3. 加分规则:
(1)志愿服务加分采取志愿服务总时长和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双轨加分;
(2)以上两项加分类别由申请者自行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加分,各类别计分不进行累加;
(3)最终得分只取加分类别中较高的一项进行认定。
4. 志愿服务时长加分办法(X为志愿服务时长,单位小时):
(1)60≤X≤139:1档,0.33分;
(2)139<X≤219:2档,0.67分;
(3)X≥220:3档,1.00分。
5. 志愿服务证明加分办法:
(1)地市级及以上:3档,0.20分;
(2)省部级及以上:2档,0.60分;
(3)国家级及以上:1档,1.00分。
6. 相关说明:
(1)学生参加地市级以上会展赛事、文化传播、环境保护、支教调研、社会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或获得志愿服务表彰,由学生本人提供证书原件或表彰文件等证明,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及表彰原则上只认可由党政机关或同级共青团组织颁发提供的,并加盖公章;非党政系列的社会组织和团体单独授予的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原则上不予认定;
(2)"党政机关"指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不包括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
(3)志愿服务时长及证明统计截止时间为申请推免年度的8月31日前。
(五)国际组织实习
1.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高等教育创新中心、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联合国难民署、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组织中实习,根据实习时长和服务证明等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0.40分。
2. 加分办法:
(1)实习2—3个月:1档,0.33分;
(2)实习3—6个月(含3个月):2档,0.67分;
(3)实习6个月以上(含6个月):3档,1.00分。
3. 所有加分项目应有官方表彰文件、证书原件予以证实,各项统计截止时间为申请推免年度的8月31日前。
三、要求
1. 申请学生须符合《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3〕107号)中的推荐条件。
2. 学生提交的附加分相关成果等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据,如有弄虚作假、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不予以赋分认定,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超出本办法的内容,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认定,同时将认定结果报本科生院备案。


附件: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 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宁夏大学哲学与艺术学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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