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交大〔2017〕80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交大教〔2019〕4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凌天清
副组长:李少奇 董莉莉 徐园媛
成员:林孝松 温泉 何锦峰 何 勇 姚 阳 陈 春
秘书:关海长 黎晖
二、推荐、接收条件
(一)推荐条件(本学院学生)
1.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加权平均成绩须进入专业排名前30%,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无考核不合格。
(4)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外语专业学生,全国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2.对符合上述条件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优秀人才,经本校本专业3名教授联名推荐,学院综合测试合格,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后,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取得推免资格,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优秀人才是指在校期间获得A类学科竞赛最高等级奖项(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前3位),或发表SCI、SSCI、EI、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排名第1)的学生。
(二)接收条件(含校内其它学院、校外申请者)
1.接收外校推免生的条件按照《重庆交通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执行。
2.接收本校推免生的条件
(1)符合本实施细则“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自愿申请。
(2)本学院各专业推免生申请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与其所学本科专业相对应。如无对应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应申请相近(或相关)的专业。推免生的推荐学科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3)推免生接收后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推荐录取资格:
①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②后续任意一门课程考核不合格者;
③毕业设计(论文)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成绩者;
④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⑤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
⑥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或者申请出国者。
三、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产生办法
本细则所指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是指:从本校本学院推免生申请者中根据申请者总测评分择优选拔产生的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
四、推免生名额
本科专业名称 |
推荐名额 |
建筑学 |
3 |
风景园林 |
1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1 |
地理信息科学 |
1 |
根据学校下达我院的推免生计划,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学院本年度相关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情况如下表:
五、推荐程序
(一)学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布《重庆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0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推免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二)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在9月8日下午14:00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秘书处(学院教学办公室10225)提交推免申请和相关材料(见附件一),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实施细则确定我院推免生候选人名单,教务处会同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等部门进行推免生候选人的资格和材料审核。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指标,结合专业、学生人数等情况,从符合推免条件的申请人中,按照学生“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加权平均分(百分制)×0.7(总分70分)、奖励分(总分10分)两项总分由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序(特殊优秀人才可不参加综合排序),于9月11日中午12:00前产生推免生候选名单。
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奖励分包含科技竞赛、学术成果和其他,其总分值不得超过10分,单项分值不得超过学校公布项目的最高分;科技竞赛类同一项目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
(四)取得推免生候选人资格的学生在9月11日下午17:00前到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秘书处报名。9月12日上午9:00在指定地点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重点考察候选人科研潜质及创新能力等,综合测试不及格的不能获得推免或录取资格。
(五)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于综合测试结束后按学生“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0.7+奖励成绩(总分10分)+综合测试成绩(总分20分)三项总分由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序(特殊优秀人才可不参加综合排序,综合测试合格即可获得推免资格),根据推免名额择优确定推免资格获得者名单,并予以公示。9月16日前将本学院推免资格获得者学生名单及全部要求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
(六)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推免资格获得者名单及材料后,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产生推免资格获得者名单,并予以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将推免资格获得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
(七)需说明事项:未完成的专业推荐名额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统一调剂,在保证专业领域接近的情况下,按学生综合成绩顺位递补。
六、接收程序
(一)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写申请志愿,并准备好以下材料:
1.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盖学院和教务处章);
3.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六级,全国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须查验原件);
4.申请人提交的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复印件一套(须查验原件)。
(二)研究生院对“推免服务系统”中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复试通知。由相应接收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测试。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后并公示,无异议者由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四)超过教育部规定时限接收推免生的无效;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的推免生无效;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五)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优先享受我校最高等次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七、本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计分办法
加分类别 |
获奖级别 |
总分值 |
加分值(分) |
科技
竞赛 |
A类一、二、三等奖 |
5分 |
5、4.5、4 |
B类一、二、三等奖 |
4、3.5、3 |
C类一、二、三等奖 |
3、2.5、2 |
D类一、二、三等奖 |
1.5、1、0.5 |
小计 |
|
5分 |
|
学术
成果 |
SCI、EI、SSCI、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 |
5分 |
5 |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
3 |
公开期刊论文 |
0.5 |
发明专利 |
3 |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
0.5 |
小计 |
|
5分 |
|
其他 |
公派海外(境外)学习经历(半年或一学期以上) |
2分 |
1 |
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国家、市级、校级) |
2、1、0.5 |
个人荣誉(国家、市级) |
2、1 |
小计 |
|
2分 |
|
奖励分最高加10分 |
说明:
1.科技竞赛分类依据为《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交大〔2016〕327号),《重庆交通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分类调整结果》(交大教〔2018〕27号),重庆交通大学教务处关于学科竞赛的其他相关规定。每项团队获奖只计前五名,其中排名前三者按分值的100%计分,其他按分值的50%计分。
2.论文应为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单位作者为重庆交通大学),刊载期刊为国家正规期刊,由学院认定;多篇论文可累加计分,其中公开期刊论文每人限2篇,每篇论文只计第一作者。
3.专利、软件著作权本人应为第1发明人并获得授权(专利权人为重庆交通大学),内容须与专业相关,由学院认定;其中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每人限2项。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须通过结题验收,每项只计前五名,按照50%、25%、15%、5%、5%计分。
八、本学院综合测试评分办法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取得推免生候选人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两项,每项10分,总计20分。
(一)综合素质测试,考核专家根据预设问题对学生进行提问,学生进行相应答辩。
(二)专业知识测试,学生自由抽取预设问题进行回答,考核专家对其回答进行评价。
考核组成员根据学生现场综合测试情况进行无记名评分,计算平均分作为最终成绩。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9年9月5日
附件1:推荐材料清单
1.
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2份
2.
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
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两位专家推荐信各1份
4.
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成绩专用章)
5.
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须查验原件)
6.
申请人提交的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复印件一套(须查验原件)
上述材料均不退还。
附件2:
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填表日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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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照
片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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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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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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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所在学院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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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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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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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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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研究生志愿 |
学校: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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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阶段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和荣誉情况: |
何时参加过哪些科研工作,有何成果(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
|
申请人所在学院推荐意见(包括对申请人的一贯表现、学业情况及科研能力的介绍):
申请人所在专业共 人,本人专业排名第 名;
申请人课程平均成绩 (百分制),奖励分 (总分10分),综合测试分 (总分20分)。
综合得分
(课程平均成绩×0.7+奖励分+综合测试成绩)。
学院负责人签字:
院(系)盖章 |
校团委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学生工作部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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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申请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教 授 推 荐 信
以下由申请人填写
申请人姓名:
所在院(系)和专业:
申请学校、院(系)和专业:
以下由推荐人填写
推荐人姓名:
所在单位:
职称:
您和申请人关系: □任课教师 其他(请说明)
您对申请人□很熟悉 □比较熟悉 □有所了解 □偶尔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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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为突出 |
优良 |
处于平均水平 |
低于平均水平 |
较差 |
难以评价 |
对申请领域一般知识的感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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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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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学研究的激情、从事研究工作的努力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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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工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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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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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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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作出上述评价的比较群体:
您作出上述评价的依据是:
您对申请人的其他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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