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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2026年推荐细则

2025-10-07 11:39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为确保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根据重庆交通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艺术设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的成立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推免工作,以及受理学生申诉并进行处理等。

组 长:李伟湛、朱静

副 组 长:杜 涛、黄亚凝

纪检监督:朱美华、陈钦勇

成 员:吴彪、赵青青、罗显怡、李丽华、邓鹃、钟扬、唐德兰、王辉

秘 书:张雅涵

二、推荐条件

(一)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推荐。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计划内必修、选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加权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含30%),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免修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学科竞赛、学术成果、专利授权、文体竞赛、荣誉称号等奖励加分高于1分。

(二)对在校期间获得A类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3位),或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的,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优秀学生,成绩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50%(含50%),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学校专家审核小组通过答辩形式对特殊优秀学生的成果进行审核鉴定,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过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推免系统和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参加学院综合排名。

三、推免名额分配到各专业的原则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按照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成效、人才培养业绩、国家急需学科、学校优势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等因素分配。

1.推免名额分为专业名额和竞争名额两类。

2.专业名额在各专业申请学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

3.未完成的专业推荐名额纳入当年的竞争名额。

4.竞争名额不分专业,在剩余的全体申请学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同时设置若干候补名额。

四、推免资格产生办法

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自愿申请,学院根据择优选拔产生获得学院推荐的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为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将学生学科竞赛、学术成果、专利授权、文体竞赛、荣誉称号、应征入伍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实施奖励加分制度,以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加分

学业成绩计算方法 :学业成绩为前三年专业计划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不含校选)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奖励加分认定:奖励加分根据学生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取得成果以及获得荣誉进行认定和加分。奖励加分计分办法见附件6。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同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进行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高的学生,排序规则为:①425分及以上的六级优先于四级;②相同等级的,以分数高者优先。

五、推荐程序

(一)每年7月发布推免工作通知。学生应认真了解学校推免工作办法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确认推免报名条件。

(二)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于9月8日前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所需材料清单见附件1)。

(三)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实施细则审查报名学生基本条件,审核奖励加分成果,计算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推免生排序名单,公示3天。

(四)学院确定拟推免候选人名单和候补名单,报教务处。

六、工作时间安排

以学校文件为准,另行通知。

七、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写申请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八、取消免试录取资格的情形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免试录取资格:

(一)研究生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二)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

(四)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或者申请出国者;

(五)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九、实施细则的解释权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授权教学办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推荐材料清单

附件2:重庆交通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

附件3: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4:申请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教授推荐信样表

附件5:艺术设计学院本科学生学科竞赛分类调整结果(2025版)

附件6: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计分办法





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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