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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26-09-07 07:56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8月23日
一、推免生范围
1. 选拔范围为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定向与委培、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对口升学、高职衔接的学生。
二、组织机构
1. 学校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研究生院、科研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纪委部门负责人及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等,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和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及教师代表,总人数为奇数;下设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公开答辩及结果公布。
三、推免生资格
1. 推荐条件按《长春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四、推免生名额分配
1. 国家下达给我校2026年推免生限额为92人。
2. 学校按计划名额的100%将推免生候选人名额分配到各专业。
3. 若各学院达到申请条件的人数不足或没有候选人,学校将名额收回,由领导小组重新分配。
五、推免生遴选工作时间计划
1. 2025年8月30日: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制定并公布《XX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确定符合申报学生,组织报名,审核材料、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竞赛及学术成果答辩赋分,打分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完成公示。
2. 2025年9月2日:各学院将相关材料及公示结果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3. 2025年9月5日:学校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审议决定最终拟推荐名单。
4. 2025年9月10日:学校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汇报拟推免学生名单及推免相关事项,并公示拟推免学生名单。
5. 2025年9月20日:上报符合推免资格学生名单,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流程及细则
1. 确定推免生候选人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记录,无任何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和实践环节无不及格、补考及重修、重新学习记录;
(4)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专业外语四级或以上等级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含)以上,或达到相应水平外语考试成绩(托福、雅思等);
(5)至推免时段,参加推免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本专业前10%;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2. 确定推荐人选:
(1)各学院制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评价细则,结合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满分100分)完成排序,确定各专业推免生推荐人选。
(2)综合能力考核成绩评价细则:竞赛类(全国赛)一等奖赋30分、二等奖赋20分、三等奖赋10分;社会实践类(国家组织赋20分、省级组织赋15分);学术成果类(核心期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赋30分,第一署名单位须为长春师范大学);国际交流类(到国际组织实习赋20分)。
(3)学生在某一项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分数最高的一项;第(1)(3)项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仅作参考,不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4)学校设特别贡献成绩(如奥运会、世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冠军,一等功或其它国家荣誉勋章等),由学校领导小组评议赋分,赋分值加上以上4项分值满分不超过100分。
(5)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10+50)×95%+(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进行比例设定,需保持连续,如有变动须在推免工作启动前半年完成征求意见并公布。
3. 公示上报:
(1)拟推免学生名单在学院办公区醒目位置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天。
(2)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免学生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1.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该学院相关推荐指标,并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3. 严格规范管理,确保成绩真实可信;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参加推免实行全程回避制度。
4. 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72分;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分;
(4)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五级(PETS-5)考试成绩≥60分;
(6)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7)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国际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特别说明:英语专业学生必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外语专业考试未列全的,以国家认可考试类别为依据,需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5. 各学院推免生遴选时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6. 各学院在推免前要充分宣传文件精神,推免工作完成后做好对推免生的监管工作;若推免工作完成后浪费指标,下一年度将酌情减少学生所在学院年终绩效。
7. 监督举报电话:0431-86168103(教务处)、0431-86168467(研究生院);举报邮箱:jiaowuchu@ccsfu.edu.cn;对推免公示内容有异议需实名举报,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邮编:130032
处长邮箱:jiaowuchu@mail.ccsfu.edu.cn
来源URL:https://jiaowu.ccsfu.edu.cn/info/1197/16690.htm


附件:长春师范大学+校级+2026年+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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