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
一、总则
1. 本办法依据教育部相关推免工作文件(教学〔2006〕14号、教学厅〔2013〕8号、教学厅〔2014〕5号、教学厅〔2020〕12号)制定,旨在规范学校推免工作,提高硕士生生源质量,促进在校本科生全面发展。
2. 推免是指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严格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3. 推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4. 推免工作以学业成绩为最基础遴选指标,将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纳入遴选指标体系。
二、推荐范围
1. 推免对象仅限于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 到教育部认定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对应专业交流学习的学生,须在校内学习一年以上;到国内其它高校交流的学生不予推荐。
三、组织与领导
1. 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及学生工作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及学生代表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 各学院成立学院推免工作组,由院长及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及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名单对外公布。
四、名额分配
1. 推免名额以本届本科毕业生基数为主,兼顾基础学科、优势学科专业及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的相关学科专业。
2.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名额及相关要求,由学校分配名额至各学院,学院确定专业推免限额。
五、推免的基本条件及遴选标准
1. 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勤奋学习,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按期完成前三学年所有必修环节,初次考核无不及格;
(3)诚实守信,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含解除);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新标准425分),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考试。
2. 遴选标准:
(1)学院根据学分绩排名按专业人数的15%确定素质加分评定学生名单,按综合评价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推免学生名单;
(2)综合评价成绩=学分绩+素质加分,学分绩=∑(某门必修课程初次成绩×该课程学分)/∑必修课程学分;
(3)素质加分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论文、知识产权、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竞赛获奖等方面,同一方面有多项加分只取一项,累计不超过5分;
(4)论文仅限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且长春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知识产权仅限以第一发明人身份取得、所有权为长春理工大学且与学业相关;竞赛须为代表学校作为主力成员(第1-5名)参加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六、工作程序
1. 公布方案:各学院制定推免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公示10个工作日。
2. 公布学分绩排名:学院公布核定无误的学分绩排名,公示5个工作日。
3. 推免报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务管理系统报名,递交推免申请表、思想品德考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
4. 素质加分评定:学院根据学生提交材料进行评定,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不予评定。
5. 素质加分鉴定: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原则上含校外专家),对科研成果、论文、竞赛奖项进行审核鉴定,组织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公开公示。
6. 公布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按综合评价成绩分专业排序并公示5个工作日。
7. 上传推免佐证材料: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内上传PDF电子版材料,包括推免申请表、学术诚信承诺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学籍卡片、素质加分佐证材料、专家组鉴定意见。
8. 确定拟推免名单: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全校公示10个工作日,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9.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七、附则
1. 推免公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资格:必修环节初次考核不及格、出现违法违纪记录、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学术不端行为。
2. 本办法自2019级本科生起执行,原《长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长理工教字〔2016〕39号)同时废止。
3.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八、素质加分参考标准(附件)
1. 学科创新竞赛/单科技能竞赛:国际级5.0分;国家级特等奖4.0分(单科2.0分)、一等奖3.0分(单科1.5分)、二等奖2.5分(单科1.2分)、三等奖2.0分(单科1.0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按名次递减(第1名1.0分至第5名0.2分)。
2. 发表论文: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1.0分;CSSCI(含扩展版)收录论文、EI收录期刊论文0.8分;北大核心期刊论文0.5分。
3. 知识产权:国家发明专利1.0分;实用新型专利0.5分;软件著作权0.5分。
4. 参军入伍服兵役3.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2.0分;参加志愿服务1.0分。
5. 说明:学生在上述某一类别有多项加分时只取其中一项,素质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联系方式:长春理工大学教务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URL:https://me.cust.edu.cn/docs/2021-10/20211025132107897863.pdf
附件:长春理工大学+校级+2026年+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素质加分参考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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