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交大〔2021〕163 号),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李红镝、尹作发
副组长:李 豪、吉孟君
成 员:张子健、焦柳丹、申成然、张 瑞
张 健、蒋晓川、曾 野、王 方
秘 书:易世志
二、推荐
(一)推荐条件
推荐工作采取学生自愿报名,教学系、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审定的方式遴选。对于自愿报名的学生按照以下条件,排序后择优选择。
1. 符合学校关于研究生免试推荐的基本条件。
2. 对在校期间获得A类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3位),或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的学生,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优秀学生,成绩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50%(包含位于专业排名50%),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
学校专家审核小组通过答辩形式对特殊优秀学生的成果进行审核鉴定,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过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推免系统和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参加学院综合排名。
(二)推免生选拔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按照如下方法进行选拔。
第一阶段:学生自愿报名,凡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加权平均成绩进入到专业排名前30%,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并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学生。
在报名的学生中,各个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加分
学业成绩为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专业计划内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奖励分的计算办法见《重庆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实施标准》,满分为15分。
第二阶段:确定推荐生名单,进行公示
根据各专业综合成绩排序结果及推荐名额择优推荐,确定出推荐免试生的学生公示名单。
三、推免名额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按照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成效、学校优势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人才培养业绩等因素分配(具体名额待教务处下达后另行通知)。
四、名额替补规则
1、根据各专业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参考各专业的名额分配,超出分配名额的学生为替补学生。
2、如果来自专业固定名额的学生放弃或被取消推免资格,优先由本专业替补学生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若本专业无替补学生,则按相近学科优先的原则替补。
五、 工作程序
1.根据学校的工作要求公布学院的推免生条件及工作细则,学生应详细阅读学校文件精神。
2.学生根据自愿的原则在年级辅导员处报名。
3.学生报名的同时应提交由学院审定盖章的前三年成绩单并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
4.按照推荐办法选拔推免生,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小组提交申请推免的相关材料(见学校文件要求),学院同时向教务处报送名单。
六、奖励分计分办法
本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计分办法,参见附件《重庆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实施标准》执行。
七、其他
1、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2、本细则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