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交大[2021]163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受理学生申诉和处理等。
工作小组组长:杨建喜、王辉
副组长:张廷萍、蓝章礼、蒋攀
成 员:许登元、王家伟、陈禾、田朋、夏冬、梁宗保、李世辉
秘 书:海歆
(二)学院纪委对推免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二、推荐条件
(一)推免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计划内必修、选修(不含校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加权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含),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免修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
4.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5.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6.学院所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六个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
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奖励加分构成。其中学业成绩满分 85 分,奖励加分满分 15 分。
2.学业成绩为前三年各专业 2022 版培养方案计划内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0.85
3.奖励加分根据学生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取得成果以及获得荣誉进行认定和加分。学院根据本学科和专业特点,参照学校奖励加分建议标准设置学院奖励加分细则(见附件 1)。其中学科竞赛分类标准,将参照《重庆交通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交大〔2024〕5 号)。
由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科竞赛获奖、学术成果、专利授权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进行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凡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推荐程序
1.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按照各专业(方向)应届毕业生人数,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成效、人才培养业绩、国家急需学科、学校优势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等因素确定推免名额。
2.推免名额分为专业名额和竞争名额两类。
①专业名额在各专业申请学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
②竞争名额在剩余的全体申请学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
③根据学校当年下达我院推免生名额总数确定专业名额、竞争名额人选,剩余学生按综合成绩高低确定为候补人选。
3.学生应认真了解学校推免工作办法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确认推免报名条件。符合推免条件有意愿参加推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秋季学期开学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交申请、相关材料(申请表、专家推荐信 2 份)及承诺书,承诺书中学生须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推免资格。
4.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实施细则审查报名学生基本条件,审核奖励加分成果,计算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
5.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四、推荐程序”规定中的第二条确定 推免生初选名单,推免生初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3 天。
6.学院公示无异议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报教务处。
7.推免工作流程见附件2。
五、时间要求
工作进程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要求执行。学生申请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12:00。
六、其它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学校“实施办法”执行。学院纪委对推免实施过程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3508314167(郑老师),邮箱:26641118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