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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细则

2025-10-07 11:32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为确保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重庆交通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交大〔2021〕163号)的精神,结合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盛进路 周德贵

副组长:王东

纪检监督:李世佼

成 员:罗德成 邓昶 印洪浩 马永亮 刘冬冬 刘光银 屈紫懿 杨雪锋

秘 书:张淑珍

二、推荐

(一)推荐条件

1.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计划内必修、选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加权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包含位于专业排名30%),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免修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对在校期间获得A类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3位),或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的,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优秀学生,成绩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50%(包含位于专业排名50%),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

学校专家审核小组通过答辩形式对特殊优秀学生的成果进行审核鉴定,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过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推免系统和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参加学院综合排名。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满足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计算综合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产生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加分(满分15分)

学业成绩为前三年专业计划内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奖励加分根据学生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取得成果以及获得荣誉进行认定和加分。学院参照学校奖励加分建议标准(见附件1),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具体奖励加分细则,报学校审核备案。

(三)推免名额分配到各专业的原则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按照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成效、人才培养业绩、国家急需学科、学校优势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等因素分配。

1.推免名额分为专业名额和竞争名额两类

2.专业名额在各专业申请学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

3.未完成的专业推荐名额纳入当年的竞争名额。

4.竞争名额不分专业,在剩余的全体申请学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同时设置若干候补名额。

(四)推荐程序

1.宣传启动:学院向2026届本科毕业生公布本实施细则,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推免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2.材料接收: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递交申请和相关材料(见《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附件:申请书、专家推荐信2份、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外语等级成绩单复印件及原件)。

3.资格审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收到的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候选人名单产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综合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我院各专业的推免资格获得者初选名单。如有综合成绩相同者,按如下顺序进行确定名次:

(1)学业成绩排名;

(2)学科竞赛、学术成果、专利授权3项总分排名;

(3)文体竞赛和荣誉称号2项总分排名;

(4)外语国家级考试等级、分数排名。

5.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须实名书面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反映。

6.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推免资格获得者初选名单及材料后,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产生推免资格获得者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对有异议的学生,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将推免资格获得者名单上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同时推免资格获得者要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相关手续。

7.2026届推免生报名个人申请及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学院教学办,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8日下午17:00点;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yangxuefeng536@cqjtu.edu.cn,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日下午12:00点,逾期不予受理。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计分办法(见附件)。

三、附则

1.特殊优秀学生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特殊优秀学生以外的特殊情况由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2.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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