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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高分子科学系2026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5-09-30 08:04 1218 来源:海文考研

为做好高分子科学系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推荐工作,根据《复旦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工作原则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评价科学、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3. 保障学生权益。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除教育部专项类计划、定向补偿计划等有特别规定外,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二、  组织管理机制

系成立由党政领导、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专家、辅导员、纪检专员等组成我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遴选原则制定并发布本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结合本系推免生推荐名额及学生报名等情况,严格开展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

系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家、纪检专员等人员组成的推免生推荐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审核认定学生全面发展得分相关指标,制定并发布相应的评价推荐工作细则,严格开展遴选推荐工作。

推免工作实施回避制度。涉及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具体要求参见《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推免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

朱亮亮(组长)、刘顺厚/李卫华、贺倩如、俞麟、张红东、邵正中、关新宇

推免生推荐审核小组:

朱亮亮(组长)、李卫华、贺倩如、杨武利、俞麟、张红东、邵正中

 

三、  推免生报名基本条件

凡思想品德表现优良,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学业表现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学生已获学分原则上不低于所在专业本科毕业总学分要求的75%。普通本科生已获得不少于120学分,港澳台侨学生已获得不少于100学分,与国外大学2+2联合培养的本科学生在复旦大学已获得不少于80学分。

3.学生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2.0。

4.学生的英语成绩应达到或超过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D、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托福成绩59分、雅思成绩5.5分之一。

推免生推荐工作启动时,正在境外交流学习或在部队服役的本科毕业班学生,也可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已通过强基计划转段考核的学生无需参加推荐报名,各类退出强基计划学生不再具有推免资格。正在接受纪律处分,处分尚未到期解除的学生,不可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

 

四、 推免生遴选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强化对学生本科阶段的全过程评价。重视对学生一贯学业表现的评价考察,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生遴选的基础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3.突出对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能力的评价。对学生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综合发展潜力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经评审认定后予以加分;对响应国家建设服务需要,符合国家特定招生专项要求的学生,经遴选认定后予以加分。以上加分计入遴选总成绩。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专家审核小组依据方案进行审核鉴定。可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组织答辩应全程录音录像。专家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五、 推免生遴选具体要求

推免生遴选总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和“综合评价加分”两部分构成。

1. 学业综合成绩

本部分是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的综合评价,是推免生遴选的基础指标。申请人需完成大类基础课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普通化学》和专业核心教育课程中除《毕业论文》外其他课程的修读。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以申请人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作为其学业综合成绩,先按《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折算为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再按70%权重计入遴选总成绩(百分制)。

2. 综合评价加分

本部分涉及对学生科研成果、竞赛(活动)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综合发展潜力,以及响应国家专项需要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1)科研成果

学生在最新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根据学术论文质量和个人贡献,经评审认定后可获最多4分。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采用代表作评价,不累积计分。共同第一作者得分应根据共同作者人数核减。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做参考,不计分。

(2)竞赛(活动)获奖

学生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每支队伍主力队员一般不多于5人,主力队员认定需参赛队伍所有成员书面确认)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或相当的国际赛事,获得第三等级及以上奖项,经评审认定后,获得相应加分:单人项目唯一队员可获最多4分;多人项目由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指导教师团队根据申请人实际贡献,确定其可获分值,最高不超过2分;以复旦大学名义参加全国性综合类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并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主力队员,经校创新创业学院和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竞赛认定范围以《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工作管理办法》附录中最新公布的竞赛,以及本学科领域公认具有含金量的学科竞赛。在多项竞赛中获奖不累积计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获得的奖项仅做参考,不计分。

高水平运动员本科阶段获得过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八名、上海市高校体育比赛前二名及以上运动成绩者,可获最多8分;全国冠军可获最多10分;世界冠军可获最多12分。本项得分需经体育教学部、武装部(射击运动员)推荐。

学生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校六大艺术社团(学生合唱团、学生民乐团、学生舞蹈团、学生管乐团、学生弦乐团、复旦剧社)排练、演出及比赛等相关活动,且在全国或上海市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可获最多8分。本项得分需经艺术教育中心推荐。

上述各竞赛(活动)指标加分不重复计算。

(3)参军入伍服兵役

学生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可获最多12分,立功受奖者可获最多15分。本项得分需经武装部推荐。

(4)参加志愿服务

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申报本校“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或本校研究生支教团者,可获最多10分。本项得分需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推荐。

(5)到国际组织实习

学生在本科阶段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任务,经院系对实习任务性质、实习期长短及实习成果等方面评审认定后,可获最多2分。

(6)综合发展潜力

我系全面考量申请人本科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潜力的多元评价。结合本学科特点,综合评定如下方面:①取得不少于3门且等第为A-以上(含A-)荣誉课程的成绩;②参与校级科研项目(莙政、望道、登辉、曦源)结题并获得优秀;③在最新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四区或其他重要学术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④在“挑战杯”“互联网+”等创新创业赛事或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中获奖,经院系评定后酌情给分。具备上述情况的申请人提供相应附件材料经院系评审认定后,本点最多可获3分。

(7)响应国家专项需要

学生积极响应国家建设服务需要,且申报本校“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经招生单位选拔认定后,可获最多5分。本项得分由研究生院根据专项招生考核结果择优推荐。

3. 遴选总成绩

学生遴选总成绩以学业综合成绩为基础,将折算百分制后的学业综合成绩乘以70%,得到遴选总成绩主体部分;再加上综合评价加分值,得到最终遴选总成绩。

获得院系推荐的学生,其遴选总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55分。遴选时如遇申请人总成绩同分,按学生修读大类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成绩高低等情况排定推荐次序。院系不得以报考本校、本院系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为持续稳步推进学校学业评价体系改革,妥善处理改革过渡期相关问题,在推免系统中,除学生的实际平均绩点外,同时提供统一按旧政策计算的参考绩点,以此形成两个推免遴选总成绩(成绩1、成绩2)进行排序。排序规则:如某院系有N个推免名额,按两个成绩排序后取前N位,分别获得名单N1、N2。如N1=N2,即可直接作为拟推荐名单;如N1≠N2,则首先确定N1∩N2(即同时进入两个名单者)的学生进入拟推荐名单;其余学生(即只进入其中一个名单者),取两个推免遴选成绩平均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进入拟推荐名单。未能排入前N位的,依次排序进入候补推荐名单,优先于其他候补学生。

 

六、推免生推荐名额分配

1. 本系普通生推荐名额为14人。

2.专项类别、定向补偿的推免生推荐名额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执行。

3. 获得拟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在系内布告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系将拟推荐名单汇总表连同相关补充材料报送本科生院。

 

七、其他相关要求

1.留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由所在院系参照上述推荐报名条件和程序要求进行遴选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外国留学生工作处根据相关要求实施后续录取工作。

2. 学生在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时应慎重考虑,并诚实守信。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得到推免生录取的学生,学校将不再向其提供包括办理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

3.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获得推免录取、或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能如期毕业,视作自动失去推免生推荐资格。

4.已获推荐资格的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学校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3)获得推免资格后出现违法违纪、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八、推免期间政策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系教务办公室:31242862     江湾校区高分子楼B2073

 

 

 

                                   复旦大学高分子科学系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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