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学校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规定,为做好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2026级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陈素珊、毛峥伟
副组长:万灵书、赵 嵩
组员:吴 刚、黄小军、金 桥
申诉联系人:赵 嵩 (联系方式: 0571- 88208565;zhaosong@zju.edu.cn)
二、推免遴选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申请学生的累计有效学分需在128学分及以上。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三、推免遴选指标
推免遴选指标全面考察学生在本科阶段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综合学习成效,由学业成绩和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学业成绩与素质评价成绩均以绩点形式计算。
(一)学业成绩
1、推免生学业成绩为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平均绩点。
2. 根据厚基础、强专业的要求确定核心课程,核心课程及权重系数清单如下:
课程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周学时 |
建议学年学期 |
权重系数 |
061B9010 |
有机化学 |
4.0 |
4.0-0.0 |
二(秋冬) |
1.2 |
061B9030 |
物理化学 |
4.0 |
4.0-0.0 |
二(秋冬) |
1.2 |
09120111 |
高分子化学(甲) |
4.0 |
4.0-0.0 |
二(春夏) |
1.2 |
09120130 |
高分子物理 |
4.0 |
4.0-0.0 |
三(秋冬) |
1.2 |
65120020 |
高分子材料 |
4.0 |
4.0-0.0 |
三(秋冬) |
1.2 |
核心课程及权重系数将根据培养方案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3. 原则上学生须按教学计划修读完应修的必修课程(《普通化学(甲)》、《普通化学实验(甲)》除外)。
(二)素质评价
学系将学生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科研成果、国际组织实习、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计入学生的素质评价成绩。素质评价成绩分为学系认定和学校认定,素质评价成绩计算方法详见推荐2026届免试研究生素质评价成绩计算方法。申请服务思想政治工作及其他公共服务工作的细则制定和成绩核定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细则的制定、支教学生的遴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
四、免试名额分配原则
按照学业综合成绩由高至低录取,学业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相加形成。如学业综合成绩相同,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平均绩点高者优先,如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平均绩点仍相同,主修课程平均分高者优先。
五、工作流程及遴选方案
1、凡要申请免试研究生的同学,均需登录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申请,学生累计有效学分需达到128学分(四年制),申请截止时间 9月 2 日16:00 。
2、申请免试研究生的同学请将免试申请表、个人承诺书(直博生提供英语成绩)打印签字后,于 9月 8 日11:00前交至系办本科生科。
符合加分条件的同学请填写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免试推荐研究生素质评价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同时将奖状或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9月 8 日11:00前交至系办本科生科。(加分条件详见推荐2026届免试研究生素质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申请直博外语要求: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60及以上。 有效期:2021年9月及以后。
或TOEFL机考80或雅思5.5。 有效期:2024年9月及以后。
3、申请免试研究生的同学请于9月8日9:30至高2-216会议室参加会议。
4、根据报名情况,系里审核学生情况, 9月1 0 日前根据学生学业综合成绩不低于 1:1.5比例在系网上公布推荐及候补名单。
5、 9月1 2 日将推荐免试的初选名单报本科生院教务处学籍中心。
六、注意事项
1、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学生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有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3、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为推免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放弃攻读研究生资格,不参加就业分配,不予办理出国手续,并须签署《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承诺书》。
4、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级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以及被追究法律责任;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的;
(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即计划学制年的7月底前);
5、素质评价加分总和应不超过1.0。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2025年9月4日
推荐2026届免试研究生素质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素质评价成绩为相关因素加分之和,素质评价成绩上限为1.0。素质评价范围可包括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支教服务或思想政治工作、参加志愿服务、社会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导向的因素。
素质评价成绩分为学系认定和学校认定。
一、学系认定
学系认定类别含学生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科竞赛、参军入伍、社会服务(包括志愿服务、学生工作、国际组织实习、社团活动和实践)等部分,成绩计算类别及标准见下表。
类别 |
获奖等级 |
成绩计算标准(绩点) | |
发表学术论文(原则上为学生在本科阶段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
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标志性) |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加1.0 | |
发表专业学术论文(SCI或EI收录) |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加0.15 | ||
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核心期刊) |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加0.1 | ||
学科竞赛 |
“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简称“三大赛”) |
加分分值见附表1 “三大赛”加分分值 | |
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 |
一等奖及以上的本科生项目署名前三名分别为0.15、0.1、0.075,二等奖加0.1、0.075、0.05,三等奖加0.075、0.05、0.025; | ||
省部级学科竞赛 |
一等奖及以上的本科生项目署名前三名分别加0.1、0.075、0.05,二等奖加0.075、0.05、0.025,三等奖加0.05、0.025、0.015; | ||
参军入伍 |
荣立二等功及以上 |
1.0 | |
荣立三等功 |
0.5 | ||
荣获嘉奖、“四有”优秀士兵嘉奖 |
0.2 | ||
普通参军入伍服役 |
0.1 | ||
社会服务 |
志愿服务 |
全国志愿者杰出个人 |
0.1 |
省级志愿者杰出个人 |
0.08 | ||
学校青年志愿者杰出个人 |
0.05 | ||
五星级志愿者 |
0.05 | ||
四星级志愿者 |
0.025 | ||
学生工作 |
校级学生会主席团 |
0.1 | |
院级学生会主席团、兼职辅导员、挂职团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 |
0.03 | ||
担任一年及以上班长、团支书 |
0.015 | ||
国际组织实习 |
本科期间有学校认定的四周以上国际组织实习经历或者累计国际化志愿服务小时数≥250小时并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
0.1 | |
社团活动和实践 |
全国文体竞赛个人获奖(前六名) |
0.1 | |
省级文体竞赛个人获奖(前三名) |
0.075 | ||
校级文体竞赛个人获奖 |
第一至第三名分别加0.05,0.025,0.015。 | ||
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0.15 | ||
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0.1 | ||
全国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负责人 |
第一名0.15,第二、三名0.1 | ||
省级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负责人 |
第一至第三名分别加0.1,0.05, 0.025 |
以上所列加分项,同一类别只计算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社会服务(包括志愿服务、学生工作、国际组织实习、社团活动和实践)素质评价加分累计上限为0.2。
附表1 “三大赛”加分分值
国家级 |
竞赛名称 |
加分分值 | |||
金奖 |
银奖 |
铜奖 |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1.0 |
0.7 |
0.5 |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1.0 |
0.7 |
0.5 |
||
竞赛名称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1.0 |
0.7 |
0.5 |
0.3 | |
省级 |
竞赛名称 |
加分分值 | |||
金奖 |
银奖 |
铜奖 |
|||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0.5 |
0.3 |
0.1 |
||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0.5 |
0.3 |
0.1 |
||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0.5 |
0.3 |
0.1 |
||
校级 |
竞赛名称 |
加分分值 | |||
一等奖(金奖)以上 | |||||
蒲公英系列赛事 |
0.075 | ||||
备注:团队自然排名第一乘以系数1,第二乘以系数0.9,第三乘以系数0.8。 以上加分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计算。获其余奖项团队前三名成员在学系保研、考研复试面试中优先考虑。 |
二、学校认定
重大体育比赛(非体育类专业)、艺术比赛(非艺术类专业)清单和加分上限见《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浙大本发〔2023〕6号)》中附表 2、附表 3,名单及加分以学校相关部门公示为准,取上限值。在重大体育或艺术比赛中获得突出成绩的本科生给予加分1.0,由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组织进行认定。
符合学校思政“1+2”“2+2”遴选要求,并通过党委学生工作部成绩核定的本科生给予加分1.0。
参加本研贯通等特殊类型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其推免遵照项目的培养方案或工作方案执行。
四、其他说明
1、学系认定部分学生科技竞赛获奖和发表论文、青年志愿者、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由本科生科和团委共同核实。
2、同年同一竞赛项目,多次参赛获奖者,只计其中最高奖项。
3、团队成员排序以相应级别项目申报时为准,不得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