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确保推免公平公正,根据《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21〕7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浙大本发〔2023〕6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一、组织与领导
(一)材料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全面主持领导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朱铁军、黄任群
组员:吴浩斌、王育萍、余学功
(二)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纪委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各研究所分管教学的副所长、学院教学科和团委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学院推免细则的制定,推免生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价和核定,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吴浩斌、王育萍
组员:支明佳、金传洪、任召辉、程继鹏、戴兴良、魏晓、吴琛、项婷婷、王艳华、林卓清、李由、翟子颀
二、推免遴选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学生取得有效学分不低于125学分。需要通过英语水平测试。申请本校直博的学生要求英语CET6≥460(2021年9月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或雅思考试≥6.0成绩或TOEFL网考≥80分(雅思和托福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三、推免遴选方案
(一)基本要求
申请推免的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行为规范,诚实守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评定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由学院团委负责评定。思想品德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推免流程。
(二)遴选指标和规则
学业综合成绩由学业评价成绩、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相加形成。由学院根据学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遴选拟推免学生。
学业评价成绩、素质评价成绩均以绩点形式计算。素质评价成绩总和不超过1.0。
1.学业成绩
推免生须按教学计划修读完应修的必修课程。推免生学业成绩评价以本科阶段前三学年的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平均绩点为依据,其中,专业主干课程等核心课程的绩点设1.2的权重系数。学生学业绩点由学院教学科公布。
2.素质评价
学院将学生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计入学生的素质评价成绩。具体评价指标和标准如下:
类别 |
项目及获奖等级 |
评价成绩 |
入选学校项目(以学校相关部门公示名单为准) |
“思政2+2”项目 |
1.0 |
学科竞赛(含体育艺术)特长生 | ||
特色辅修班的激励推免名额 | ||
支教团 | ||
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 |
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 |
一等奖及以上0.3(团队奖前三名分别加0.3、0.2、0.1) |
二等奖0.2(团队奖前三名分别加0.2、0.1、0.05) | ||
三等奖0.1(团队奖前三名分别加0.1、0.05、0.03) | ||
省(部)级学科竞赛 |
特等奖0.2(团队奖前三名分别加0.2、0.1、0.05) | |
一等奖0.1(团队奖前三名分别加0.1、0.05、0.03) | ||
二等奖0.05(团队奖前二名分别加0.05、0.03) | ||
三等奖0.03(团队奖第一名加0.03) |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团队自然排名前三);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团队自然排名前三); 备注:团队自然排名第一乘以系数1,第二乘以系数0.9,第三乘以系数0.8 |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奖项1.0 | |
二等奖(银奖)0.7 | ||
三等奖(铜奖)0.5 |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团队自然排名前三) 备注:团队自然排名第一乘以系数1,第二乘以系数0.9,第三乘以系数0.8 |
特等奖1.0 | |
一等奖0.7 | ||
二等奖0.5 | ||
三等奖0.3 | ||
发表(含录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专利 ( 仅考虑第一作者)
|
Nature、Science(含共一) |
第一作者(或共一第一)1.0, 共一第二0.5,共一第三0.3 |
高水平期刊论文(中科院大类四区及以上期刊)、授权发明专利 |
中科院大类一区0.3、二区0.1、三区和四区0.05;授权发明专利0.3 | |
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及艺术比赛(含表演)获奖 |
名单及加分以学校相关部门公示为准、取最高 | |
参军入伍 |
荣立二等功及以上 |
0.5 |
荣立三等功 |
0.3 | |
获嘉奖、“四有士兵”嘉奖 |
0.2 | |
服兵役 |
0.1 | |
公益服务 |
校级五星级志愿者(或在申请推免当年的9月1日前达到五星级志愿者所需的小时数) |
0.05 |
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无特殊注明则要求须担任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 |
国际组织实习(一个月以上) |
0.1 |
校级学生会(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 |
0.08 | |
四星级以上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 |
0.05 | |
院级学生会(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 |
0.05(校十佳主席团0.1) | |
兼职辅导员、挂职团委副书记 |
0.04 | |
担任二年及以上班长、团支书 (至少一次考核优秀) |
0.02 |
学院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上述素质评价指标的审核,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由学院教学科核定,其他项目由团委核定。同一学生多次参加同一类竞赛获奖的,就高奖励一次,不累计加分;单项获得多级别奖励,原则上只取一个高分项。素质评价分值总和不超过1.0。
(三)其他
获得思政2+2加分的学生,得到推免资格后,不得转为普通推免生。
四、推免管理规范
(一)推免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实施,并报本科生院备案。根据本实施办法按分配名额1:1.5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含候补名单)。竺院学生按竺可桢学院培养要求,单独排序。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推免工作接受学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生的监督,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及申诉渠道畅通,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推免结果负责。考生若有质疑或投诉,可向材料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571-88982933。
(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学生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有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根据相关规定,经确定为推免生的,须签署《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承诺书》,不得再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放弃攻读研究生资格,不参加就业分配,不予办理出国手续。
(五)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生资格。
1、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或80分)者;
5、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者。
五.其它
本细则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