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21】70号)、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浙大发本【2023】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机械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实施细则,确保推免工作平稳有序、公开、公平、公正。
一、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为机械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
3.原则上学生须按教学计划修读完应修的必修课程。经初审按专业学制年限能预期毕业,三年综合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60%。素质加分标准详见《机械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素质加分的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
4.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二、推免工作程序及实施细则
1. 学生 综合 成绩构成
学生综合成绩由学业评价成绩和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相加组成。根据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遴选拟推免学生。如学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学业评价成绩优先。
综合成绩=学业评价成绩+素质评价成绩
(1)学业评价成绩:
根据厚基础、强专业的要求,前三年主修专业累计平均绩点占70%,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占30%计算学业评价成绩,按教学计划应修未修的必修课程绩点记为0 (从2025届起,将确定15门核心课程并设置1.2的权重系数,见附件2:机械工程专业核心课程清单)。
学业成绩=主修专业累计平均绩点*70%+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30%
(2)素质评价成绩:
评价范围包括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服务等符合全面发展导向的因素。素质评价成绩为各类素质加分之和,素质评价成绩上限为1.0。
素质评价成绩加分标准详见《机械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素质加分的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
2. 推免名 单确定流程
(1)计算专业前三年的学业评价成绩并公布。
(2)依照《机械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素质加分的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计算各位申请人的素质评价成绩并公示。
(3)计算申请人的综合成绩。
(4)根据本实施办法按分配名额1:1.5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含候补名单)。竺院学生按竺可桢学院培养要求,单独排序。
三、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进行。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安排
请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同学关注《机械工程学院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五、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其它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
(一)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三)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或80分以上);
(五)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附件1:《机械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素质评价规定办法》〔2023年修订〕
附件2:机械工程专业核心课程清单
附件1:机械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素质评价 规定办法
(202 3 年 修订 )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鼓励同学参与课外科研竞赛活动,提升同学的实践创新能力,提高同学的公益与志愿服务品质,根据《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21〕70 号)文件精神, 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对于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同学在推荐免试研究生时给予素质评价加分,
一、评价办法
(1)素质评价按类别记分,每个类别、项目不重复记分,只记最高得分;带★的项目可以重复加分;
(2)前五类(学术科研类、学科竞赛类、社会实践类、社会工作类、文化体育类)加分以0.15为限(带●的项目除外);(从2025届起,加分上限调整为0.3)
(3)素质评价成绩为各类别成绩总和,且素质评价成绩最高不超过1.0。
(4)所有成果的署名需为浙江大学或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二、分类及具体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 |
加分标准 | |
学术科研类 |
论文 |
★发表与录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期刊高水平论文第一作者加0.1(从2025届起,论文录用未发表不加分) |
★发表与录用与学业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第一作者加0.03,论文录用未发表加0.015(从2025届起,论文录用未发表不加分) | ||
发明专利 |
★授权与学业相关的发明专利(第一作者)加0.1(从2025届开始实行) | |
学科竞赛类 |
主要指浙江大学目前认定的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由国家、省市主办的学科竞赛以及机械学院教学委员会特别认定的竞赛项目(加分项目以《机械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认定学科竞赛项目(2022年修订)》为准) |
国家级及以上奖 ★一等奖及以上加0.06,二等奖加0.054,三等奖加0.045 (如有特等奖或更高奖项,其他奖项依次递减)
|
省级奖 一等奖及以上加0.03,二等奖加0.024,三等奖加0.018(2024年开始二等奖加0.015,三等奖加0.01) (如有特等奖或更高奖项,其他奖项依次递减) | ||
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全国、浙江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浙江省);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浙江省大学生智能机器人创意竞赛;“三菱电机杯”全国大学生电气与自动化大赛,以上大赛在排名权重基础上乘以加分权重2 | ||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国家级及以上奖 特等奖/金奖加1.0;一等奖/银奖加0.7;铜奖/二等奖加0.5;三等奖加0.3 | |
省级奖 特等奖/金奖加0.4; | ||
团队自然排名第一乘以系数1,第二乘以系数0.9,第三乘以系数0.8. | ||
其他类科技创新或创新创业大赛 |
除三大赛以外项目:排名第二的加分权重为0.5,排名第三的加分权重为0.2;如排名不分先后的比赛,前三名的加分均分(申报单位或项目第一作者为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的,排名第二和第三的在排名权重基础上乘以加分权重1.5) | |
社会实践类 |
获得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团队贡献度前五位)、先进个人等 |
★国家级表彰加0.06 |
省级表彰加0.03 | ||
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团队贡献度前三位)、先进个人等 |
★国家级表彰加0.06 | |
五星级志愿者加0.045 | ||
省级表彰或四星级志愿者加0.03 | ||
三星级志愿者加0.015 | ||
二星级志愿者加0.006 | ||
一星级志愿者加0.003 | ||
国际组织实习经历 |
境外国际组织实习一个月以上或累计国际化志愿服务小时数250以上加0.08 | |
境内国际组织实习一个月以上加0.06 | ||
社会工作类 |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学长等荣誉称号 (优秀学长组、社会工作标兵、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不予加分) |
★国家级表彰加0.06 |
省级表彰加0.03 | ||
校级表彰(含优秀学长)加0.015 | ||
校级优秀团员加0.006 | ||
参军入伍经历 |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加0.8 | |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加0.4 | ||
●在服役期间获嘉奖、“四有”优秀士兵嘉奖的加0.16 | ||
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加0.08 | ||
担任学院兼职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
评议为优秀者,加0.045;评议为合格者加0.03 | |
担任学院核心学生骨干职务一年以上(含一年) |
评议为优秀者,加0.03;评议为良好者,加0.024,评议为合格者加0.015 | |
担任学院重要学生骨干职务一年以上(含一年) |
评议为优秀者,加0.015;评议为良好者,加0.012,评议为合格者加0.006 | |
文化体育类 |
●重大体育比赛、重大艺术比赛获奖; |
参照附表1、2进行加分
|
●在重大体育或艺术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以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认定名单为准); |
加0.8 | |
专项加分类 |
“2+2”模式专职辅导员(以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认定名单为准); |
加0.8 |
特色辅修班(以辅修班所在单位认定名单为准) | ||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以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认定名单为准); |
●重大体育比赛(非体育类专业)清单和加分
序号 |
项目名称 |
比赛成绩 |
加分 |
其它要求 |
1 |
奥运会、亚运会 |
参赛 |
0.8 |
代表中国 |
2 |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洲大学生锦标赛 |
前八名 |
0.8 | |
3 |
全国运动会(成人组且不包括群众组)/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 |
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八名主力队员 |
0.8 |
经学校批准同 意代表某省(直辖市、自治区)队 |
4 |
全国各单项大学生锦标赛(奥项目) |
单项冠军,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
0.8 |
经学校批准同意代表浙江大学 |
5 |
全国各单项大学生锦标赛(非奥运项目) |
单项冠军两次及以上,集体项目前六名两次及以上的主力队员 |
0.4 | |
6 |
全国各单项大学生锦标赛 |
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八名 |
0.16 | |
7 |
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和浙江省大学生单项锦标赛(普通生组) |
单项冠军两次及以上,集体项目前三名两次及以上的主力队员 |
0.16 | |
8 |
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和浙江省大学生单项锦标赛(普通生组) |
单项冠军、亚军,集体项目前四名的主力队员 |
0.08 |
注:上述集体项目指最终只决出一个总冠军的比赛项目。
●重大艺术比赛(非艺术类专业)清单和加分
序号 |
项目名称 |
比赛成绩 |
加分 |
其它要求 |
1 |
全国美术作品展览 |
提名奖及以上 |
0.8 |
/ |
2 |
中国书法兰亭奖 |
提名奖及以上 | ||
3 |
中国音乐金钟奖 |
入围决赛 | ||
4 |
中国舞蹈荷花奖 |
获奖 | ||
5 |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 |
获得一等奖(在集体比赛中担任主要角色且团内排名前二)或十佳歌手奖 |
0.8 |
经学校批准同意代表浙江大 学 |
6 |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 |
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在集体比赛中担任主要角色且团内排名前二) |
0.4 | |
7 |
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 |
获得两次一等奖(在集体比赛中担任主要角色且团内排名前二) |
0.4 | |
8 |
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 |
获得两次一等奖或两次十佳歌手奖 |
0.16 | |
9 |
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 |
获得一等奖或十佳歌手奖 |
0.08 |
附件 2 :机械工 程专业核心课程清单
机械工程专业核心课程清单(2027届实施)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备注 | |||
1 |
58120340 |
《控制工程基础》 |
||||
2 |
58120390 |
《液压传动及控制I》 |
||||
3 |
58190170 |
《机械工程测试技术》 |
||||
4 |
58120560 |
《设计与制造III》 |
||||
5 |
58120320 |
《设计与制造I》 |
||||
6 |
081C0220 |
《工程材料》 |
||||
7 |
58120330 |
《设计与制造II》 |
||||
8 |
261C0031 |
《材料力学(乙)》 |
||||
9 |
261C0061 |
《理论力学(甲)》 |
||||
10 |
101C0010 |
《电工电子学》 |
||||
11 |
081C0130 |
《工程图学》 |
||||
12 |
081C0251 |
《工程训练》 |
||||
13 |
211G0310 |
《C程序设计基础及实验》 |
||||
14 |
821T0150 |
《微积分(甲)I》 |
||||
15 |
821T0160 |
《微积分(甲)II》 |
||||
机械工程专业核心课程清单(2026届实施) |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备注 |
|||
1 |
58120340 |
《控制工程基础》 |
||||
2 |
58120390 |
《液压传动及控制I》 |
||||
3 |
58190170 |
《机械工程测试技术》 |
||||
4 |
58120560 |
《设计与制造III》 |
||||
5 |
58120320 |
《设计与制造I》 |
||||
6 |
081C0220 |
《工程材料》 |
||||
7 |
58120330 |
《设计与制造II》 |
||||
8 |
261C0031 |
《材料力学(乙)》 |
||||
9 |
261C0061 |
《理论力学(甲)》 |
||||
10 |
101C0010 |
《电工电子学》 |
机械工程专业核心课程清单(2025届实施)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备注 |
1 |
58120340 |
《控制工程基础》 |
|
2 |
58120390 |
《液压传动及控制I》 |
|
3 |
58190170 |
《机械工程测试技术》 |
|
4 |
58120560 |
《设计与制造II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