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按照《南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南华政发〔2014〕43号)和《南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南华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 推免工作 小组
组 长:罗 文、赵立宏
副组长:王晓冬、徐婵娟、陈珍平、李小华
成 员:冯 松、张振华、何正忠、殷祥标、夏艳芳、秦佳佳、
王 海、张 旭、陈思涵
秘 书:周 超、郑晓敏、刘 颂
二 、推免生名额
在学校总体要求基础上,推免生指标分配以学院当前年级各专业现有应届毕业本科生规模数为基础,兼顾各专业优势与发展特色,按照适当调整与发展的原则进行各专业指标分配。
核科学技术学院2026届毕业生各专业拟分配推免名额列表
专业(方向) |
专业固定名额 |
专业方向固定名额 |
专业方向竞争名额 |
学院竞争名额 |
东华理工大学专项名额 |
核工程与核技术(含核卓) |
23 |
18 |
1 |
1 |
3 |
核工程与核技术(堆工班) |
4 | ||||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
5 | ||||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
4 | ||||
核物理(含核拔班) |
6 | ||||
小 计 |
38 |
1 |
3 |
注:①专业固定名额是学院根据相关政策分配到各个专业的固定推免名额,仅供本专业学生竞争;
②专业方向固定名额是专业根据本专业内方向设置分配到各方向的固定推免名额,仅供该专业方向学生竞争;
③专业公共名额是该专业不同方向学生共同竞争的名额,不同方向学生需先竞争本方向固定名额,若未能入选,才可参加专业公共名额竞争;
④学院公共名额是学校分配到学院的总推免名额,减去已经分配到各专业固定推免名额后的剩余名额,各专业学生需先竞争本专业固定名额,若未能入选,才可参加公共名额竞争;
⑤东华理工大学专项名额,为东华理工大学专门提供的“核科学与技术”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名额。各专业学生在填写申请表和汇总表时,需特别注明是否申报该专项名额;该专项可与专业固定名额同时申报,若都获得推荐,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并自动放弃另一项。
三、推免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基本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科学规范择优选拔。
1、推免生资格申请基本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无不良诚信记录(含学术不端、其它不诚信问题),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生应修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和限选课程必须全部合格,且学科基础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首考及格,不得有补考、重修情况。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外语类专业的学生专业外语统测考试必须合格。
(5)身心健康。达到大学体育合格标准,心理健康测试合格。
2、为保护广大毕业生的利益,特别强调:
(1)已计划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2)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违约责任自负。
教务部及学院将不为这类学生的出国申请出具成绩单及学历证明。
3、根据本院系、本学科的特点,健全多元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地制定推免生选拔标准,选拔的学生应在学业、能力、品行等方面表现优良。
4、为落实教育部政策,促进学术交叉,要积极推荐我校优秀毕业生到其他院校、科研机构攻读研究生,不囿于本校、本院系、本专业,鼓励学生积极联系外单位。
5、有关被推荐者的学习成绩、综合能力等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院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上报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推荐学生的质量关系到我校和我院学术和教学声誉,我院重视对学生推荐后的管理,提醒和督促学生珍惜机会。若出现未能按期毕业或未能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纪律处分等问题,不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接收单位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7、严格建立并遵循推免工作回避制度,强化对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的监管。
(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论文、获奖、专利及竞赛的指导教师等情况)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3)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4)参与推免工作人员须填写《工作人员回避承诺书》。
8、加分条件
(1)加分项目:
①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的各类赛事获奖者;
②各学科领域认可的或有关行业主办的国际国内学科竞赛或考试获奖者;
③国际、国家级或省部级体育、文艺类竞赛获奖者;
④在权威或核心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出版编著书籍,或获得发明专利者;
⑤在校期间参军入伍者;
⑥曾赴学校官方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者;
⑦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级各类荣誉称号者。
上述各条所列推免生加分项目应与学生所主修专业相关,详细项目参见附件《南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加分项目》,证书或奖励文件中所列赛事未在该《加分项目》文件中的不予认可,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加分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生加分项,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合作者,一般应为南华大学教师或学生,并需经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后,如确为本人完成,方可纳入推免生加分项。
9、在校期间思想考核不合格不予以推免,已获得推免资格予以取消。
四、推免工作进程
1、2025年9月2日,向学校上报推免方案备案核查后公示。
2、2025年9月3-7日,受理入围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申请材料。
3、2025年9月8日,学院教务室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并对提供的证明材料完成加分核对。
4、2024年9月9日,确定拟推免排名名单,同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学生申述。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并上报学校教务部推免名单。
五、遴选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
推免学生入围办法如下:
(1)第1至6学期(四年制)或第1至8学期(五年制)按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应修必修和限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总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按专业总人数15%的名额推荐入围学生,超过100人的专业超过部分按8%的名额推荐入围学生。同一专业下不同方向按不同专业的情况处理。
(2)在读期间以南华大学在校生的身份取得与专业相关的以下成绩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获得学科竞赛国家级一、二等奖,省级一等奖者;获得国家级相关荣誉称号,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优秀学生可适当放宽学业要求限制条件,但学业成绩必须严格控制在专业总人数排名前30%的推荐范围内。需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认可,方可参与推免遴选,并占学院的推免生总计划名额。
2、确定入围名单:依据学生申请情况和学业成绩情况确定入围学生名单。
3、确定拟推免名单:根据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各个方面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1)推免生综合测评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两项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比85%,综合能力成绩占比15%;
(2)学业成绩按平均绩点分排名,以教务部提供的排名为准,按第1至第6学期总绩点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折算成百分制分数计算办法:百分制分数=平均学分绩点*10+50;
(3)综合能力由学科竞赛、科研成果、文体活动、综合荣誉四部分组成,具体分数根据综合能力各项累计积分和排名进行计算;
综合 能力 计分表
基本要求:(1)论文、专利、项目等成果第一单位为南华大学;(2)多人完成项目、专利、竞赛等取前4名,排名为n的贡献人员按该项分值的1/2 n-1进行计算,有特殊规定的除外;(3)不同年度同一项目按最高等级计分,不累计加分;(4)获得的论文、专利、项目等必须与本专业领域相关。 | ||
项目类别 |
等级 |
分 值 |
一、学 科 竞赛(学校认可的核+X、互联网+、数学建模、挑战杯、数学、物理、英语等各类学科竞赛以及经工作小组审定认可的各类竞赛;同一类竞赛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经省赛推荐参加国赛,还未有评审结果,但至少可获得国家级三等奖的,需单独提交特别说明并由指导老师签字确认) | ||
国家级竞赛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O奖及F奖参照国家级三等奖) |
特等奖/一等奖 |
20 |
二等奖 |
15 | |
三等奖 |
10 | |
省部级竞赛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奖参照省部级一等奖,H奖参照省部级二等奖;S奖参照省部级三等奖) |
特等奖/一等奖 |
8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 |
1 | |
高校学生课外“核+X”创意大赛 |
国赛一等奖 |
项目负责人15分,项目组成员排名第1者7.5分,排名第2、3、4者各3.75分 |
国赛二等奖 |
项目负责人10分,项目组成员排名第1者5分,排名第2、3、4者各2.5分 | |
国赛三等奖 |
项目负责人8分,项目组成员排名第1者4分,排名第2、3、4者各2分 | |
省赛一等奖 |
项目负责人6分,项目组成员排名第1者3分,排名第2、3、4者各1.5分 | |
省赛二等奖 |
项目负责人4分,项目组成员排名第1者2分,排名第2、3、4者各1分 | |
省赛三等奖 |
项目负责人2分,项目组成员排名第1者1分,排名第2、3、4者各0.5分 | |
二、科研 成果(各类别按照规定项数提供高水平代表性成果) | ||
学术论文 (正式出版PDF稿件及SCI、EI检索证明;录用证明需指导教师签字并提供期刊级别检索证明;论文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分区为准 本项累计不超过3篇) 论文一作按表格分值加分,二作、三作及以后按该项分值的1/2 n-1进行计算;共同一作,加分方法如下:如一篇一区论文,有3个共同第一作者,则每人按照(15+15/2 1+15/2 2)/3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 |
中科院分区(一区)、JCR分区(一区)、卓越期刊(领军类、重点类) |
15 |
中科院分区(二区)、JCR分区(二区)、卓越期刊(梯队类) |
13 | |
中科院分区(三区)、JCR分区(三区)、卓越期刊(新起点类) |
10 | |
中科院分区(四区)、JCR分区(四区)、EI |
8 | |
中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 |
5 | |
学生申报获批科研项目 (立项项目按1/2计算,项目已结题算满分;主持项目限报1项; 本项累计不超过2项) |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 |
15 |
大学生创新 创业 项目 (立项项目按1/2计算,项目已结题算满分;主持项目限报1项; 本项累计不超过2项) |
国家级 |
8 |
省部级 |
4 | |
校级 |
2 | |
知识产权 (实用新型必须授权且限报1项;软著限报1项;发明专利限报3项,获得授权按满分计分,已公开则按1/5计分; 本项累计不超过5项) |
发明专利 |
10 |
实用新型专利 |
1 | |
软件著作权 |
1 | |
三 、 文体活动(同一类活动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 | ||
国际或国家级重要体育赛事 (具体赛事种类和单项种类应事先由体育学院报教务部审核备案) |
金牌 |
15 |
银牌 |
12 | |
铜牌 |
9 | |
省级重要体育赛事 (具体赛事种类和单项种类应事先由体育学院报教务部审核备案) |
金牌 |
8 |
银牌 |
5 | |
铜牌 |
3 | |
省级文艺活动比赛 (具体赛事种类和单项种类应由学工部门/团委审核确认) |
集体奖一等奖(排名前四) |
6 |
集体奖一等奖(排名非前四) |
4 | |
集体奖二等奖(排名前四) |
4 | |
集体奖二等奖(排名非前四) |
1 | |
集体奖三等奖(排名前四) |
1 | |
集体奖三等奖(排名非前四) |
0.5 | |
个人奖一等奖 |
3 | |
个人奖二等奖 |
2 | |
个人奖三等奖 |
1 | |
四 、 综合荣誉(同类项目(含不同年份),只按最高等级加分一次) | ||
参军入伍 |
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或被评为(年度)“优秀士兵” |
8 |
表现良好 |
2 | |
曾赴学校官方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 |
需国际学院出具的认证材料 |
5 |
全国最美大学生,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全国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国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全国青年五四奖章称号,全国青年五四表彰获得者 |
15 | |
湖南省最美大学生,湖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湖南省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湖南省青年五四奖章称号,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湖南省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湖南省向上向善好青年,湖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湖南省道德模范,湖南好人(年度),湖南省“芙蓉学子·榜样力量” |
限两项 |
10 |
校最美大学生、校芙蓉学子·榜样力量、校“十佳” |
限两项 |
5 |
校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社会实践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干部、优秀文体骨干 |
限一项 |
2 |
4、总评分计算和排名方式
(1)本专业内名额排名计算方式
学业成绩:以教务系统下载数据为准(2025年9月3日12:00后数据),先将平均学分绩点折算成百分制分数(百分制分数=平均学分绩点*10+50);百分制分数第一名学业成绩再折算为85分,其余名次再按照第一名折算比例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
综合能力成绩:按照综合能力积分表累计分数,第一名成绩再折算为15分,其余名次再按照第一名折算比例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
最终排名成绩:等于按比例折算后的学业成绩+折算后的综合能力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
专业内名额排名按照最终排名成绩从高至低排名。
(2)不同专业的公共名额排名计算方式
公共名额为不同专业学生共同竞争,其学业成绩以及综合能力成绩折算,需针对参与公共名额竞争的学生,重新折算出公共名额的最终排名成绩。折算方法同5.4.1小节。
(3)东华理工大学专项名额排名计算方式
东华理工大学专项名额共3个。参与该专项名额竞争的学生,其学业成绩以及综合能力成绩也参照5.4.1小节单独重新折算并排名。
5、学院公示:将遴选排名结果及拟推免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推免工作小组提出申述。
6、上报拟推免名单:学院将各专业拟推免名单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办公室。
六 、 其他
参与推免竞争的学生均视为同意本方案相关规定,并接受工作小组的认定结果。
本方案由南华大学核科学技术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南华大学核科学技术学院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