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外国语学院为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并公示推免生名单。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推免生评价体系、推免程序、信息公开等。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生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推免研究生的资格条件以及推免研究生名单在全院公示。
二、推免遴选资格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在处分期内)。
2.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必修课(不包括素质教育理论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4.三个学年核心课程(不包括素质教育理论必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为所在专业排名前70%以内。
5.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三个学年核心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占比70%)、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占比30%)相加之后,按照所在专业由高到低依次获得推免资格。计算公式如下:
最终分数=三个学年核心课程加权平均成绩*0.7+专业四级考试成绩*0.3
6. 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拟推免资格,需符合以上第二条1、2、3点要求,其他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推荐免试入学资格:
1. 推荐后受校级(含)以上处分者。
2. 最后一学年中,有必修课程成绩不及格记录或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低于良好者。
3.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4. 推荐后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
四、推免程序
1.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结构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本科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各系部负责人、年级辅导员
2. 学院按专业公布学生的学业综合成绩排序情况,并公示推免生候选名单。排名靠前者若放弃推免资格,则按照专业排名顺延,但仍须满足本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
3. 所有成绩由本科教学秘书负责汇总及核对,并解答学生疑问。
4. 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排名进行初步录取,录取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
五、附则
1. 本方案适用于2022级本科生。
2. 本方案由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由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北航外国语学院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