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要求,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原则
1、按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执行;
2、学生自主申报、公开选拔;
3、分为3个专业平台进行评价和遴选,3个专业平台分别为:1)车辆工程;2)交通运输;3)飞行器适航技术。
二、 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确定并公布推免生名单,研究决定推免生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名单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 院长
副组长:本科教学副院长 副书记
成 员:科研副院长 研究生教学副院长 交通运输系系主任 汽车工程系系主任 飞行器适航技术系系主任 智能交通基础设施系系主任 实验中心主任 院党政办公室主任
秘 书:本科教学秘书 本级本科辅导员
三、 推免生名额分配
对学校下发的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中的“计算名额”,在3个平台间按应届本科毕业生(优秀生除外)占比分配,小数原则上按四舍五入处理。
四、 推免生推荐资格
推免生需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均衡发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GPA在各专业平台排名为前50%;截止公布之日,未通过考核的课程(计入推免GPA计算的课程)不超过1门;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情况(在处分期内)。
五、 推免生评价体系
1、思想和学术道德评价参照第四条;
2、学习能力和专业能力评价以分平台排名次序为准,分3个平台分别排名。排名方式为:依照学校教务系统公布的大学前三学年全部课程(一般通识课除外)正考成绩计算得到的GPA。
3、通过其他途径保研学生,按照其相关规定执行。
六、 推免程序
1、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推免名额分配;
2、公布各平台排名符合第四条推荐资格的学生学习成绩和排名情况;
3、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本科教务按第四条规定认定推荐资格;
4、各平台按学生排名顺序从前至后依次确定初选名单,如学生放弃推免名额,则递交《放弃各类免试推荐名额的保证书》; 如某平台公布的所有学生自主选择后,仍有剩余名额,则剩余名额由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签署《承诺书》;
5、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名单,盖章后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将审定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七、 附则
本方案由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申请者对于本方案各项规定、免试工作各项工作环节及其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本院提请申诉。
申诉渠道:
学院本科教务地址:北航沙河校区国实A404;本科教务秘书电话:61716619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1716620 联系人:王广琛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