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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09-28 17:03 1230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推荐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 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海大教字〔2021〕9 号)相关要 求,结合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 下简称“推免”)工作相关要求,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 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 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系主任、专家教授、班 主任、本科教学秘书、辅导员等为成员的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负责组织学院推免工作,制订学院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确定 拟推荐人选,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全面负责本单 位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组成如下:

组  长:边洋

副组长:刘爽、韦春喜

成  员:聂友军、王志刚、何沛东、郭玉越、公文、王 新艳、李莹、孙文婷、金鑫、阳长征、陈琳琳、郭子悦、孙 雨涵、王奎国

二、推荐类别

推免类别包括普通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在校 研究生辅导员推免生和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推免生等。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遵纪守 法,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 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素质。

3.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或已按学校规定程序撤销处分。

4.学生在校期间的素质综合测评应为“合格”及以上。

(二)学习成绩、专业素质等必要条件

1.普通推免生

(1)一般学生

①前三年平均学习成绩排名列所在专业前  40%(各类基 地班、实验班等按照学校有关管理办法执行,下同)。

②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测试,成绩达到  426 分以 上(或雅思 6 分,托福 85 分;或通过相当水平的其他语种 水平测试)。

(2)  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的学生

①前三年平均学习成绩排名列所在专业前 50%。

②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水平测试,成绩达到 426分以 上。

2.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由校团委按照当年全国大学生志愿 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的要求确定具体条件。


3.在校研究生辅导员推免生

在校研究生辅导员推免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在校研究生 辅导员选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推免生

需符合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招收要求及学校普通推免生 基本条件。

四、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每年下达给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的普通推免 生推荐名额,以各专业学生人数为主要依据,确定各专业推 荐名额,在校研究生辅导员推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和国 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推免生等推荐名额由学校另行下达,不 占下达学院的推荐名额。

五、推荐程序

(一)排名测算

学院测算各专业学生前三年平均学习成绩与排名结果 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成绩测算方法如下:

1.成绩来源:以学院本科教学秘书从教务系统导出的原 始成绩单为准。

2.排名测算范围:学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同学,每位同 学在校期间仅参与一次推荐工作的成绩测算排名。

3.计算课程范围为本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内的课程,包  括:

(1)公共基础课,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学分计入;如体 育、高级英语类课程,学生修读课程学分超出培养方案要求


的学分,可选择其中高分数课程计入;

(2)通识选修课,不超过 9 分按实际修读课程计算; 修读超过 9 分且学分不可分割,可以按照有利于个人发展的 原则,选择高分数课程组合计算;

(3)各层面(专业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技能)专业 必修课;

(4)各层面(专业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技能)专业 选修课。不超过培养方案要求的相应模块选修学分,按照实 际修读课程计算;超过培养方案要求的选修学分且学分不可 分割,可以按照有利于个人发展的原则,选择高分数课程, 使之最大限度地接近培养方案要求学分。

4.计算办法:

(1)课程成绩仅计算初次修读成绩。

(2)测算公式:平均学习成绩=Σ(i 科成绩 × i 科学分) / Σ(i 科学分)

5.缓(补)考课程处理办法:缓(补)考课程以缓(补) 考后成绩计算,如截止当年排名公示开始时,成绩尚未登录  到“教务综合信息集成服务平台” 的课程则不再计入。初次  修读课程补考分数低于初考分数,可按照初考分数计算。

6.修读的培养方案外课程,经课程替代为本专业培养方 案课程,按照替代后课程成绩及学分计算。

7.交流生在交流学校修读课程,经学校认证后可转换为 相应课程。成绩测算时,以教务系统课程兑换后课程成绩进 行计算。


8. 已修读学分数要求:截止当年学校通知要求的成绩测 算时间为止,参评学生已修读学分需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毕 业学分要求的 75%。

9.非百分制课程分数认定:

五级制:优—90, 良—80,中—70,合格—60,不合格 —50;

二级制:通过—85,不通过—50。

10.注意事项:

(1)成立由所在班级班主任任组长,主要班委、学习 委员、多名无利害关系的同学为成员的排名测算小组,负责 做好本班同学排名测算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等工作, 并对成绩以及排序的准确性负责。

(2)各专业排名测算口径要保持一致。

(3)为提高测算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各班在组织成 绩测算之前,每位同学需对学院提供的成绩单予以核对,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结果公示结束后不再修改。

(二)个人申请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推免生遴 选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未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者视为放弃。符合申请条件却 主动放弃的同学,同时需签署放弃声明(见附件)。

3.每位申请者仅可申请推免生中的一种类型。

(三)资格审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审查学生的申 请材料与推荐资格,对于思想政治不合格的学生,一票否决。


(四)综合评定

综合评定成绩由学习成绩和加分构成。

具体加分规则为:

1.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者,经武装部审核认定,加 10 分。

2.特殊学术专长经学校统一认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 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加分分值,分值最高不超过 8 分。学生参 加科技竞赛获奖、科研工作获得成果、发表高水平论文视为 有特殊学术专长。可作为特殊学术专长予以认定的事项包括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校认定的国际性或全国性科技竞赛、学 科竞赛获最高奖(团队项目计前三名核心成员)、次高奖(团 队项目最多前两名核心成员),学生本科阶段在读期间以第 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高水平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身份取得 发明专利。上述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国海洋大学。学 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以及与学历、职 称、职务具有明显优势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 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不纳入推免遴选指标体系的 认定范围。

3.学生在某一指标符合多项加分情况时,只能选取一项。 学生在平均学习成绩基础上总加分超过 10 分时,按 10 分计  算。

(五)确定拟推荐名单。学院按照综合评定成绩由高至 低为序,结合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和申请人个人意愿,初步 确定各类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含候补名单),普通推免生推


免结果附推荐排名,原则上无并列及平行分。

(六)公示。学院将初步确定的各类推免生成绩、排名 及拟推荐名单等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反应。联系 人:王奎国,联系电话:0532-66787107,电子邮箱 wkg@ou c.edu.cn。

(七)报送。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荐学生 名单报送教务处。

(八)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办法,并由学院推免生遴 选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放弃声明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5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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