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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2025-09-28 15:58 1218 来源:海文考研

  、推免生遴选工作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推免攻读研究生。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傅玉祥

副组长:施国卿

成员:邹艾安、李亦辰、贾成良

 

  、推免对象及条件(此处仅针对本学院学生)

推荐对象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南京大学2026年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思想政治理论及实践课程学习情况良好,除总学分及毕业论文要求外,已具备《南京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原则上学生所获学位课程学分绩(即教务系统学分绩计算数据)排名处于所在专业前70%。按照教学计划进度,如学生当前尚有应修专业准入准出课程或通修课程未修或不及格,则不得申请。

4.特招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参照《南京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5.申报教育部各类“补偿计划”参照《南京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6.“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的申报条件及程序参见校团委发布的相关文件。

 

四 、推免学分绩

( 一)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学分认定规则与计算方式

学分绩统一以学生首次参加课程考试的成绩计算(如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按不及格原始成绩计算学分绩),返校未满一年的交换生以现有课程成绩计算。缓考课程的学分绩(含学位课程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等)按实际得分乘以0.9计算(因公缓考的课程学分绩按实际得分计算)。

 ( 二)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附件1)

按照学生大一至大三的通修课(体育、军训必须获得相应学分,但不计入保研学分绩计算范围)、平台课和专业核心课的平均学分绩计算专业排名,具体课程清单见附件1。

 

( 三)学分绩加分项目补充说明

为激发学生创新潜力、促进全面发展,本科生在读期间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学分绩加分(同一加分申请人相同内容形成的成果不累计加分,单人加分总额不得大于0.3,所有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提交推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

1.参加学校认定的国际竞赛,全国挑战杯竞赛、美国数学建模竞赛(含MCM和ICM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等重大赛事获二等奖及以上者,部分赛事获省级一等奖者,按学校文件执行。

 

2.  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正式论文录用通 知者,如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论文,仅限于指导老师作为第一作者、学生作为第二作者这种情况,可以加平均学分绩。此项加分总额最多不得超过0.2。

加分标准:

1)在《南京大学高质量科技期刊与学术会议推荐目录》(2024年)所列出的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论文,按照如下层次加分:综合顶级每篇加0.2分,学科卓越每篇加0.15分,学科一流每篇加0.1分,学科重要每篇加0.05分;

2)存在多位共同一作的论文,按(上述分值×权重)计算。独立一作权重是100%;二人共同一作第一作者权重60%、第二作者权重40%;三人共同一作第一作者权重50%、第二作者权重30%、第三作者权重20%;超过3人以上的,按照三人共同一作方式测算,第四及以后排序的作者不加分。

指导老师作为第一作者、学生作为第二作者的情况视同为学生作为第一作者进行加分。申请学生需提供论文的详细检索信息或正式录用函,由指导教师签字认可后,提交学院审核。指导教师如果非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教师,须附上指导教师的任职单位、职务职称及学术简历,并由其任职单位盖公章确认。

3.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获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省级大学生运动会等赛事获奖者,参照学校加分办法文件执行。

4.南京大学基础学科论坛一等奖独立完成者,加0.05。一等奖团队项目加分:二人团队第一作者加分0.03、第二作者加分0.02;三人团队第一作者加分0.025、第二作者加分0.015、第三作者加分0.01;超过3人以上的团队,按照三人团队测算,第四及以后排序的作者不加分。

 

( 四)加分申请程序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和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名: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团体项目加分,由申请学生计算自己所获加分值并经项目团队其他所有成员的签字认可,学生将《推免加分申请书》先后送交所在院系、校团委(“挑战杯”系列竞赛)或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进行审核。

2.南京大学基础学科论坛一等奖团队,以团体名义提交《推免加分申请书》,注明每一位成员对应推免加分值。在分配加分值时,即使有部分成员不申报推免,也不得将其推免加分额度转让给团队中其他申报推免的学生。《推免加分申请书》经团队所有成员签字认可后,与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并提交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审核 。

3.集成电路学院组织5位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其他未尽事宜,同《南京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分绩加分办法》。

 

( 五)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规则

推免综合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学分绩总加分

 

五、排名规则

本次推免按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一个方向进行排序,所有符合推免申报条件的学生在专业方向内按推免综合学分绩排序。

 

六、本学院学生推免申报程序

本院所有符合推免申报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院系推荐”推免,各时间节点按照本科生院发布时间为准。具体推免流程如下:

1.学生本人向集成电路学院教务员贾成良老师(科创大厦C座3楼3G工13,电话:0512-68768039)递交《南京大学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申请表》及所有上述加学分绩的材料。

2.专家审核小组组织公开答辩以对学生的学术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3.公示参加推免的学生名单、专家组审核鉴定后的推免学分绩加分情况(加分项目和分值),在此期间有疑义者可向集成电路学院教务员贾成良老师(科创大厦C座3楼3G工13,电话:0512-68768039)提出。

4.集成电路学院公示推免综合学分绩排序名单。

5.集成电路学院向学校上报本院各专业拟推免学生名单。

■纸质材料:《学生申请表》、《推免加分申请书》、加分的证明材料;

■电子材料:《南京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汇总》;

■学校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其他说明

1.严处违规行为。推免工作中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学院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在全校组织开展推免工作期间,本科生院不办理应届毕业生出国成绩和学历学位证明。

4.在学校公示推免生名单期间,学生可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放弃推免资格,申请书须由学生本人及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放弃名额由公示名单中候补学生依次递补。

5.公示期结束后,学校不再受理放弃推免资格的申请。对于私自放弃推免资格者,学校将在相关学生个人档案中注明其不诚信记录,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

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6.学生获学校正式推免资格后,如因学业或受处分等原因无法按期毕业或无法取得学士学位者,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该生也不得在延长学业期间再次申请推免资格。

7.其他未尽事宜,参见《南京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8.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七、学院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贾成良

咨询电话:0512-68768039

电子信箱:jchliang08@nju.edu.cn

办公时间及地点: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科创C3楼。

 

 

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日期: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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