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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2025-09-28 15:31 1209 来源:海文考研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拔尖创新人才贯通式培养改革,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在贯彻 《南京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的基础上,本院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制订本细则,确保2025年度推免生遴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张俊翔、孔剑锋

成员:陈兵、朱叶秋、张晓明、王露杨、杨正、李斌、裴枫、吴玉梅、魏桂红、刘璐

 

三、推免对象及条件(此处仅针对本学院学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南京大学2026年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思想政治理论及实践课程学习情况良好,除总学分及毕业论文要求外,已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原则上学生教务系统学分绩计算数据排名处于所在专业(实验班)前70%。按照教学计划进度,如学生当前尚有应修专业准入准出课程或通修课程不及格,则不得申请。

4、除交换学习期间的课程外,学生须修读完所在专业(实验班)纳入学分绩计算范畴内的全部课程,缺少任何一门课程均不得申请。

5、因休学或延期毕业等原因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不计入应届毕业班总人数;转专业学生或休学后复学学生按照实际上课年级计入应届毕业班总人数,并按学生实际上课年级遵循的培养方案计算学分绩;申请提前毕业且所修课程及成绩符合条件的学生计入应届毕业班总人数,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6、“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的申报条件及程序参见校团委发布的相关文件。

四、推免学分绩

(一)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学分认定规则与计算方式

1、凡出国(出境)交换学习的学生,仅以在校期间应修读课程的学分参加推免资格排名,交换学习所修课程的学分不予计算在内(即使出国(出境)前或回校后获得交换期间相关课程的成绩,仍不予计算在内)。

2、纳入学分绩计算范畴的课程包括专业核心课程、通修课程和平台课程,通识课程不计入。

3、学分绩统一以学生首次参加课程考试的成绩计算(如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按不及格原始成绩计算学分绩)。

4、缓考课程的学分绩(含学位课程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等)按实际得分乘以0.9计算(因公缓考的课程学分绩按实际得分计算)。

5、按照《南京大学学生手册》(2021版)第二十一条规定,平均学分绩计算方式如学校要求。

                                             

(二)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

纳入英语、法语、德语、德语(德语法学实验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朝鲜语推免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详见附件1。

(三)学分绩加分项目补充说明

为激发学生学术潜力、促进全面发展,依照《南京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分绩加分办法》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学生在读期间获得以下荣誉者可加学分绩,相同内容形成的成果不累计加分,单人加分总额不超过0.3。

1、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含集刊,不含扩展版期刊)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论文者,每篇加0.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SCI、A&HCI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论文者,每篇加0.15; 以第一译者身份正式出版文学类或学术类译著者,每部加 0.1;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学术专著者,每部加0.15。单人本项加分总额不超过0.2,上述学术成果均以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开始上课之日至2025年8月31 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为准。

2、 参加国家级及以上重要外语学科竞赛并获得最高奖项者(不同竞赛的最高奖项设置有差异,比如,冠军、总冠军、特等奖、一等奖、第一名等,视各项竞赛的正式通知而定),每项加0.1。根据本科生院发布的《南京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等级认定一览表》(2022、2023、2024、2025年版),重要外语学科竞赛为:

全院各专业(实验班):全国口译大赛、韩素音国际翻译大赛、“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代中国”全国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

英语专业:21世纪·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阅读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法语专业:全国法语演讲比赛、中国法语人才大赛;

德语专业:全国德语专业大学生辩论赛;

德语(德语法学实验班):全国德语专业大学生辩论赛、法学专业四大赛事(详见附件2)

俄语专业:全国高校俄语大赛、全球俄汉翻译大赛;

日语专业:“笹川杯”高校日语知识竞赛、“中华杯”全国日语演讲比赛;

朝鲜语专业:中韩大学生演讲大赛、大韩民国驻上海总领事杯韩语演讲比赛。

3、参加学校认定的南京大学基础学科论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赛事获得相关等级奖项,按照《南京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分绩加分办法》第二条(二)(三)执行。

4、综合素质表现加分按照《 南京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分绩加分办法》第三条执行。

(四)   经院系认定允许学分绩加分的学术刊物目录、学术创新成果审核程序

1、论文依据发表年份的期刊目录进行认定。

2、 原则上,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体系。

3、本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南京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分绩加分办法》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学术创新成果等进行严格审定。

(五)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规则

推免综合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学分绩总加分

 

五、  排名规则

本次推免分为八个专业(实验班)进行排序,分别为:英语、法语、德语、德语(德语法学实验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朝鲜语,符合推免条件的申请学生按专业(实验班)、依据推免综合学分绩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数,产生各专业(实验班)学生排序名单,按照该名单依次推荐。排序规则为:

1、各专业(实验班)分开排序,分开推荐;确定推免综合学分绩排序时,原则上取小数点后的前三位,如遇小数点后的前三位相同,则按第四位、第五位等排序。

2、各专业(实验班)推免人数为“政策指标比例×应届班级总人数”,若出现非整数,整数部分代表确定的推免人数,其后各专业(实验班)按小数部分数值大小依次获得推免指标,如,A专业(实验班)小数点后的数字为0.9,B专业(实验班)小数点后的数字为0.8,则A专业(实验班)优先获得非整数部分的推免指标。

3、小数部分数值相同的情况下,则从推免综合学分绩专业(实验班)排名相对位置靠前者中产生。如,A专业(实验班)60人,甲同学排名第14,其相对位置为14/60=23.33%;B专业(实验班)23人,乙同学排名第6,相对位置为6/23=26.09%,则推免排序中甲同学排在乙同学之前。

4、若学校追加“弹性竞争指标”和“候补指标”等,按上述排序规则,如有个别专业(实验班)的小数点部分未能获得基础指标,则优先参与弹性竞争指标或候补指标排序(按小数部分数值大小);各专业(实验班)按本细则核算的基础指标(包括小数点部分)完成后,剩余弹性竞争指标或候补指标则从推免综合学分绩专业(实验班)排名相对位置靠前者中依次产生,先排弹性竞争指标,再排候补指标。

 

六、  本学院学生推免申报程序

学生按照本科生院规定的工作流程,根据本细则自主申报;本院开展推免学分绩核算、政策解释和咨询指导等工作;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按照要求对学生学术创新成果和综合素质表现进行审核认定;对推免生申请名单、学生的推免学分绩(采用第一次成绩计算学分绩的课程须明确备注)、推免学分绩加分情况(加分项目和分值)及推免综合排序等进行公示。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学院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魏桂红、刘璐

咨询电话:89686204、89685911

电子信箱:njuweima@163.com、sfsjw@nju.edu.cn

办公时间和地点:周一至周五,仙林校区侨裕楼216室、217室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南京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进行解释。

 

 

 

外国语学院  (公 章)

2025 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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