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天文学专业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 推荐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二、 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通过我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经认定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水平,包括:雅思成绩达5.5分及以上者;托福(iBT)单次成绩达79分及以上者;GRE成绩语文达147分且作文达3分及以上者;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470分及以上者;多邻国考试成绩达90分及以上者;剑桥领思考试成绩达159分及以上者)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6.体质健康测试达到本科毕业标准;
7.因学习成绩原因降级并延长学习年限者,不予推荐。
三、 名额分配
物理与天文学院设有物理学、天文学2个本科专业,按照学校核算并公布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天文学专业。
推免研究生不论内推外推、不论专业是否相关,只要符合推免条件又有意向申请推免的同学,均可提交申请。物理与天文学院天文学专业将根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推免资格,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以自由选择研究生接收单位。
四、 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1.专业课成绩排名中列入计算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中的国际视野与文明对话类别(综合英语阅读、基础英语听力、综合英语听说、实用英语表达、学术英语读写)、数理基础与科学素养类别(微积分I、微积分II、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力学、电磁学、热学、普通物理实验AI、普通物理实验AII、信息处理基础、程序设计基础(FORTRAN)、天文学导论I、天文学导论II、天文学导论实验I、天文学导论实验II),以及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学科基础课类别(光学、原子物理学、数学物理方法、球面天文学、理论力学A/B、电动力学A/B、量子力学IA/IB、热力学与统计物理IA/B、天体力学基础、实测天体物理、恒星结构与演化(双语)、星系天文学、恒星大气、天文数据处理(双语))、专业选修课程类别(IDL、MATLAB、Python、研究方法与文献选读、天文学史、计算方法、宇宙学(双语)、高能天体物理、太阳物理、红外天文学、光电探测技术、天体光谱学、流体力学导论、相对论天体物理、星际介质物理学、空间天文探测技术、暗能量的理论与实验观测、射电天文学、引力波天文学和引力波探测技术等)。
2.《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成绩、综合考核计分排名表》将通过本科生班级微信群公示。《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将通过物理与天文学院布告栏及2022级天文学专业本科生班级微信群公示。
内 容 |
分 值 |
最高限分 | |||||
课程成绩 |
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 |
平均学分绩的90% |
90.0分 | ||||
科研创新活动 |
本科 生科 学研 究基 金 |
主持国家级或市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
立项并结题1.5分 |
1.5分 | |||
参加国家级或市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
立项并结题1.2分 | ||||||
主持校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
立项并结题1.0分 | ||||||
参加校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
立项并结题0.7分 | ||||||
主持校级(院系自筹)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
立项并结题0.8分 | ||||||
参加校级(院系自筹)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
立项并结题0.5分 | ||||||
发表学术论文(篇) |
三大检索系统刊物 |
第一作者 |
1.5分 |
2.0分 | |||
合作者仅一人 |
1.0分 | ||||||
合作者多于一人 |
均分1.5分 | ||||||
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 (见科研院网站) |
第一作者 |
1.0分 | |||||
合作者仅一人 |
0.8分 | ||||||
合作者多于一人 |
均分1.0分 | ||||||
普通刊物 |
第一作者 |
0.5分 | |||||
合作者仅一人 |
0.3分 | ||||||
合作者多于一人 |
均分0.5分 | ||||||
学 科 竞 赛 获 奖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含美国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嵌入式专题) |
二等以上 |
1.5分 |
1.5分 |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国内外赛点) 中国智能机器人大赛 微软大学生嵌入式系统竞赛 全国仿真大奖赛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
二等以上 |
1.5分 | |||||
三等 |
1.0分 | ||||||
北京市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北京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北京市大学生物理竞赛 北京市大学生数学竞赛 北京市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
一等 |
1.5分 | |||||
二等 |
1.0分 | ||||||
三等 |
0.5分 | ||||||
“挑战杯”首都高校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挑战杯”首都高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一等以上 |
1.5分 | |||||
二等 |
1.0分 | ||||||
三等 |
0.5分 | ||||||
京师杯学术论文竞赛 |
一等 |
1.0分 | |||||
二等 |
0.5分 | ||||||
三等 |
0.3分 | ||||||
全国大学生“创新杯”地球物理知识竞赛 |
特等奖 |
1.5分 | |||||
一等奖 |
1.0分 | ||||||
二等奖 |
0.5分 | ||||||
北师大程序设计大赛 北师大数学建模竞赛 北师大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
一等 |
0.5分 | |||||
二等 |
0.3分 | ||||||
外语水平 |
参加外语类考试并取得规定的成绩,符合“大学英语”课程成绩认定为90分的 |
1.5分 |
2.0分 | ||||
具有国外学习经历 |
1.0分 | ||||||
社会服务 |
综合测评成绩 |
按每年综合测评成绩给出,最高1.0分 |
3.0分 | ||||
学生干部或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励 |
系学生会主席 |
2.0分 | |||||
学生党支部书记 | |||||||
校学生会副主席(部长) | |||||||
团总支副书记 | |||||||
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励 |
1.0分 | ||||||
系学生会副主席(部长) | |||||||
学生党支部委员 | |||||||
校学生会副部长 | |||||||
班长 | |||||||
团支部书记 | |||||||
天文学社社长 | |||||||
天文学社以外的社团社长 |
0.5分 | ||||||
社团副社长、部长 | |||||||
班委 | |||||||
1.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只计一项,不能累计;
2.同一系列的学科竞赛只计算最高级别的项目;
3.同一作品所取得的不同成果只计算一次,按可获得的最高分值计分;
4.科研论文接收即可计分;
5.关于学科竞赛,表中没有列入的项目不予计分。“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组长与核心成员按实际等级计分,其他降1个等级计分,三等奖项目不予区分;
6.国外学习经历原则上是指在国外学习时间超过1个月,并经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可的经历;参加外语类考试并取得规定成绩,符合“大学英语”课程成绩认定为90分的包括:雅思成绩达6.5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托福(iBT)单次成绩达90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GRE成绩语文达150分、且作文达4分及以上者(成绩五年内有效);PETS5级达70 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GMAT语文达27分、且作文达4分及以上者(成绩五年内有效);新托业考试听力和阅读均达275分、口语和写作均达160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570 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多邻国考试成绩达110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剑桥领思考试成绩达179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7.社会服务中取四年中的最高职位(只取最高的),按表中的两学年对应分值加分(依次为2-1-0.5)。系学生会和系团总支的职位认定以聘书为准,校团委下属的学生组织和社团的职位认定以校团委出具的任职证明为准。
五、 申请程序
学生在规定期限内按通知要求向物理与天文学院提交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
物理与天文学院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天文学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组织开展综合排名,根据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含候补人员名单),在物理与天文学院进行公示。
六、 申诉渠道
对于学生在计算综合排名中产生的加分争议,由物理与天文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裁定。若学生对物理与天文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裁定仍有异议,经由学生申请,由物理与天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做最终裁定。
七、 其他
1.以虚报、瞒报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推免生资格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物理与天文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获得物理与天文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同学,物理与天文学院不再推荐或帮助其联系出国留学。
北京师范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天文学专业
2025 年工作方案
物理与天文学院天文学专业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及教务部“师教综合〔2025〕57号 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准备工作的通知”,做出物理与天文学院天文学专业本年度具体的工作安排及实施程序。
1. 物理与天文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构成人员
2.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环节及时间节点:
l 学生报名:
学生在教务部网页“关于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下载《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填好后将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报送物理与天文学院参加天文学专业综合排名。
l 物理与天文学院天文学专业组织综合考核计分排名:
(1)专业成绩排名中列入计算的课程范围见物理与天文学院天文学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中“四、综合考核计分方法”的第1条;专业成绩排名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的“成绩排名”功能,按“平均学分绩”得出。
(2)综合考核计分排名的计分方法符合《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
(3)排名结果填入《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成绩、综合评价计分排名表》。
l 确定拟推荐名单:
物理与天文学院天文学专业依据排名和学校公布的各单位推荐名额数,确定本单位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名单中包含递补学生及递补顺序。
l 公示拟推荐名单:
在物理与天文学院天文学专业内及涉及相关学生范围内公示推荐排名结果,公示时长不少于三日。已经公示的排名和名单发生变动的,补充公示并说明原因。公示期满后填写《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报送教务部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