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
研究生(含直博生)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 2024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
直博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
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
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
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拟接收专业、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收推免
生人数
备注
0300204 中共党史 1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
030502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2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5
030504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1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11
030506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3 含直博生 1 名
0305Z1 党的建设 2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6
※最终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申请程序
1.报名。申请学生 2023 年 9 月 22 日前,将本科成绩单
(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
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雅思托福成绩证明等,制作成 PDF 文件格式,压缩成 ZIP 格
式文件上传至邮箱(scnumks@163.com)附件。申请学生须
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试时验证原件。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不
再接受邮件报名,未在邮箱预报名的考生,届时也可在研招
网的“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额满为止。
3.提交预报名申请后,马克思主义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
初审,将于 9 月份中下旬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申请人参加复
试。
四、复试
1.复试时间:2023 年 9 月下旬
2.复试形式:现场复试形式。
3.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
材料→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4.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
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
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11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
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
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
网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
交 体 检 表 或 体 检 不 合 格 者 不 予 接 收 。 网 址 如 下 :
(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
(5)直博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
教 授 ( 或 相 当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的 专 家 ) 的 书 面 推 荐 意 见
(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含直博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
生 信 息 网 ( 以 下 简 称 研 招 网 ) 的 “ 推 免 服 务 系 统 ”
(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
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 10 天,公示期
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
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
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
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
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
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 8000 元/生,获奖比例
40%,硕士二等奖每年 5000 元/生,获奖比例 40%,硕士三等
奖每年 1000 元/生,获奖比例 20%。
3.国家助学金:每年 6000 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
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管 800 元/月,助
教 600 元/月,兼辅 1000 元/月。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研究生院网站,其它二级招
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
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 2024 年 9 月 1 日前未获
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210042
邮箱:scnumks@163.com
联系人:董老师、徐老师
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