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8日 18:24 作者: 浏览次数: 1933 为确保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重庆交通大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周建庭、罗永梅 副组长:张奔牛、舒琳、朱洪洲、姚国文 成员:高建平、周水兴、李明、任青阳、徐金鸿、郑佳艳、 刘佳亮、郭鹏 、吴磊、林志 秘书:柳军剑、王辉 二、推荐条件 (一)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二)对符合上述条件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优秀人才,经本校本专业 三、推免生候选人产生办法 本细则所指推免生候选人,是指从本学院推免生申请者中,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的推荐条件和我院本年度推免生名额择优进行推荐的人选。 取得推免生候选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重点考察候选人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及综合表现等,综合测试不及格的不能获得推免资格。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按学生必修课与限选课平均成绩(百分制)×0.7、奖励分(总分10分)以及综合测试成绩(总分20分)三项总分由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序(特殊优秀人才可不参加综合排序,综合测评合格即可获得推免资格),根据推免名额择优确定推免资格获得者初选名单。 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四、推免生名额
五、推免程序 1.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2020届本科毕业生公布《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及《重庆交通大学2020年土木工程学院开展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推免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2.符合推免条件的本学院学生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管理办法及学院的实施细则确定本学院2020届拟推免候选人名单并对外公示。 3.公示结束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推免候选人开展综合测试,测试结束后按学生平均成绩(100分制)×0.7、奖励分(总分10分)以及综合测试成绩(总分20分)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我院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我院拟录取推免学生名单及全部材料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推免资格获得者初选名单及材料后,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产生推免资格获得者名单,并予以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将推免资格获得者名单上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同时推免资格获得者要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相关手续。 六、遴选相关事宜 1.提交材料清单 (1)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2份; (2)重庆交通大学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两位教授推荐信各1份;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及计算机二级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加分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须查验); 2.学生在9月10(星期二)上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辅导员处,逾期不再受理。 3.综合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七、附则 1、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计分办法参见附件1; 2、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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