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名称:国际关系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方案
(适用于2025级及之后国关本科生)
发布时间:2025-10-29
国际关系学院根据教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本科学业评价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制定申请-审核推免资格工作中学业评价办法的通知》, 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此推免资格学业评价方案,并于2025 年9 月 4 日经教指委讨论审核通过,此方案适用于自 2025 级开始的国关本科生(包括因休学、降转、延毕等情况参与 2025 级及之后推免的所有学生)。
国际关系学院本科生推免工作包括推荐和接收两个环节,具体方案如下。
一、推荐环节(获得推免资格)
国关学院获得推免资格的学业评价原则:在符合学校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符合以下学院要求。
1、申请推免资格的前提条件
(1)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必修课有不及格,有学业预警,或有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不予推荐。
(2)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应完成《北京大学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培养方案》的要求,且平均成绩不低于 70 分。因出访交流
等原因影响必修课学习进度的,可根据出访交流时长向学院申请缓修。交流一学期缓修一门,交流一学年缓修两门。
(3)学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应完成所有已开设全校公共必修课,学院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四门专业选修课。其中全校公共必修课中体育类及英语类可分别缓修一门。
(4)无法参加校本部选课的国际交流项目、联合培养项目同学,可缓修交流学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其中,早大双学位项目同学因无法转回学分,在此之外还可缓修2 门专业选修课。
(5)如学生在出访交流之外的学期修读了上述可缓修的课程,则该课程的成绩计入下述参与推荐排名课程的学习成绩评定。
2、推免资格审定办法
学院在审核学生是否具备申请推免资格的基础上,依据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定与综合加分之和,择优选拔,并完成教务部“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申请系统”的学生推免资格审核。学习成绩评定和综合加分方案如下。
(1)学习成绩评定办法
第一,参与推免排名的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两门专业选修课。其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可以分别扣除成绩最低的一门课程,如果成绩最低课程出现分数一样的情
况,则优先扣除学分高的课程;专业选修课中两门成绩最高的参与评定,如果成绩最高课程出现分数一样的情况,则优先选择学分高的课程。
第二,成绩计算方法为:加权平均分,即每门课成绩乘以学分后相加的总和除以学分总和。
(2)综合加分办法(见附件)
二、接收环节(获得接收资格)
1、申请人首先需获得推免资格并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招生小组将依据材料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名单,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其中,本院学生获得推荐资格的学习成绩评定及综合加分情况是进入复试名单的依据。
3、复试一般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学院将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具体要求以学院在推免招生年度发布的实施办法为准。若上级部门在该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25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能力加分计算办法
一、综合能力加分计算办法
综合能力加分=科研能力、获奖情况及学生工作综合加分。
二、科研能力加分办法
1. 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经保研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每篇加0.8,发表篇数不限(期刊等级以发表时为准)。
中文核心期刊包括:北大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
2. 在非 1 项范围内的其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4000字以上), 经保研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每篇加 0.25 分,每人限两篇。
3. 在挑战杯校级学术论文竞赛中获奖者,特等奖一次加 0.8 分,一等奖一次加 0.5 分,二等奖一次加 0.4 分,三等奖一次加0.3 分。
说明:
(1)不同论文获奖加分可累计, 同一篇论文多次获奖时只计一次加分。
(2)挑战杯获奖若为合作作品,则按人数取平均加分。
(3)课题研究或发表论文若为合作作品,则第一作者获该项加分的70%,第二作者 40%,第三作者 20%,其他作者酌情递减,具体由保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确定。作者位次按最终出版位次为准,若为共同作者须有出版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奖情况加分办法
获奖级别:市级及以上
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0.5分
北京市先锋杯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0.5分
国际文体赛事前八名;国家文体赛事前三名:0.25分
获奖级别:校级
"五四"奖章:0.5分
十佳党支书、优秀党员、共青团标兵:0.4分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团支书:0.3分
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书、优秀新生团支书:0.2分
优秀共青团员、创新奖(学术类、文艺类、体育类):0.15分
单项奖(学习优秀奖、社会工作奖、实践公益奖、优秀品德奖、学习进步奖、优秀科研奖、红楼艺术奖、五四体育奖、学术创新奖等):0.15分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院设奖励称号:0.1分
说明:
同年度获多个奖项者按最高加分项计算,不累计;不同年度可累计。
文体类赛事加分最多不超过0.5分。
四、学生工作加分办法
校级学生组织:
担任校学生会主席、校团委各部常务副部长:0.3分
担任校学生会副主席、校团委各部副部长:0.25分
担任校团委各部部长助理、校学生会部门负责人:0.18分
院级学生组织:
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院团委副书记(各中心主任)、院学生会主席:0.3分
担任院团委书记助理(各中心副主任)、院学生会副主席:0.25分
担任学生党支部支委、团支部书记、班长、院团委两中心部长:0.2分
担任院学生会部门负责人:0.18分
担任院团委两中心副部长:0.15分
说明:
到国际组织实习累计时长超过4周的,加0.02分(国际组织与国际公共政策专业要求的必修课程时长除外)。
一年中曾同时从事上述不同学生工作岗位的,按加分最高的岗位计算;不同年份的加分予以累计(同一职务除外)。
担任以上学生组织职务要求满一年,并向保研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证明。
五、科研能力、获奖情况及学生工作加分,由本人提出加分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由保研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六、应征入伍服完义务兵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加0.8分。
七、上述加分办法的最终执行以当年学院保研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能力加分实施细则》为准。
八、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保研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办法具有最终解释权。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25年10月
原文链接:https://www.sis.pku.edu.cn/docs/20251031085958530359.pdf#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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