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举措,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保证我院2026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成中医校〔2025〕62号),特制定《医学技术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实施方案)。
一、 组织结构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分设遴选小组和监督小组,遴选小组办公室设在逸夫楼连廊602教学科,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逸夫楼连廊603党政办公室。
(一)遴选小组
组长:王海、熊亮
成员:何洋、黎奇、陈胡兰、彭潇、肖潇
(二)监督小组
组长:黎奇
成员:宋瑱、许昌荣
监督电话:028-61800128
(三)推免材料审核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组长:校外专家1
成员:校外专家2、校内专家1、校内专家2、校内专家3
二、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成中医校〔2025〕6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推荐磷酸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培养等专项招生计划录取学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由学院党委根据学校关于学生思想品德鉴定的有关规定出具鉴定意见,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所学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需在专业年级前30%以内(含),且均以初次成绩计算,不得有重修或重考记录。
(四)英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425分(含)以上。小语种通过国家四级考试并获得证书,其中日语考生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2级者视为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有同等效力。
三、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生需满足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推荐。
(一)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附加分×20%
(二)学业成绩=必修课程和限选平均学分绩点(小数点后保留2位)×10+50
(三)附加分类别及分值
附加分在学校的《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基础上,结合学院加分项目,以 《 医学技术学院 优秀 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加分细则 》( 附件4 )为准。
(四)附加分加分项目中成绩或荣誉的取得, 均须以成都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学习期间,修读专业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当年收缴材料的截止时间前取得。
(五)学生获得的各类奖项需在提交申请时提供正式的证书或文件,学术论文必须已见刊发表或有正式的录用通知,专利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六)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 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
医学技术学院2026届推免名额分配 | |||
专业 |
人数 |
学院总名额 |
名额分配 |
医学检验技术 |
189 |
29 |
15 |
生物科学 |
74 |
29 |
5 |
生物技术 |
116 |
29 |
9 |
五、提交资料要求及截止时间
属于以上类别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资料包括:
(一) 9月 8日,学院推免文件公示。
(二) 9月 9 日 13 : 3 0—1 5 : 3 0,学院开展推免生相关成果答辩。申请学生的加分项目中如含有 科研类、创新创业类及学科竞赛类加分,学院将组织 公开答辩,由学院推免材料审核专家组担任答辩专家,对相关成果及获奖进行审核鉴定,并出具明确审定意见。答辩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三) 9月 9 日1 7 : 3 0前,根据学院推免方案,自愿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 2)、《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答辩情况表》( 附件3)、《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 5)、 成绩单(学院统一导出打印、盖章,盖章后的成绩单扫描为PDF版本,并按照“ 身份证_姓名”格式命名后提交)、 英语等级证书、 附加分项目获奖证书等原件及纸质版复印件,附加分材料需提交 PDF电子版,以学生为单位进行打包,以“ 学号+姓名”进行命名并交至 辅导员处。
注意:支撑材料中的复印件,需由学生本人手写承诺“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学院审核人再次核查后签名并加盖院章 后作为推免研究生附件材料。
(四) 9月 10 日,学院学生科审核学生推免资格及材料,并将学生提交的所有材料报送至学院教学科办公室。学院教学科审核学生推免资格及材料。
(五) 9月 11 日,确定拟推免名单,将拟推免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六、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纪律
(一)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监督,在整个推免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规范的开展工作,如被检举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或由于工作渎职造成学校工作损失、影响学校声誉、产生恶劣影响的,一经证实,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工作人员若有子女在本院就读且申请推免者,必须回避。
(二)学生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三)申请推免学生的学业成绩和附加分应在专业、班级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院遴选工作小组。
(四)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的拟推荐名单上报教务处,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其他需要特别说明
已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不能在获取推免资格当届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二)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三)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四)科研失信行为者;
(五)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六)毕业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违反遴选基本条件者。
八、最终解释权归医学技术学院,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医学技术学院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