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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康复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2025-10-07 16:02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中医校[2025] 62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养生康复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推荐”是指按照有关要求,对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免试”是指经遴选产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予经过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一、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管理人员、年级辅导员和专业教师代表组成,负责本学院的推免工作。

学院成立推免材料审核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3,成员需具有正高级职称。校外专家可为专业期刊主编、审稿人,学科竞赛评审专家等。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学生推免材料、科研创新成果及竞赛获奖进行审核鉴定。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培养等专项招生计划录取学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由学院党委根据学校关于学生思想品德鉴定的有关规定出具鉴定意见,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 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所学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需在专业年级前30%以内(含),且均以初次成绩计算,不得有重修或重考记录。

4. 英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425分(含)以上。小语种通过国家四级考试并获得证书,其中日语考生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2级者视为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有同等效力;民族医类学生需曾修读大学英语且成绩合格。

三、推免生需满足第二点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一)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附加分×20%。

(二)学业成绩=必修课程和限选平均学分绩点(小数点后保留2位)×10+50

(三)附加分类别及分值

附加分包含科研类、创新创业类、学科类、文体类和综合类,附加分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类加分不超过20分。

1. 科研类

① 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每篇计10分。核心期刊以文章见刊当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图书馆)、《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为准。

② 以第一作者(如为共同第一作者,需排名第一)发表SCI论文(不含当年最新公布高风险预警期刊论文),根据文章见刊当年的中科院分区计分。具体计分方式为:

分区

分值

分区

分值

一区

40分

三区

20分

二区

30分

四区

10分

 ③ 国家级课题负责人(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除外)计20分,参与者第一、二、三名分别计15、10、5分;省级课题负责人计10分,参与者第一、二名分别计8分、5分。以同一内容申报获得的课题项目,取最高等级立项加分。

2.创新创业类

① 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在专利授权期内第一发明人计20分,第二发明人计10分,实用新型专利不计分。

② 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按获奖级别及主创排名计分,具体计分方式为:


       等级

排名

国赛

金奖/特等奖

国赛

银奖/一等奖

国赛

铜奖/二等奖

国赛

三等奖

第一主创

40

30

20

10

第二主创

20

15

10

5

第三主创

15

10

5

/

第四主创

10

5

/

/

第五主创

5

/

/

/

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类别或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不同项目参加同一类别或同一赛事可累计加分。

3. 学科类

①由学校学科竞赛办公室认定的权威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一等奖计40分,二等奖计20分,三等奖计10分。同一类别比赛,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②参加全国中医经典能力等级考试或西部经典等级考试,根据得分等级计算加分。所有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非百分制的记分进行转化后计算。转化分=考试得分/考试总分×100%,具体计分方式为:

分数             等级

三级/六级

二级/四级

一级/三级

≥90

15

10

6

80≤分数≤89

10

8

4

70≤分数≤79

8

6

2

60≤分数≤69

6

4

1

此项不累加,以最高分计算。

3由学院认定的专业学科竞赛,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计15分,三等奖计10分。同一类别比赛,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学院认定的专业学科竞赛如下:

“寻康杯”全国大学生健康管理情景模拟沙盘竞赛;中国康复医学会组织的教育创新创业、科普、技能大赛。

4. 文体类

① 获得国家级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团体或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每人次计15、10、5分,同一作品参加不同级别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不同作品参加同一赛事可累计加分。

② 体育竞赛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更高级别赛事金银铜牌加30分,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金银铜牌加15分,全国中医药院校传统保健体育运动会金银铜牌加5分。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不同项目参加同一赛事可累计加分。

5. 综合类

①获得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 铜奖分别加 20分、10分、5分。

②获得全国先进个人称号或优秀团队第一负责人每人次计10分,不累加。具体项目由学生处和校团委认定。

③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计5分;荣立个人三等功计5分。

④ 截止当年学校推免生工作通知确定的时间前取得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列的国际组织3个月及以上实习录用通知书或工作录用通知书,并切实参加实习或接受工作的,计5分。本项不累加。

5获得“四川省综合素质A级证书”者,计5分。

(四)附加分加分项目中成绩或荣誉的取得, 均须以成都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学习期间,修读专业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当年收缴材料的截止时间前取得。

(五)学生获得的各类奖项需在提交申请时提供有正式的证书或文件,学术论文必须已见刊发表或有正式的录用通知,专利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六)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七)同等条件下,按下列顺序优先推荐:

1.平均学分绩点更高优先。

2.外语水平通过级别更高优先。

3.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级别更高者优先。

4.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称号次数多者优先。

备注:2.3点同级别分数更高者优先。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

学院根据当年学校下达的指标按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进行分配。各专业根据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分配。

2026届各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

专业

年级

推免名额

中医养生学

2021级

6

中医康复学

2021级

5

康复治疗学

2022级

4

健康服务与管理

2022级

4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程序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成绩档案表(学生成绩单需上传推免系统),包括截止推免前所有必修、限选课课程、环节成绩,以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2. 申请学生加分项目中如含有科研类、创新创业类及学科竞赛类加分,学院需在院内一定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由学院推免材料审核专家组担任答辩专家,对相关成果及获奖进行审核鉴定,并出具明确审定意见。答辩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3.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条件审核材料,完成初选推荐,并将初选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4.公示期间对推荐免试结果存异议者可向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异议。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进行反馈。

5.推荐名单上报到学院党政联席会进行讨论、审定。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后上报学校。

六、管理与监督

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研究生工作的政策性强,参加推荐的工作人员一定要秉公办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规范的开展工作。工作人员若有子女在本校就读且申请推免者,必须回避。

2.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监督。凡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纪律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3.在整个推免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如被检举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或由于工作渎职造成学校工作损失、影响学校声誉、产生恶劣影响的,一经证实,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已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不能在获取推免资格当届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科研失信行为者;

5.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6.毕业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违反遴选基本条件者。

八、本办法之规定如与国家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政策为准。如有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九、本办法由学院教学科研研究生科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养生康复学院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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