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评价满分为100 分。
1、学生在校期间的创作能力、学习态度、学习能力、专业水平等的综合考评情况。(共40 分)
2、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表现、个人的思想品德,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演出等集体活动并发挥主要作用,担任学生干部的情况。(共40 分)
3、学生在本专业领域发表科研成果、研究论文,或者是参与科研项目的表现。(共5 分)
4、学生成绩优异获得表彰的情况。(共5 分)
5、学生入伍参军的情况。(共5 分)
6、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各类赛事获奖、代表学院参加各类赛事获奖的情况。(共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