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接收 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获得所在学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
4.本科所学专业应与申请研究生专业相关。
二、 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方法
复试采用综合能力测试方式,通常采取网络远程测试、视频测试、来校现场测试等方式。复试教师一般就研究生所报方向的专业知识进行提问。复试结束后,由复试教师根据考生的表现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考生的最终成绩。
2.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包括专业测试和外语听说测试两部分,专业测试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外语听说测试采取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时间不少于5分钟/考生。
三、复试成绩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由专业测试成绩和外语听说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均为百分制,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8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20%。
所有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二)录取原则
1.所有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
2.按照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按调剂志愿录取,录满为止。
3.复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或接收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的。
五、其他事项
1.本办法由设计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若通过我院推免生复试,请考生慎重考虑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对于已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我校不予取消。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