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接收 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具备研究生的培养潜能;
4.获得所在学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
5.本科所学专业应与申请研究生专业相关。
二、 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方式为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线下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教师一般就研究生所报方向的专业知识进行提问。复试结束后,由复试教师根据考生的表现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做为该考生的最终成绩。
三、复试成绩及录取原则
1.复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面试×80%+外语听说测试×20%。
2.所有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
3.按照复试总成绩排名(不分申报的推免指标类型)择优录取;
4.复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根据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或接收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的。
五、其他事项
1.本办法由交通与测绘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若通过我院推免生复试,请考生慎重考虑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对于已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我校不予取消。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
申诉渠道
沈阳建筑大学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
邮编:110168
邮箱:yjszs@sjzu.edu.cn
电话:024-24692889
传真:024-24694985
部门:研究生学院
辽宁省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101号
邮编:110034
邮箱:yjszk.lnzkb@ln.gov.cn
电话:024-86157004
传真:024-86157003
部门:辽宁省招考办研究生招生考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