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接收 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获得所在学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
4.本科专业应为工科类专业。
二、 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机构。学院设立复试考核小组,由5位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组成。
2.复试方式。复试分为专业面试和外语听说测试两部分,对于所在学校距我校较远的考生,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采用远程视频等考核方式。专业面试时间约20分钟/生,外语听说测试约10分钟/生。由面试小组评委根据考生的表现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3.复试内容。专业面试试题由简答题构成,包括必答题和选答题,该环节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的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测试,包括英文自述、英译汉以及英文对话,均以口述的方式进行。
三、复试成绩及录取原则
复试综合成绩由学生前六个学期平均学分绩、专业面试和外语听说测试三部分成绩构成。复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40%+专业面试×50%+外语听说测试×10%。
录取原则:
1.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
2.外语听说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
3.按照复试综合成绩(不分申报的推免指标类型),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复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根据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或接收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的。
五、其他事项
1.本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若通过我院推免生复试,请考生慎重考虑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对于已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我校不予取消。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