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复旦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届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选拔规则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科学、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的德智体美劳发展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二、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
凡思想品德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年制普通本科生已获得不少于120学分,四年制港澳台侨学生已获得不少于100学分。
学生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2.0。
学生的英语成绩应达到或超过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D、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托福成绩59分、雅思成绩5.5分之一。
推免生推荐工作启动时正在境外交流学习或部队服役的本科毕业班学生,也可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选拔。正在接受纪律处分,处分尚未到期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
三、推免生遴选原则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申请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学院不专门组织遴选笔试或面试,但学生申请推免资格前,原则上应获得本专业培养计划中除大四年级以外所有专业核心(专业必修)课程学分,并至少修得16分专业进阶(专业选修)课程学分,如有特殊情况需额外提交情况说明,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认定。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以申请人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作为其学业综合成绩,先按《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附件1)折算为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再按70%权重计入遴选总成绩(百分制)。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申请人如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优秀、竞赛贡献突出等,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严格审核认定后,按最高30分纳入遴选总成绩。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参军入伍服兵役表现良好。申请人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可获最多12分,立功受奖者可获最多15分。本项得分需经武装部推荐。
参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申请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申报本校“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或本校研究生支教团,获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
完成国际组织实习任务。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圆满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任务,根据实习期长短及实习成果评估,经院系推荐,学校核定,申请人可获最多3分。(以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s://gj.ncss.cn/gjzzjs.html发布的信息为准。)
拥有优秀的科研成果。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术研究,表现出优秀的学术发展潜力,在核心期刊(人文社科类专业)或最新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根据学术论文质量和个人贡献,申请人经答辩鉴定后可获最多5分,对申请人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共同第一作者得分按共同作者人数核减。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仅做参考,不计分。原则上,人文、社科的科研成果加分由相关院系联合专家组认定;理科、工科及医科的科研成果加分由申请人所在院系相关学科专家组认定。认定结果由学校核定。
参加相关竞赛(活动)表现优异:
申请人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每支队伍主力队员一般不多于5人,主力队员认定需参赛队伍所有成员书面确认)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或相当的国际赛事,获得第三等级及以上奖项,经答辩鉴定后,获得相应加分:单人项目唯一队员可获最多5分;多人项目由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指导教师团队根据申请人实际贡献,确定其可获分值,最高不超过3分。以复旦大学名义参加全国性综合类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并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主力队员,经校创新创业学院和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竞赛认定范围以《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8月附录调整范围为准。在多项竞赛中获奖不累积计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获得的奖项仅做参考,不计分。原则上,人文、社科的学科竞赛加分由相关院系联合专家组认定;理科、工科及医科的学科竞赛加分由申请人所在院系相关学科专家组认定。认定结果由学校核定。
高水平运动员本科阶段获得过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八名、上海市高校体育比赛前二名及以上运动成绩者,可获最多8分;全国冠军可获最多10分;世界冠军可获最多12分。本项得分需经体育教学部、武装部(射击运动员)推荐。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校六大艺术社团(学生合唱团、学生民乐团、学生舞蹈团、学生管乐团、学生弦乐团、复旦剧社)排练、演出及比赛等相关活动,且在全国或上海市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者,可获最多8分。本项得分需经艺术教育中心推荐。
上述各竞赛指标得分不重复计算。
综合发展潜力。参见《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推免综合发展潜力加分实施细则》(附件2)。
学院严格遵照国家和学校确定的推免生推荐工作要求,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内按院系或专业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学院推荐的学生,其遴选总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55分。遴选时如遇申请人总成绩同分,按学生修读大类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必修)课程成绩高低排定推荐次序。院系不得以报考本校、本院系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如报名学生人数较多、学生总体确属优秀,且正式推荐的学生均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推荐报名条件,学院将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外提出候补推荐名单。候补推荐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依次排序。
考虑2024年春季学期施行的学业评价改革可能带来的影响,在推免系统中,除学生的实际平均绩点外,同时提供统一按旧政策计算的参考绩点,以此形成两个推免遴选总成绩(成绩1、成绩2)进行排序。排序规则:如某院系有N个推免名额,按两个成绩排序后取前N位,分别获得名单N1、N2。如N1=N2,即可直接作为拟推荐名单;如N1≠N2,则首先确定N1∩N2(即同时进入两个名单者)的学生进入拟推荐名单;其余学生(即只进入其中一个名单者),取两个推免遴选成绩平均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进入拟推荐名单。未能排入前N位的,依次排序进入候补推荐名单,优先于其他候补学生。
推免生推荐工作中如遇政策衔接等相关特殊问题,按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意见处理。
四、组织管理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分党委书记、教学副院长、分党委副书记、纪检专员、各系所主任及副主任、本科生教务员、学工组组长、辅导员等组成。根据推免生遴选原则制定并发布本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结合本院推免生推荐名额及学生报名等情况,严格开展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
学工组组长、本科生教务员、辅导员参与具体工作。
推免生工作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生工作涉及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具体要求参见《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五、其他
学生在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时应慎重考虑,并诚实守信。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并得到推免生录取的,学校将不再向其提供包括办理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
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获得推免录取、或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能如期毕业,视作自动失去推免生推荐资格。
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一经查实,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校予以取消其推免推荐资格:
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的;
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参加推免的当学年出现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六、遴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9月6日左右,学院将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以及本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应将本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各专业推免生推荐名额等信息在院系网站和布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9月16日左右,院系和相关部门完成报名学生加分项目认定和审核。
9月20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经综合评定报名学生遴选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加分项目成绩),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同时向教务处报送本院推荐名单汇总表以及相关补充材料。
9月23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本校2024年推免生推荐名单。
9月25日前,教务处公示我校2024年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
后续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如有相关更新或补充,将另行通知说明。
附件1: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
GPA 区间 换算公式 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 (小数点后位数不限) 遴选总成绩计分 (小数点后位数不限)
3.7 - 4 =100-(4-GPA)/0.3*11 89.00 - 100.00 62.30 - 70.00
3.3 - 3.69 =89-(3.7-GPA)/0.4*5 84.00 - 88.88 58.80 - 62.21
3 - 3.29 =84-(3.3-GPA)/0.3*3 81.00 - 83.90 56.70 - 58.73
2.7 - 2.99 =81-(3-GPA)/0.3*4 77.00 - 80.87 53.90 - 56.61
2.3 - 2.69 =77-(2.7-GPA)/0.4*3 74.00 - 76.93 51.80 - 53.85
2 - 2.29 =74-(2.3-GPA)/0.3*4 70.00 - 73.87 49.00 - 51.71
附件2: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推免综合发展潜力加分实施细则
为加强对推免申请人本科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潜力的多元评价,学院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科特点,综合考量申请人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荣誉课程修读等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作为学院推免“综合发展潜力加分”,计入遴选总成绩。具体原则如下:
发表学术论文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术研究,表现出优秀的学术发展潜力,在高水平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鉴定,可获相应加分。
其中在权威期刊发表文章最高可得5分,核心期刊最高可得2分。上述发表论文者如独立发表文章按100%计分;如作者为2人,则第一、二作者分别按60%、40%计分;如作者为3人,则第一、二、三作者分别按50%、30%、20%计分。
(论文作者如超过3人,将由推免工作专家小组对加分情况进行核定。)
参加校级学术项目
申请人参加学校望道、箬政、登辉项目获得立项可获得1分,结项0.5分,获评优秀项目0.5分(同一项目累计计分);申请人参加曦源项目结项可获得0.5分,获评优秀项目0.5分(同一项目累计计分);上述项目中,望道、箬政、曦源加分均仅限于项目负责人,登辉项目因学校鼓励学生组队申报,因此该项目申请人按团队人数平均计分。
(如涉及多个项目,将由推免工作专家小组对加分情况进行核定。)
参加市级相关竞赛活动
申请人参加全国“挑战杯”系列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上海市一等奖,获奖证书位于前三位排名,排名第一加2分、排名第二加1分、排名第三加0.5分、获得其他排名加0.1分。
参加专业相关学科竞赛活动
“强东杯”全国高校社会学知识竞赛(社会学专业)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费孝通田野调查项目资助计划(社会学专业)1分;
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林护学生奖,林护项目奖(社会工作专业)2分;
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全国大学生研究论坛(社会工作专业)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全国高校心理学专业本科生创新创业论坛(心理学专业)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注1:上述竞赛中“强东杯”获奖成员,按团队人数平均计分。其余竞赛活动获奖团队为1人,成员得分以100%计算;团队为2人,以队内排名先后分别以60%、40%计算;团队为3人,以队内排名先后分别以50%、30%、20%计算;团队内排名在3名以后者均按0.1分计算。)
(注2:本院申请人参与上述竞赛,符合条件均可计分,不限制专业。)
修读学院荣誉课程
申请人修读学院荣誉课程,成绩为A的课程每门计入0.2分,为A-的课程每门计入0.15分,本项满分1分。
(申请人所修荣誉课程需在本专业荣誉课程要求范围内。)
申请人上述5项总计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本加分细则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后发布,未尽事宜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刘欣、尹晨
执行组长:周楚、刘畅
组员:韩央迪(纪检委员)、李煜、黄荣贵、胡安宁、赵芳、陈岩燕、付芳、陈斌斌、高山川、高隽、周瑛琦、唐博、陈海雨、赵晨晨
关于2024年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本科推免生推荐名额安排
我院2024年推免生推荐名额共22人(不含研支团、人才工程等专项名额),其中社会学专业13人、社会工作学专业4人、心理学专业5人。
如各专业实际符合推免资格的申请人数未达到名额数,学院将根据情况进行院内调剂。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2024年9月
https://ssdpp.fudan.edu.cn/8d/93/c20786a691603/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