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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2025-02-14 14:58 1296 来源:海文考研

生命科学学院关于推荐 2025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根据学校下发的《复旦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
做好我院 2025 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
生推荐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成员包含党政领导、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专家、辅导员等共 9 人,具体名单如
下:
罗凌飞、丁澦(纪检委员)、孙璘、杨继、薛磊、吴燕华、余文博、宋艺、张徵菲
二、推免生推荐名额
生命科学学院 2025 届推免生推荐名额共 42 人(其中生物技术和生态学专业按照推免
遴选总成绩排名,各专业报名学生排名第一的各单列一个名额)。
三、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
凡思想品德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
能力和专业能力,在 2+X 培养方案中选择“专业进阶路径”(含“荣誉路径”)和“跨学
科发展路径”(须修选择“专业进阶 I”+学程组合,且所选学程在选择跨学科发展路径获得
推免资格要求的学程列表里),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 2025 届本科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申
请推免生推荐资格。本条例以 2021 级 2+X 培养方案为基准制定,其中“专业培养课程”
对应非 2+X 培养方案中“大类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如有其他未明事项,以推免遴选
工作小组解释为准。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普通本科生已获得不少于 125 学分,港澳台侨学生已获得不少于 105 学分,与国
外大学 2+2 联合培养的本科学生在复旦大学已获得不少于 80 学分。
3.除参军返校生外,其他学生应修读通过“2+X”培养方案中“专业培养课程”组中
除“毕业论文(上)”和“毕业论文(下)”以外的全部课程(含大类基础和专业核心)。
未修读或未通过超过 3 门(含 3 门)者不能获得推免资格;未修读或未通过少于 3 门者,
未修读或未通过课程以 0 绩点参与平均绩点和专业绩点计算(门数按课程代码计算,每个课
程代码记为 1 门)。
4.学生本科阶段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 2.0。
5.英语成绩应达到或超过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 D,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 425 分,
托福成绩 59 分,雅思成绩 5.5 分之一。
6.推免生推荐工作启动时,正在境外交流学习或部队服役的本科毕业班学生,也可
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强基计划学生根据转段考核结果另行安排报名,退出强基计划
学生不再具有推免资格。正在接受纪律处分,处分尚未到期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推
荐报名和遴选。
四、推免生遴选推荐规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申请人政治
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
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以申请人本科阶段所有已修
课程的平均绩点作为其学业综合成绩(如未修满要求的“专业培养课程”,缺修课程以 0 绩
点参与平均绩点计算,见“三-3 条”),先按《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
折算为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再按 70%权重计入遴选总成绩(百分制)。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考量申请人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综合发展潜力、参军入
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作为“加
分项目成绩”,计入遴选总成绩。相关规则如下:
(1)科研成果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术研究,表现出优秀的学术发展潜力,在最新版中国科学
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
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发表三区论文加 2/n 分,二区论文加 4/n 分,一区
论文加 5/n 分(n 为共同第一作者人数)。申请人与直系亲属合作的成果仅做参考,不计
分。
申请人参加全国及以上级别学术会议做会议报告,经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大会
报告最多加 2 分,分组报告最多加 0.5 分。
本项总加分值不超过 5 分。
(2)竞赛(活动)获奖
申请人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参加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科学探究类),
获得全国一等奖、全国二等奖和全国三等奖,最多可分别加 5、4、3 分,获得省级特等奖、
一等奖、二等奖,最多可分别加 4、3、2 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省级和全国奖项,按照全国
奖项计入加分。每团队最多不超过 3 名主力队员可获得加分,所有主力队员按人数平均分配
加分(主力队员认定需团队指导教师签名确认,团队队长无论是否申请推免,必须为主力队
员之一)。
申请人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参加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创新创业类),
获得全国一等奖、全国二等奖和全国三等奖,最多可分别加 5、4、3 分。每团队最多不超过
3 名主力队员可获得加分,由团队指导教师签名确认每名主力队员贡献比例,(排名靠后成
员贡献率不得超过排名在前成员,用于参赛论文的第一作者(含并列)无论是否申请推免,
必须为主力队员之一)。用于参赛论文的第一作者(含并列),只能按照论文加分或本项竞
赛加分,按照就高原则选择其中之一,不能兼得。
iGEM 大赛全球前三、单项奖和金奖分别相当于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一等奖、二等
奖和三等奖,每团队最多不超过 5 名主力队员可获得加分,由团队指导教师签名确认每名主
力队员贡献比例(排名靠后成员贡献率不得超过排名在前成员)。
除上述 3 项赛事外的其他学科竞赛,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是否为可获加分赛事。
同一申请人参加多项竞赛,仅计其中最高加分项竞赛,各项竞赛加分不累计。
以复旦大学名义参加全国性综合类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
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并获得国家
级奖项的主力队员,经校创新创业学院和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 10 分。
高水平运动员本科阶段获得过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八名、上海市高校体育比赛前二
名及以上运动成绩者,可获最多 8 分;全国冠军可获最多 10 分;世界冠军可获最多 12 分。
本项得分需经体育教学部、武装部(射击运动员)推荐。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校六大艺术社团(学生合唱团、学生民乐团、学生舞蹈团、
学生管乐团、学生弦乐团、复旦剧社)排练、演出及比赛等相关活动,且在全国或上海市高
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者,可获最多 8 分。本项得分需经艺术教育中心推
荐。
上述各竞赛指标得分不重复计算。
(3)综合发展潜力
加强对申请人本科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潜力的多元评价,综合发展潜力
项,最多加 8 分。综合品德表现、主干课程学习表现、科研潜能等未纳入其他各加分项目
中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制定如下综合发展潜力评定标准:
专业绩点评分:专业绩点=“专业培养课程”(除毕业论文外)绩点(缺修的“专业培
养课程”以 0 绩点参与专业绩点计算)。全部申请人按专业绩点排名,第 1-5 名加 3.5 分,
第 6-10 名加 2.5 分;第 11-15 名加 2 分;第 16-20 名加 1.5 分;第 21-25 名加 1 分;第
26-30 名加 0.5 分。
鼓励学生修读荣誉课程,修读并获得学分的本院荣誉项目认定的荣誉课程,每门加 0.25
分,最多可加 1.5 分。
本科生获得青年学生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即“本科生国自然”)资助的,加 8 分。
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科创项目,作为主持人申请获批䇹政、望道、登辉、曦源、攀登学
者、DreamLab 项目、遗传国重云帆项目的,加 0.2 分,结题通过的再加 0.8。科创项目参
加学科类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的,加 1 分。其他科创项目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是否
符合加分标准。同一申请人参与多个项目,只计其中一项。
(4)参军入伍服兵役
申请人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思
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可获最多 12 分,立功
受奖者可获最多 15 分。本项得分需经武装部推荐。
(5)参加志愿服务
申请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申报本校“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或
本校研究生支教团,获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 10 分。
(6)到国际组织实习
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圆满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认可
的国际组织(以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
https//gj.ncss.cn/gjzzjs.html 发布的信息为准)实习任务,根据实习期长短及实习成果评
估,经学院学工组推荐,学校核定,可获最多 3 分。
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经综合评定报名学生遴选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加分项
目成绩),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按学院依报名学生遴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遴选
总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 55 分,确定拟推荐名单。遴选时如遇遴选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
位)同分,按学生修读专业核心教育课程、大类基础课程成绩绩点高低排定推荐次序。
考虑 2024 年春季学期施行的学业评价改革可能带来的影响,在推免系统中,除学生
的实际平均绩点外,同时提供统一按旧政策计算的参考绩点,以此形成两个推免遴选总成绩
(成绩 1、成绩 2)进行排序。排序规则:如某院系有 N 个推免名额 ,按两个成绩排序后
取前 N 位,分别获得名单 N1、N2。如 N1=N2,即可直接作为拟推荐名单;如 N1 ≠ N2,
则首先确定 N1 ∩ N2(即同时进入两个名单者)的学生进入拟推荐名单;其余学生(即只
进入其中一个名单者),取两个推免遴选成绩平均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进入拟推荐名单。
未能排入前 N 位的,依次排序进入候补推荐名单,优先于其他候补学生。
五、遴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9 月 3 日 10:00-9 月 6 日 10:00,符合学院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的毕业班学生
登录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fudan.edu.cn/),搜索“直研推免”,进行
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
9 月 10 日上午 11:00 前将成绩单(原件)、加分项目(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
竞赛获奖)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核验后原件退还本人)提交给学院教务员老师(立
人生物楼 128 室)。
2.9 月 6 日前公布学院推荐 2024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办法。
3.9 月 16 日前,完成报名学生加分项目认定和审核。
4.9 月 20 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经综合评定报名学生遴选总成绩(学业综
合成绩+加分项目成绩),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本
院系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同时向教务处报送本院系推荐名单汇总表(经本院系负责人签字盖
章的纸质版)以及相关补充材料。
5.9 月 23 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本校推免生推荐名单。
6.9 月 25 日前,教务处公示我校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 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
六、其他相关要求
1.留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参照学校推荐报名条件和程序要求进行遴选推
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外国留学生工作处根据相关要
求实施后续录取工作。
2. 每名学生在读期间仅有一次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机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后因
各种原因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推免生推荐。
3.学生在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时应慎重考虑,并诚实守信。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
推荐资格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并得到推免生录取的,学校将不再向其提
供包括办理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
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
4.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获得推免录取、或在参加推
免的当学年未能如期毕业,视作自动失去推免生推荐资格。
5.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一经查实,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
作领导小组批准,学校予以取消其推免推荐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的;
(2)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3)参加推免的当学年出现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6. 推免生报名、注册、缴费等后续程序待教育部发布具体时间点后,另行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
2024 年 9 月 3 日
注:
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
GPA 区间 换算公式 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
(小数点后位数不限)
遴选总成绩计分
(小数点后位数不
限)
3.7 - 4 =100-(4-GPA)/0.3*11 89.00 - 100.00 62.30 - 70.00
3.3 - 3.69 =89-(3.7-GPA)/0.4*5 84.00 - 88.88 58.80 - 62.21
3 - 3.29 =84-(3.3-GPA)/0.3*3 81.00 - 83.90 56.70 - 58.73
2.7 - 2.99 =81-(3-GPA)/0.3*4 77.00 - 80.87 53.90 - 56.61
2.3 - 2.69 =77-(2.7-GPA)/0.4*3 74.00 - 76.93 51.80 - 53.85
2 - 2.29 =74-(2.3-GPA)/0.3*4 70.00 - 73.87 49.00 - 51.71

https://life.fudan.edu.cn/8c/8d/c28139a69134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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