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0〕168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升北京高校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京教高〔2017〕1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开展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9〕272号)要求,2020年继续开展北京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北京地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高校)
二、评选项目及推荐条件
(一)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个人类
1.当年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应届学生本人完成,作者为个人;
2.选题科学,调研论证充分,论文撰写质量较高,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
3.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4.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践应用(参考)价值。
(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类
1.每个团队不少于3位学生,其组成可为同一专业的学生,也可为跨学科、跨专业的学生;
2.选题科学,调研论证充分,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有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各子课题设计合理,任务分工明确,研究内容有机联系;
3.设计作品整体质量较高,能有效反映团队成员间的实质性协作与配合,且有群策群力、协同攻关的设计研究成果;
4.团队有总的指导教师,每位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
(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类
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个人类、团队类的指导教师均可获得此项认定。
参加《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的毕业设计(论文)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优名额、程序
(一)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各高校限额推荐,市级审核公布。北京市教委对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个人、团队和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二)各校推荐名额依据上年度北京教育事业发展统计数据中本科毕业生数据进行测算。应届本科毕业生数1500人内的高校,推荐评优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为本科毕业生总数的千分之七;1500人及以上的高校,推荐比例为千分之九, 凡与北京教育事业发展统计数据不符的毕业生信息,不作为有效计算依据。每年评选北京市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1000篇左右。
(三)各高校根据推荐条件,严格审核,择优推荐,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后统一上报。
(四)市教委对各高校推荐报送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汇总审核,评优结果经公示后予以正式公布。
四、报送材料内容
(一)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见附件2);
(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三)应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简介(800字以内,包括选题背景、研究意义、论文主要内容、创新研究成果等以及导师评语200字以内,详见附件4);
(四)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报告(导师签字、学校盖章)。
五、相关要求
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度重视毕业设计环节,重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推荐工作,严把质量关出口关,真正把内涵建设、质量提升体现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成果上。
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相结合的学风长效机制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术诚信及质量标准严格审核,对待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对认定的学术不端行为,严肃处理问责,取消学校2年内评优申报资格,产生严重后果的,依法依归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请各高校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教委高教处,不需邮寄纸质版本。
(二)附件2、附件3、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报告加盖学校公章(扫描成PDF格式);
(三)应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简介(Word电子文档格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
附件:
2020年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数量
北京高校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应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简介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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