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
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第⼀条 总则
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攻读硕⼠学位研究⽣⼯作,促进推免⼯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兰州理⼯⼤学⼟⽊与⽔利⼯程学院硕⼠研究⽣推免⼯作实施细则。
推荐免试的对象必须是我院纳⼊国家普通⾼校招⽣计划的当年本科应届毕业⽣。
第⼆条 基本原则
(⼀)坚持学⽣⾃愿原则。对于符合推免条件但主动申请放弃推免资格的,学院尊重学⽣意愿。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衡量,择优选拔原则。推荐主要依据为学⽣推免成绩,
推免成绩=学⽣在校期间前三学年的课程加权平均分(90%)+创新素质奖励分(10%)
其中:创新素质奖励分×10%,最⼤值不能超过 10分。
在对学⽣平时学习和综合能⼒评估的基础上,对创新精神、创新能⼒和专业能⼒倾向等突出的学⽣,优先推荐。— 1 —
(三)为规范加分项的计算,学院将以加分项得分最⾼的学⽣设为 100分,其他推免⽣按其加分成绩除以最⾼分后乘以 100。与学科专业⽆关的其他证书原则上不列⼊加分项。
(四)学院对学⽣的申请资格进⾏初审,组织推免⼯作专家审核⼩组对学⽣提交的成果与获奖证书以及其他佐证材料进⾏甄别。
第三条 组织领导
学院成⽴由 7⼈以上组成的推免⼯作领导⼩组,由党政领导全⾯负责,成员由学院领导和专业负责⼈等相关岗位⼈员组成。推免⽣名单必须在全体推免⼯作组成员充分讨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
第四条 基本条件
(⼀)本校推荐免试⽣的基本条件
1.具有⾼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守法纪校规,诚实守信,学⻛端正,积极向上,身⼼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本科阶段前 3年课程加权平均分(保留⼩数点后两位)列本年级所在专业排名前15%(基地班为本班级排名前 30%);
3.参加国家⼤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 425分及以上,⼩语种学⽣应通过相应的国家外语等级考试,所有外语等级考试的成绩都必须是在本校参加考试取得的成绩;— 2 —
4.在校三年学习期间⽆补考、重修课程(不包括通识教育与公共基础⽹络选修课程、辅修专业课程),在个⼈诚信或思想政治表现⽅⾯⽆不良记录,⽆学院或学校处分;
(⼆)所有推免⽣均享有依据招⽣政策⾃主选择报考招⽣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荐名额,均可向其他招⽣单位推荐。
第五条 ⼯作程序
(⼀)成⽴⼟⽊与⽔利⼯程学院推免遴选⼯作领导⼩组。
(⼆)学院向全体应届本科毕业⽣宣讲选拔推免⽣的基本原则、条件、⼯作细则和⽇程安排。
(三)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学⽣(学习成绩以教务处出具的成绩为准)向学院提交书⾯申请和相关⽀撑材料并签订承诺书。⽀撑材料包括推免⽣申请表、三年学习成绩单、⼤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成绩单)、计算机⼆、三、四级合格证、在学期间公开发表的论⽂、各类获奖证书或其他⽀撑补充材料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备案)。学⽣提交的与科技创新、实践等创新创业能⼒相关的各种奖励或与学科专业有关的论⽂、专利等成果,须逐⼀列出清单说明加分项和加分分数,学科竞赛类必须是学校备案的竞赛,并按照学校认定不同等级加分。
(四)学院召开推免⼯作⼩组会议,对提出符合推免条件的学⽣进⾏审定,按照学院的推免名额等额确定拟推荐学⽣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公示后上报教务处。— 3 —
(五)获得推免资格的考⽣,应在学校规定的有效时间段内及时登录中国研究⽣招⽣信息⽹推免服务系统平台补充个⼈信息并注册,按照⽹上的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缴费并完成整个报名⼯作。
(六)根据教育部规定拟推荐的推免学⽣应及时联系接收单位,并进⾏⽹上志愿填报,确保被接收单位顺利录取。
(七)在我校选拔推免⽣过程中,没有被外单位接收的推免⽣,必须在研招⽹推免服务系统关闭前,选择推荐到我校,接收复试通知并确认我校的待录取通知,攻读我校的硕⼠研究⽣。
第六条 创新素质奖励分计算办法
1. 国家资格证书类附加分
项⽬ 国家英语六级 计算机国家四级 计算机国家三级
加分值 10分 10分 8分
注:按最⾼级别计分,不累计加分。
2. 奖学⾦及荣誉称号类附加分
奖学⾦等级 国家奖学⾦
加分值 15分
荣誉称号 省级优秀⼲部 校级优秀⼲部
加分值 15分 8分
荣誉称号 省级三好学⽣ 校级三好学⽣标兵 校级三好学⽣— 4 —
加分值 15分 10分 8分
荣誉称号 省级社会实践优秀 校级社会实践优秀
加分值 5分 3分
注:按获奖次数累计加分,同⼀年省、校三好按照最⾼分加。
3. 学科竞赛类附加分
获得名次 国际级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特等奖 30 25 20 12
⼀等奖 25 20 15 8
⼆等奖 20 15 12 5
三等奖 15 12 8 3
优秀奖 10 8 5 1
注:竞赛获奖项⽬及等级以创新创业学院发布的最新竞赛榜单为准进⾏认定,其中国家级获奖不限项,省级获奖限 6项,校级获奖限 4项,同⼀个⽐赛项⽬按最⾼分计⼊,不累计加分。多⼈参加的⽐赛计⼊前 5名,计分按排名顺序折减,折减系数从第 1-5名分别为 1,0.8,0.6,0.4,0.2,但折减系数总和不⼤于 1.0。所有加分均以获奖证书为主,证书为个⼈证书则按照个⼈计分,证书为集体或团队证书则按照多⼈参赛折减计分。其中,中国国际⼤学⽣创新⼤赛、结构设计⼤赛按照提⾼⼀个等级的标准加分,如省级⽐赛获奖按国家级计分。— 5 —
4. 学术论⽂类附加分
级别 第⼀作者 第⼆作者
中⽂核⼼期刊 15 10
学术会议 8 5
注:所有⽂章署名单位需为兰州理⼯⼤学。论⽂必须与本专业相关且为本⼈完成的相关成果,并提供收录期刊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录⽤证明。对于 SCI、EI 检索论⽂分别在中⽂核⼼期刊论⽂的分值基础上乘以 2.0、1.5的系数。检索论⽂均须出具检索证明,且为正刊,增刊、预警期刊不计分。学术会议论⽂须为科技处认定的⾼⽔平会议,其他会议不予加分。已刊出论⽂按 100%加分,录⽤待刊的⽂章按分值的 70%计算。论⽂主要限定学⽣为第⼀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作者,学⽣为第⼆作者。成果中属于与指导教师共同完成的成果,需指导教师出具学⽣贡献和实质参与的证明,并签字确认,所有成果经核准后⽅可加分,学⽣与其亲属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纳⼊加分指标认定范围。该部分成果按最⾼分计⼊,最多计⼊不超过 3篇。
5. 科创项⽬类附加分
级别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般项⽬ 5 10 15
重点项⽬ 10 15 20
注:项⽬⽴项要有正式⽴项⽂件,结题项⽬按 100%加分,结题、需有主办单位结题证明,未结题项⽬按加分分值的 50%计⼊;多⼈参加的科技— 6 —
创新项⽬计⼊前 5名,计分按排名顺序折减,折减系数从第 1⾄ 5名分别为 1,0.8,0.6,0.4,0.2,但加分折减系数总和不⼤于 1.0。该部分最多计⼊3项。按项⽬数可累计加分,同⼀项⽬按最⾼分计,不累计加分。所有科创加分均以获奖证书为主,证书为个⼈证书则按照个⼈计分,证书为集体或团队证书则按照多⼈参赛折减计分。
6. 专利等知识产权类附加分
类别 国家级发明专利 实⽤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软件著作权
加分值 20 6 2
注:获得专利署名单位须为兰州理⼯⼤学,且为与本专业相关,为本⼈完成的相关成果;国家发明专利成果最多可计⼊ 2件,可以累计加分;实⽤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只计⼊ 1件;若该成果获得其他科研奖励者,以最⾼分计,不累加。该部分成果只计⼊排名前 3名,按作者排序计分相应折减,折减系数从第 1⾄ 3名分别为 1,0.6,0.3,但加分折减系数总和不⼤于 1.0。
7. 公共服务类附加分
级别 校级 院级 年级 班级
⼀般 10 8 6 3
主要 15 12 8 5
注:主要学⽣⼲部是指学⽣会主席团和团委书记团成员、班⻓和班级团⽀部书记、学⽣党⽀部委员会成员;⼀般学⽣⼲部是指学⽣会和团委各— 7 —
部⻔负责⼈、新⽣班级副班主任、学⽣社团社⻓和团⽀部书记、班级其他学⽣⼲部(包括宿舍⻓)。学⽣⼲部加分要求担任本职务累计时间不少于1年。该部分按最⾼分计⼊⼀次,且不按年份累计加分。
第六条 推免注意事项
(⼀)推免⼯作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选拔程序和结果都要确保推免⽣⼯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以直接向学院推免⼯作领导⼩组反映。
(⼆)要确保推免⽣质量,严防弄虚作假。在申请推免过程中,推免⽣提供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性,若出现抄袭、造假、冒名顶替、有名⽆实、买卖学术成果等情况,采⽤⼀票否决制,取消推免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从重处罚。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我校学⽣管理规定进⾏相应处理。对涉及到的相关⼯作⼈员,按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科专业必须和教务管理系统完全⼀致,在学⽣成绩或排名上出现问题的,或者因故意或过失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员的责任。
(四)推免⼯作是⼀项政策性强、影响⾯⼤的重要⼯作,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进⼀步完善学院推免⼯作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选拔程序,以确保此项⼯作的顺利进⾏。— 8 —
(五)向外单位推荐的推免⽣,⾃⾏联系接收单位,通过中国研招⽹填报志愿信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拟复试单位的复试通知、⾯试通知等各种信息,及时参加拟复试单位组织的⾯试和笔试。
(六)各专业分配名额按照专业建设情况及学⽣⼈数占⽐进⾏分配(推免名额适当向基地班倾斜)。
兰州理⼯⼤学⼟⽊与⽔利⼯程学院2025年 9⽉ 5⽇—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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