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原文未注明
一、学院推免名额
1. 文件未写明学院2026年推免总名额及各专业细分分配数额,名额分配另行发布专项方案。
二、申请条件
1. 基础推荐对象、通用申请条件、考核标准均遵照校级《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发〔2025〕9号)执行。
2. 学院细化计分与排名规则:
(1)排序单位:以专业为单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2)同分排序规则:综合成绩相同先比较学业成绩,学业成绩仍相同则比较英语四级成绩。
(3)综合成绩公式:综合成绩 = 学业成绩 + 奖励分,学业成绩取必修课首次加权平均分。
3. 无学院单独划定专业排名比例、核心课程分数线、英语硬性门槛、科研竞赛单独加分细则,加分标准参照校级文件。
4. 逾期未完成报名不予补报。
三、评审方式
1. 材料审核:学院专人负责学生申请材料、奖励加分材料审查。
2. 综合排名筛选:按综合成绩排序,按名额120%划定拟推荐名单(20%为候补)。
3. 递补规则:审核、公示阶段出现学生放弃或资格不符,按候补排名依次递补。
4. 未设置面试、答辩环节,无各评审模块权重占比说明。
四、推免名额分配
1. 普通推免名额:全校下达名额后学院单独发布名额分配方案。
2. 专项推免名额、跨专业推免名额相关内容未提及,遵照校级文件执行。
五、时间安排
1. 材料申报截止日期:未明确标注。
2. 拟推荐名单公示阶段:9月14日—9月16日,公示时长3天。
3. 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本科生院;其余节点未公布。
六、情况说明
1. 本院发布独立2026年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基础资格、考核规则沿用校级文件,新增综合成绩计算、同分排序、候补划定比例、名单公示周期、递补机制等院内专属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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