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教育与体育学院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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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免名额
1. 2026年学院普通推免名额合计14人,无专项推免名额。
2. 分配方式:结合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专业在校生规模、一流专业建设情况分专业分配固定名额与候补名额,明细如下:
教育学:普通推免3人,候补0人
应用心理学:普通推免3人,候补1人
学前教育:普通推免1人,候补1人
体育教育:普通推免5人,候补1人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普通推免2人,候补0人
二、推免条件(硬性条件)
1. 身份基础:教育与体育学院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定向、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限制参照《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5〕9号)执行。
2. GPA要求:无学院单独划定最低绩点标准,学业成绩以必修课首次加权平均成绩核算,按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名竞争名额,统一执行校级管理办法。
3. 课程要求:不及格课程、重修相关限制遵照校级统一文件。
4. 英语要求:未设置四六级硬性合格分数线;同分排序规则遵循校级标准:综合分相同优先对比学业成绩,学业成绩相同依次对比六级、四级成绩。
5. 其他硬性/加分条件: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特殊学术专长可计入奖励加分,相关材料需经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核验,具备加分成果的学生需参加答辩认定加分分值。
三、选拔程序
1. 个人申请:完整报名时限、材料清单、提交地点、QQ群信息详见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申请流程、材料要求统一遵循校级通知。
2. 学院初审:
(1)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完成学生资格、奖励加分材料审查。
(2)有科研、竞赛、特殊学术专长成果学生统一组织答辩并留存审核签字记录。
(3)核算学生综合成绩,分专业独立排序。
(4)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示2天。
3. 学校复审:
(1)拟推免名单公示时段:9月14日—9月16日,公示周期3天。
(2)异议处理:公示期内学生可书面提交排名、资格复议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学院复议后反馈结果。
(3)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推免名单报送学校本科生院。
4. 最终确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推免名单;审核、公示阶段出现学生放弃资格或资格不符,仅设有候补名额的专业可由对应候补人员按排名依次递补。
四、综合评分方式
1. 总分构成: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加分,无固定百分比权重划分。
2. 学业成绩计算:仅核算学生必修课首次加权平均成绩。
3. 综合素质加分:学科竞赛、科研论文、专利、特殊学术专长统一纳入奖励分,加分细则执行校级文件,成果需答辩核验后方可计分。
4. 排名规则:
(1)教育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各专业独立分开排名。
(2)同专业学生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3)同分优先级:综合成绩相同→学业成绩→英语六级→英语四级。
(4)按分配名额设置对应候补人员,无候补名额专业不安排递补人选。
五、特殊情况说明
1. 不得跨专业推免:文件未限制跨专业读研,仅允许学生在本专业内参与排名竞争本院推免名额。
2. 违纪处分限制:未单独列明违纪处分直接取消资格条款;申请弄虚作假、失信行为参照校级办法记入个人档案。
3. 已获推免资格放弃的处理:仅设置候补名额的专业,公示/审核期间学生放弃或资格不合格,可由同专业候补学生按排名递补;无候补名额专业出现空缺不再补录;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 政策依据:本分配方案配套学院整体推免工作方案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文件与本方案冲突时,以上级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由教育与体育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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