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艺术学院2026年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原文未注明
一、学院推免名额
1. 暂未收到学校下达的2026年推免总名额及各专业分配名额,具体名额待学校下发后另行通知。
二、申请条件
1. 推荐对象:本院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定向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无申请资格。
2. 基础推荐类型、通用条件、考核标准遵照校级《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发〔2025〕9号)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3. 学院细化排序计分规则:
(1)排名规则:以完整专业为单位综合成绩排序,不细分专业方向排名;同分优先对比学业成绩,学业成绩仍相同则对比英语四级成绩。
(2)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学业成绩取必修课首次加权平均分。
(3)诚信要求:申请材料造假失信将记入个人档案。
4. 无单独增设核心课程分数、英语硬性门槛、科研竞赛加分分值上限等细则,加分标准参照校级文件。
三、评审方式
1. 材料审核:学院专人负责学生推免申请材料、奖励加分材料资格审查。
2. 综合计分排序: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名,审核/公示阶段出现放弃、资格不符情况,按候补排名依次递补。
3. 文件未提及答辩、面试环节,未公示材料评审、考核权重占比。
四、推免名额分配
1. 名额分配规则统一遵照校级管理办法第五章执行。
2. 普通推免总名额待学校下达后另行通知,无专项推免、跨专业推免名额相关说明。
五、时间安排
1. 院内材料申请截止:9月8日下午5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 答辩、名单公示、上报学校等其余具体时间节点未公布。
六、情况说明
1. 本院发布独立2026年推免实施细则,基础申请、考核、名额分配依据校级文件,仅补充综合成绩计算、同分排序、候补递补等院内专属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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