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本科生遴选方案整理
发布日期:2023年7月6日
一、文件基本信息
发文单位: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办公室
文号:浙商大校办函〔2023〕68号
文件名称:《浙江工商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本科生遴选方案(试行)》
发文时间:2023年7月6日
解释权:研究生院
配套文件:《浙江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4〕126号)
二、学校层面背景(补充信息)
(一)学校博士点与学科情况
浙江工商大学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6个学科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排名前1%。本硕博一体化计划面向各博士点所在学院开展。
(二)培养模式
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学生学制采用 “3+1+X”模式,“X”为硕士博士培养阶段,该阶段最短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直博生(含本硕博一体化)总人数一般不超过博士招生总人数的20%。
(三)2026届遴选工作实践
根据搜索到的各学院2026年遴选工作通知,本硕博一体化遴选工作与普通推免工作同步开展,一般在9月上旬完成考核及公示。例如,经济学院2026年本校直博生遴选考核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8日至9月11日;法学院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日至9月6日;外国语学院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8日至9月12日。
三、指导思想与组织机构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水平、研究兴趣、创新能力和科研培养潜力。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研究生院、学工部共同牵头的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学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培养的校领导和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双组长,校纪检监察室、研究生院、教务处、学工部和各相关学院为成员。研究生院负责全校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遴选工作纳入学校推免生选拔和博士生招生工作范畴。
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进入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的学生推荐,各博士点所在学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博士点由各学院推荐的本硕博一体化培养计划学生的遴选和录取工作。
四、推荐名额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结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学生遴选工作小组确定总名额。
名额上限:各年份每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招收的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学生和其他直接攻博学生总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实际博士生招生数的20%。
具体名额实例:以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2026届为例,该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类名额为14名,本校直博名额1名(需与萨塞克斯人工智能学院竞争择优)。
五、培养管理
(一)培养模式:采用“3+1+X”模式,将本科与研究生教育贯通培养,以攻读博士学位为目标,选拔优秀本科生从本科第四年开始,实行本科到博士的一贯制培养。
(二)学籍与课程衔接:入选第一年为本科生(“1”阶段),可按个人培养计划提前修读硕士课程;次年9月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取得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学籍,本科阶段修读的硕士课程成绩可全部带入研究生阶段,并开始修读博士阶段课程。硕士博士培养期间(“X”阶段),最短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三)导师与培养计划:入选学生名单公示结束后,招生学院应为其确定导师(组),根据导师(组)意见确定个人培养计划,包含相应硕博士课程,经招生学院研究生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报研究生院、教务处备案。
(四)科研衔接:入选学生可提前进入研究课题,最好能结合课题方向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由其博士导师指导。
(五)课程协调:入选学生在本科阶段修读的硕士课程,应与该生同期继续修习的本科课程在排课时间上加以协调,确保本科培养计划和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均能够顺利完成。
(六)中期考核:入选学生原则上须在取得博士学籍一年后(即进入“X”阶段一年后)进行中期考核。经过中期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培养阶段。
(七)学费与奖助:入选学生在硕士博士培养期间(“X”阶段),按学术学位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获取博士生奖助学金。可享受“校长特别津贴”与学校其他各类奖助学金。
(八)转硕规定:入选学生原则上在博士生阶段不允许转为硕士生培养。在中期考核后,确因身体和能力等客观原因,认为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由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院报上级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转为硕士生培养,最短毕业时间为2年(从同意转为硕士生培养之后开始计算),需补交相应的硕士培养阶段学费。
(九)国际交流优先:优先推荐入选学生参加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在申请学生出国(境)留学奖学金时享有优先权。
六、推荐条件
(一)身份条件: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专业和独立学院的学生),且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二)思想品德: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学业能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且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研究兴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四)诚信要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五)品行要求:品行表现优良,没有因违纪、违法受校级及以上处分和行政、司法处罚。
(六)外语要求:
| 学生类别 | 外语要求 |
|---|---|
| 英语专业 | 专业英语四级良好及以上 |
| 法语专业 | 专业法语四级合格及以上 |
| 艺术类专业 | 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 |
| 其他专业 | 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510分及以上 |
(七)成绩排名:在校期间修读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分列本专业前30%(具体计算办法参见《浙江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1〕136号)第七条)。
(八)专业匹配:入选学生需以攻读博士学位为目标,本科专业需满足和符合博士专业的人才培养需求,要有一定的连贯性或互补性。
七、推荐程序
(一)名额分配: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本科生遴选工作面向应届推免生开展。学校在名额分配时,对各博士点所在学院、对组建本科生创新班等优秀本科生培养项目的学院逐步有针对性地加大支持力度。
(二)学院公布遴选细则及招录计划:各博士点所在学院在第6学期教学周第18周结束、学生考试成绩出来后,确定具体遴选细则、招录名额和招生导师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三)学生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充分了解报考学科相关情况后,由本人向博士点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浙江工商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申请人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本科期间学术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不放弃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资格”承诺书。
承诺书要求:需保证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接收本校博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博”类型)拟录取通知,且不擅自放弃。
(四)专家考核:各博士点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结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学科专家组通过面试等形式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给出考核意见和成绩。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应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的考查等;
学术水平考查侧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潜在科研创新能力等;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各博士点还应通过笔试或口试形式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总成绩(百分制)= 学科专家组面试成绩(百分制)× 70% + 外语笔试或口试成绩(百分制)× 30%。
(五)公示及录取:各博士点所在学院公示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将入选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拟录取学生获得当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博”类型)资格,经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组)人选,由招生学院将结果报研究生院、教务处备案。学生应在当年10月登录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录取确认。
八、2026届各学院遴选实践(补充信息)
根据搜索到的各学院2026年遴选工作通知,本硕博一体化遴选工作与普通推免工作同步开展,一般在9月上旬完成考核及公示:
| 学院 | 公示时间 | 来源 |
|---|---|---|
| 经济学院 | 2025年9月8日—9月11日 | |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2025年9月2日—9月6日 | |
| 外国语学院 | 2025年9月8日—9月12日 | |
| 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 | 2025年9月1日—9月3日 | |
| 公共管理学院 | 2025年9月3日—9月7日 | |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2025年8月31日发布通知 |
九、与其他推免类型的对比(补充信息)
| 对比维度 | 本硕博一体化计划(直博) | 普通推免(硕士) |
|---|---|---|
| 目标学位 | 博士学位(直接攻博) | 硕士学位 |
| 培养模式 | “3+1+X”,本硕博贯通 | 本科毕业后进入硕士阶段 |
| 学制 | “X”阶段最短4年,最长8年 | 硕士学制2—3年 |
| 名额上限 | 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博士生招生数的20% | 根据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分配 |
| 考核方式 | 面试(≥20分钟)+ 外语测试,总成绩=面试×70%+外语×30% | 综合评价(学业成绩+奖励分) |
| 录取类型 | 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为“直接攻博”类型 | 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为硕士类型 |
| 放弃限制 | 不得擅自放弃,需签署承诺书 | 进入遴选名单自愿放弃须签字确认 |
| 学费标准 | 按学术学位博士生标准缴纳 | 按硕士标准缴纳 |
十、其他规定
(一) 凡入选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的学生,不发放就业协议书,不得参加其他类型推免生遴选,不得申请出国(境)留学攻读学位,不得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得擅自放弃录取资格。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即取消各类评奖评优的评选资格,并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二) 凡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成绩不实等舞弊行为或曾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选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 对于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等违反招生录取纪律的,一经查实严格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视情节严重,对相关学院给予核减博士招生计划直至取消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招生权处理,对违规导师暂停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四)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的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学院的推免工作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所在学院纪委反映举报;对学校的推免工作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举报。
十一、操作建议
关注专业匹配:本硕博一体化计划要求本科专业与博士专业有一定的连贯性或互补性,建议提前了解目标博士点的研究方向及对本科专业背景的要求。
提前准备外语成绩:非英语专业学生需CET6≥425分或CET4≥510分,建议在大三结束前完成外语考试。
关注成绩排名:加权平均分需列本专业前30%,建议提前确认自身排名情况。
注意承诺书约束:入选后需签署“不放弃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资格”承诺书,不得参加其他类型推免生遴选,不得申请出国(境)留学,不得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请慎重考虑后再做决定。
关注时间节点:各学院一般在第6学期教学周第18周后确定遴选细则,9月上旬完成考核及公示,建议密切关注所在学院通知。
注意中期考核与转硕规定:入选后需在取得博士学籍一年后进行中期考核,原则上不允许转为硕士生培养,建议充分评估自身学术兴趣和研究能力后再做选择。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2026年+泰隆金融学院关于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预通知.docx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2026年+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pdf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2026年+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2026年+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2026年+附件4:推免承诺书.doc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2026年+附件5:2022级前三年加权平均分.xlsx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2026年+附件6:《浙江工商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本科生遴选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2025年+泰隆金融学院关于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预通知+政策与通知1.pdf
附件-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2026年+泰隆金融学院关于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预通知+通知1+1.docx
-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2026年+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通知1+2.pdf
-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2026年+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申请表+通知1+3.doc
- 附件4-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2026年+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申请汇总表+通知1+4.xls
- 附件5-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2026年+附件4:推免承诺书+通知1+5.doc
- 附件6-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2026年+附件5:2022级前三年加权平均分+通知1+6.xlsx
- 附件7-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2026年+附件6:《浙江工商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本科生遴选方案(试行)》的通知+通知1+7.pdf






1236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