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海洋科学学院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6年5月14日
一、推免名额
1. 细则中未明确学院获得的推免名额总数及分配方式。
2.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科生院当年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综合考虑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学科专业发展等因素,制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
二、推免条件
1. 被推荐者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思想品德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3)已修必修课程无不及格、重修、补考记录,所修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最低学分的百分之八十,五年制学生应达到百分之八十五。
(4)一至六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前百分之四十以内。
(5)外语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CET4成绩达到425分,或托福成绩达到60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分,或国际人才英语考试中级达到合格以上。
(6)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等学生除满足上述课程和学分要求外,其余条件另行规定。
(7)参加团中央支教团或2加3专项计划等除满足上述前四项要求外,其余条件另行规定。
(8)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或因军队建设需要中途退役的复学学生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9)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批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选拔程序
1. 满足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推免资格进行审查。
3.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具备基本条件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组织答辩审核,并公开审核结果。
4.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专业综合排名高低和其所在专业分配的指标数,依次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5. 初选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初选名单上报学校。
6. 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或申诉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
四、综合评分方式
1. 专业综合排名的计算方法以附件1为准,但附件内容未在网页中显示。
2. 综合排名由综合得分P值从大至小顺序排列,综合得分P为平均学分绩点与奖励加分之和。
3. 奖励加分的具体项目和分值以附件2《海洋科学学院推免奖励加分细则》为准,但附件内容未在网页中显示。
4. 排名规则为依据专业综合排名高低和该专业分配的指标数,依次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五、特殊情况说明
1. 本办法适用于2023级学生,与学校实施办法同步执行,在本办法执行日前获得的奖项按原办法执行,获奖时间优先以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2. 2024级专业综合排名的计算方法采用等级制计算,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3.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
附件:海南大学+海洋学院+2026年+-海洋科学学院推免奖励加分细则(适用于2023级学生).docx
附件:海南大学+海洋学院+2026年+-海洋科学学院推免奖励加分细则(适用于2023级学生).pdf
附件:海南大学+海洋学院+2026年+海南大学海洋科学学院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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