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推荐2027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年5月7日
一、推免名额
1. 细则中未明确学院获得的推免名额总数及普通或专项分配方式。
2. 学院依据专业综合排名高低和其所在专业分配的指标数,依次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具体指标数需等待学校下达。
二、推免条件
1. 被推荐者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2.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
3. 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思想品德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4. 已修必修课程无不及格、重修、补考记录,所修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最低学分的百分之八十,五年制学生应达到百分之八十五。
5. 一至六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前百分之四十以内,五年制为一至八学期。
6. 外语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CET4成绩达到425分,或托福成绩达到60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分,或国际人才英语考试中级达到合格以上。
7. 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等学生除满足上述课程和学分要求外,其余条件另行规定。
8. 参加团中央支教团或2加3专项计划等除满足上述前四项要求外,其余条件另行规定。
9. 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或因军队建设需要中途退役的复学学生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0. 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批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选拔程序
1. 满足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推免资格进行审查,遵循综合评定规程开展答辩工作。
3. 对具备基本条件的学生依据专业综合排名高低和该专业分配的指标数依次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4. 初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另行公示十个工作日,未经学院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5. 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或申诉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对学院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四、综合评分方式
1. 推免生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奖励加分两项。
2. 奖励加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和综合评价。
3. 奖励加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等。
4. 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5.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和竞赛奖项等不纳入加分体系。
6. 具体加分分值:
7. SCI收录中科院二区及以上期刊论文加0.15分,SCI收录中科院三区及以下或EI收录国内期刊论文加0.1分,EI收录国外期刊论文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加0.05分,海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加0.03分。
8.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个人最高等次奖加0.15分、第二等次奖加0.1分、第三等次奖加0.05分;团队最高等次奖排序1加0.15分、排序2和3加0.12分,第二等次奖排序1加0.1分、排序2和3加0.08分,第三等次奖排序1、2、3均加0.05分。
9. 其他学科竞赛如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三十余项赛事,具体加分分值未在细则中逐一列出,需参照学校实施办法执行。
10. 排名规则为依据专业综合排名高低和该专业分配的指标数依次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五、特殊情况说明
1.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
2.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记入诚信档案。
3. 本细则适用于2023级学生。
4. 从严把握受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和刊物,各学院应对指标体系严格把关,不得因人设立加分项。
附件:海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6年+海南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推荐2027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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